第七章
搬进魔君的寝宫是件大事,全程由云煜的贴身大婢女红鸾亲自主持,红鸾便是当初第一次给药人们登记、分配住处的温柔大姐姐,做事老练,效率奇高,这回更加轻车熟路。
现在剩下九十二个药人,以及八位炼药师,分别被安置在凌云宫三、四层,药人们全是五人间,炼药师竟然条件更好,都住单间。
白子雀伺候了魔君五十年,被坊间传成“第一妖妃”,“绝色妖姬”等等离谱的名头,竟然还是第一次住进凌云宫,不过条件不错,是间豪华套房,八仙桌五斗柜罗汉床一应俱全,且一进门就赫然看到一个药炉,配置相当贴心。
仔细一看,药炉上竟有清帘居士的私印,清帘居士是九州八荒有名的炼器师,出自他手,这东西就相当于药炉中的爱马仕,这……出手也太!大!方!了!难怪当年少主们都抢破头想做魔君呢,魔君的“豪”不是说说而已!
白子雀从手腕上的储物镯里抽.出一张防窥符,贴在门上,便迫不及待地去检查药炉。
负责给白子雀送衣袍的赤奴叫做丁百六,是个很得力的下属,他刚办完差事,就一刻不耽搁地向自家魔君汇报。
云煜:“他直接就收了?”
丁百六:“回君上,没有推脱,很痛快就收下了。”
年轻的魔君眼中闪过一抹失望——如果是他,不可能看不出来的。
云煜想起当年白子雀第一次穿蝉翼云锦时的模样,当真瑰姿艳逸,顾盼生辉,让人移不开眼睛,后来他总说自己比不上上官公子一身贵气,其实云煜并不觉得。
那时候的子雀,不过十四五岁,身量未成,整日穿过于肥大的破棉袄,却掩不住眸中的清澈明亮,他自称家道艰难,才被辗转卖到魔界,但他干活笨手笨脚,又长得白白.嫩嫩,哪里像穷人家孩子?反倒像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
更何况,这漂亮的小药人甫一出现,就被好几个少主看中了,却铁了心要来伺候云煜,云煜怎么能不起疑心?
顺水推舟把那件青楼妓子才穿的浪荡服饰赐给他,亲手把他推进冰水里,云煜以为自己解决了一个小眼线。
没想到,那居然不是什么小眼线,竟是个小傻.瓜。
愿意顶着寒风,干很多很多重活,去换一小盒灵兽肉点心,只因为自己曾随口提过想吃。
还从没有人对云煜那么好过。
白子雀好像永远学不会记仇,不管自己怎么对待他,他都毫无怨言,怎么也赶不走,云煜以为小傻.瓜会永远对自己不离不弃,以为以自己的本事,抽灵筋也不会损他根基,只要再让他牺牲一次,再一次而已,明明马上就守得云开见月明,明明他已经贵为魔君,一辈子还长,有的是机会弥补他。
他却丢下他走了。
云煜万万没想到,一向柔顺的小傻.瓜,突然有了脾气,猝不及防地丢下自己,走得不拖泥带水,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便生死永隔,甚至连一具全尸也不肯留给他。
好狠的心啊。
“君上,您犯眼疾了?”丁百六突然出声。
他看到自家魔君脸色苍白,眼圈却红了,眼角还有一点湿,但君上一向流血不流泪,绝对不会哭,肯定是眼疾犯了!
“嗯。”云煜垂眸,沉默了好一会儿,再抬起视线时,神情已恢复如常,“他……就没有什么异常举动吗?”
“没有……哦对了,白药师拿衣袍的时候,有一点走神。”
“走神?”
“只走神了一小会儿,后来就很痛快地收了,没要求更换衣服,也没问什么。”
“知道了,你去吧。”
云煜平静地遣退丁百六,可等人走了,他便豁然起身,激动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行走间带出一股股乱窜的罡风——那是大能心境拨动时泄露的灵气。
十年了,云煜知道那个人已成了他的心魔,为免扰乱心境遭到反噬,不宜多想,可他忍不住,想到有可能再见到白子雀,云煜便兴奋得坐立不安。
哪怕一点点异常,也能让他升起希望,穿上了不打紧,那人把这种遇水即化的布料穿在身上,他反而有更多办法试探。
白子雀在房间里忙忙碌碌一整天,还真做出了些成效。
炼药师能炼制的药包罗万象,可不止给药人洗经伐髓那么简单。
救人的,害人的,防身的,布阵的,甚至攻击的,都是业务范畴。
白子雀炼了一整日,终于炼出两味满意的毒药。其中一种叫做“附姜丸”,技术难度较高,是他遍查古方还原的绝品辅剂,所谓辅剂,本身无色无味无毒,但加在其他药里就有奇效。
加在和合丸里是助兴的猛药,可令人金枪不倒。但若加合欢散里,就是剧毒,倘乘药性双修,轻则损坏修为,重则落下后遗症不能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