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宋捡第一次被小狼哥紧紧拥抱,来不及想别的,只顾得享受温暖。正常人对皮肤相贴的需求可能不大,但小半瞎很喜欢,挨着了就等于看到了。
相比视觉,听觉、触觉更让他心安。他舔得更勤了,使劲舔,湿乎乎的小舌头一下下贴上男孩的下巴。
他舔得越好,小狼哥就抱得越紧,只是后背一直被抓。但两个人贴贴太暖和了,他不想分开。
男孩今天太累了,连推开宋捡的念头都没来得及实现,就被宋捡舔困,合上了酸胀的眼皮。
为了逮那只飞鸟,他躲在沙子底下足足几小时,连动都没动过,又跑了很远才回来,都顾不上吃,只想睡。
宋捡看不到,只感觉小狼哥不动了,刚才使劲抓挠的双手还搭在自己背上。于是他也不动,老老实实地躺着,紧紧抱住。
这一觉,男孩睡了好久。醒来后宋捡枕在自己胸口,口水都流出来了,脸好小好小,鼻子翘翘尖尖的。他把宋捡叫醒,该吃饭了,一边吃,一边把带羽毛的翅膀往宋捡嘴里塞。
“我不吃这个,生的,我不吃……”宋捡好害怕生肉,听着小狼哥在旁边嘎吱嘎吱地嚼,没法想象吃一只死鸟的样子。可他又饿,只好悄悄地贴过去,舔舔小狼哥的脸。
男孩一下顿住了,刚才给宋捡翅膀,他不吃,现在又来舔,为什么?不吃的那片翅膀已经扔给狼群了,被几只幼狼抢着啃。
“小狼哥,我饿,我饿了。”宋捡知道他听得懂,慢慢说,“我们吃烤熟的吧,我只能吃熟的,还有果果。”
“烤。”男孩对这个字陌生,但是果果不陌生。前几天带回来几根树枝,上面有红色的肉肉的果子。他看到鸟吃果子才带回来给宋捡吃。沙漠里很多东西都有毒,鸟不吃,就不能碰。
宋捡指着远方的亮光。“用火,我只能吃烤熟的,行不?”
男孩看着那堆火,不确定,生活在荒野里,除了天灾,唯一对狼群有威胁的就是火。他见过大火,烧过草皮越烧越快,跑不过火的动物会被烧死。
但他还是走过去了,满嘴都是血和羽毛,拎着一只快被开膛破肚的大鸟。
鸟脖子是被他直接咬断的,头部和脖子刚被他吃干净,正准备撕开鸟的肚子。他用麻绳拉着宋捡,一起站在篝火前,却不敢再近一点。
宋捡也不知道小狼哥在做什么,很想抓他的手。不一会儿,鼻子里钻进了香味,是很少能闻见的肉味。
“小狼哥,你干什么了?”宋捡蹲了下去,香味诱着他往前探脖。然后手背就被打了一下,还挺重的,他哎呦一声又缩回来,原地蹲好。
男孩撕开了鸟的肚子,把内脏掏出来扔在篝火的边缘。很怪异的香味促使他动动鼻翼,没有闻过这个。但是又很好闻。
身为一匹狼,他怕火,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大着胆子去抓内脏,火苗没有放过他,很烫,烧过他的手指尖。
这种疼是荒漠里没有的,狼群只有咬疼、摔疼,没有被火烧的疼法。他绕着篝火转圈跑,用手拼命抓草皮,可还是冒出了一个透明的泡。
男孩歪着头看手指的泡,不知道这是什么。
宋捡蹲在原地等,因为没有太好的视力,没看见小狼哥被烫伤。男孩盯着地上的熟内脏,趴下去,叼了一小口。
这是他第一次吃熟肉,和生肉相差太多,咬在嘴里还会烫舌头。可吃了几口之后,他发觉,这个比生的好吃。于是把剩下的鸟扔进去,一起烤。
香味越来越浓,吸引了附近几个流民的注意力,他们没想到狼崽子竟然吃的比自己还好。
重要的内脏被男孩全部吃干净,宋捡是自己的低位狼,只能吃剩下的。但翅膀和鸟脚,男孩帮宋捡烤熟了,这一次他用了沙土。
抓两把沙子,把火苗盖灭掉些,再拿,手没有被烫出水泡。
麻绳拽动一下,宋捡知道小狼哥吃完了,轮到自己。“小狼哥,我今天和张牧说话了呢。”他小嘴巴吧唧吧唧地嚼肉,也不管人家听不听得懂,“我和他说,用搓麻绳来换大布和木棍,你等我吃饱,我……我搓得可快了。”
“麻,绳,换布。”男孩把他吐出来的骨头收起来,扔给狼群。狼从不浪费食物。
“嗯,我可有用了,你别扔我行不?”宋捡还是害怕,亲生爸妈都能扔下自己,更何况一个没有关系的陌生男孩。要是自己再被扔掉,不是死在风暴中,就是死在樊宇手里。
“我可有用了,求求了。”宋捡又重复一次,他懂,只有有用的人才能活下来。
脖子上又一拽,宋捡却安心了,小狼哥这是在和自己说话。鸟翅膀烤熟了很香,他一丝丝地撕着肉,很珍惜地吃。
“小狼哥你真好。”他还得夸夸,笑嘻嘻的嘴角全是肉味,“你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以后我都跟着你。”
男孩听不太懂这句,什么叫最好最好?不懂。但跟着就跟着吧,宋捡这匹狼非常笨,不会捕猎,不会奔跑,凉,不会吃生肉,还穿衣服。
又过几天,宋捡终于拿到了张牧给的原材料,开始搓绳子。
妈妈以前教过他,因为自己瞎,他们不让自己出帐篷,就坐着帮他们搓绳。绳子用处很大,可以换罐头。
材料是荒漠里的一种草,晒干后很坚韧,但是容易断,必须要把几十根编到一起,才能变成一根粗粗的绳,那时候就不断了。
白天,小狼哥跟着狼群出去围猎,天色变黑才回来,宋捡一整天都坐在垫子上搓绳,累了就抱着狼睡一觉。有狼的时候他不害怕,狼和小狼哥一样,会护着他。
张牧偶尔会过来看看,只看一个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里,嘴里咬着绳头,细细的手指一根根分出草丝来,把短的打结,接成长的,按照一定顺序编好再叼着绳头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