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禹不由失笑。
原想着赶紧喝完酒赶紧摆脱这位小福王,此时却改了主意,想带这位小金虫虫在这人马喧嚣的闹市中转一转。
李玺脚上的靴子是软底的,铺着蚕丝棉,缀着兔绒球,往常时候不是踩着金马蹬,就是踏着汉白玉石,这还是第一次走在黄土夯成的小路上。
李玺没嫌脏,也没抱怨,只是好奇地左看右看。
前面来了一辆牛车,赶车的老牛被他身上的香囊熏得狠狠打了个喷嚏,满车秽物猛地一晃,眼瞅着就要溅到李玺身上。
幸好,魏禹捞住他的腰往旁边一带,那坨臭烘烘的秽物啪哒一下溅到地上,离李玺精致的小软靴不足一尺。
车上下来一个枯瘦的老汉,佝偻着身子,脸上的褶子多得像槐树皮,万分惶恐地朝着两人作揖:“小老儿一时走神,没看住这畜生,贵人恕罪、贵人恕罪!”
李玺没见过这情形,下意识后退一步,几乎贴到魏禹身上,但还是撑着笑意道:“无妨,老人家自便罢。”
丝毫没有追究的意思。
魏禹再次诧异,再次感叹,坊间的传言多数做不得真。
直到老汉爬上牛车,吱吱扭扭地走远了,俩人才意识到,彼此间贴得有多近。
魏禹收回扣在他腰上的手,“抱歉。”
“没事儿……”李玺不自在地扯了扯腰带,冷不丁想起上次,他打了魏禹的手。
咕哝了片刻,还是拉下面子说:“上次对不住了,是我反应太过。”
魏禹勾起一抹浅笑,“无妨,王爷身份尊贵,对人防备些也是常理。”
“倒也不是……男男有别嘛。”李玺小声嘟囔一句。
“什么?”魏禹没听清。
“没什么。”李玺狡黠一笑,“你说方才那头老牛明明走得好好的,偏偏撞见咱们就激动起来,是不是被小爷的美色惊呆了?”
魏禹笑意加深,瞥了眼他腰间的香囊,言不由衷道:“想来是吧。”
“就说嘛,长安第一美男明明应该是我,大姐夫和你都不行,那个什么月弯弯的就更得靠边站了!”李玺扶了扶发冠,又理了理衣襟,昂首挺胸,一脸骄傲。
魏禹没忍住,轻笑出声。
李玺歪头看他。
传言这位大理寺少卿少年老成,不苟言笑。今日瞧着,这不挺爱笑的嘛!
笑起来还挺好看!
魏禹轻咳一声,转移话题:“王爷腰上这个……这些,是同心子母银香囊吧?”
“你认识?”李玺从七八个银球香囊里挑了个最大的,拎到魏禹跟前,“是不是很香很精巧?”
魏禹颔首,“确实精巧。”
这种银香囊是用上下两个缕空的银球做成的,内芯是两层双轴相连的同心圆机环,可以随着银球的摆动调整位置,保证上面的香团不会破碎或散落。
鹌鹑蛋大小的一个,可值百余贯。
李玺一口气带了七八个,每个里面装的都是不同的香料,那味道……怪不得老牛闻了都要打喷嚏。
李玺还觉得挺美,叮叮当当地拨动着,朝魏禹显摆,“这颗是祖母赏我的,这颗是我自己画了样子叫银楼打的,这几颗都是三姐姐输给我的,她是常赌常输,输完不服气还要赌。”
魏禹难得起了好奇心,问:“为何戴这么多?”
“因为呀,这是我心仪之人喜欢的物件,我希望他有一天可以看到,向我讨要。”
许是此时的气氛正合适,许是魏禹离自己的生活圈子很远,不怕他泄密,李玺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说了出来。
魏禹怔了一瞬,原来,这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金虫也有求而不得的人,也有这般让他珍视的存在。
李玺左右瞅瞅,确定这里没人认识他,放心地打开了话匣子:“我和他很早就认识了,他帮过我。那年我只有六岁吧,摔坏了母亲心爱的三彩陶俑,独自跑去东市想买一个,结果身上的钱被偷了,还迷了路,坊门关了也没走出去……”
那个混乱的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李玺已经不大记得清了,唯一清晰的就是抱在他腰间的那只手,虽然带着少年人的清瘦稚嫩,却温暖有力。
“他把我带回他住的地方,是一家书院,屋里好多草纸,写满了字,满屋子墨臭味,床也很小……”
他却睡得很踏实。
还把“救命恩人”的晚饭吃掉了,让他没有晚饭可吃——其实只是两个蒸饼一碟咸菜。
那是李玺吃过的最好吃的咸菜!
魏禹侧耳听着,莫名觉得李玺的描述似曾相识……不会这么巧吧?
他问:“你说的这个人,后来可曾见过?”
“当然见过。”李玺看傻子似的白了他一眼,“不然我怎会心仪于他?”
魏禹其实想再问一句,那人是谁,又觉得不合适。既然能得福王心仪,必然是位女子。
长安城这么大,夜半迷路的孩童多的是,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
是他想多了。
提到心上人,骄傲的小福王仿佛卸掉身上的金壳壳,整个人变得软乎乎。
向来冷心冷性的魏少卿,鬼使神差地安慰道:“你的香囊……会送出去的。”
李玺灿然一笑,“看在你这么祝福我的份上,就先送你一个好了,也是谢你今日帮我阿姐解围。”
说着,大方地把那个最大的揪下来,举到他面前,“不许说不要,你若不要,就说明方才的话是在敷衍我。”
拒绝的话就这么梗在了喉间。
魏禹无奈一笑,只得接过。
李玺却把手收了回去,亲手帮他系上,一边系还一边叽叽咕咕地叮嘱:“这颗银球个头大,孔隙多,适合放松柏檀香之类,可别放那些花花草草的,反倒俗了,和你的气度也不搭。”
魏禹低头,看到他毛乎乎的脑瓜顶,几缕发丝从头冠中冒出来,调皮地打着小卷儿。
他轻轻地应了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