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拿着筷子僵住了:“……”
忽然有种想吃狗肉火锅的冲动。
狗又被陆司语抱走了,宋文看着他忍不住问:“这狗为什么叫小狼?”
“怎么,不好听吗?”陆司语掐了掐狗子的圆脸,抬头看他,然后他解释道,“这只狗是我捡到的,我那时候从宿舍搬出来,有点怕寂寞,在我回家的路上,就捡到了这只狗,那时候它浑身脏兮兮的,冲着我呲牙,两颗犬齿像是狼一样,个头小小的,看起来不凶,反而特别可爱,我就忽然想到了这个名字。”
宋文抽出一旁的纸巾擦了擦嘴,毫不留情地戳穿他的谎言:“能够捡到一只纯种的萨摩耶,你的运气可真的不错。”
陆司语嗯了一声,似是完全没有听出宋文话里的怀疑和讥讽,他没再解释,低头摸着那只狗的肚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一顿饭吃完,宋文碗筷一放,这才切到了主题,他习惯性地把上衣袖子撸了起来:“我今天来这边,想要和你说点事。”
陆司语嗯了一声,伸手把萨摩耶弄下了桌。那只狗便非常识相地夹着尾巴钻到了客房的狗窝里。
宋文顿了一下切入正题:“之前你的心理测评,成绩不太理想。”
陆司语那一向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上显出了一丝疑惑,他扶了一下眼镜,似是有点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
“我有个问题想问下你。”宋文开口问他,“为什么要做刑警?”
陆司语轻咳了一声:“我从小就有这么一个梦想……”
宋文断了他的话,挑了眉道:“说点实际的,别用警校学的那一套糊弄我。”
陆司语看向他:“那么宋队,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做刑警呢?”
“这个城市,总是有很多坏人,也需要有人去抓那些坏人。”宋文抬头看向陆司语,“这是一件总需要有人去做的事。”
屋子里的灯光安静,宋文继续说:“不过,我选择这份职业,主要是因为我的家庭。市局的很多人不知道,我的父亲,就是一位老刑警,最初的时候,父亲的形象在我的心中是光荣而伟大的,可是后来,我发现,我父亲也有做不到的事,也有让我失望的事。而且我的父亲是个挺要面子的人……他非常的大公无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肿脸充胖子,他万事喜欢冲在第一线,是个人人口中称颂的好警察,可其实,一旦遇到了事情……在他的心里,儿子也好,老婆也好,他自己的生命也好,都是可以抛弃的……”
宋文没有把事情说得很清楚,但是陆司语明白,其中一定是发生了什么,让身为儿子的宋文对宋城极端失望,心中父亲的形象一落千丈。
“后来,在我八岁的时候,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离婚了。”
宋文说到这里,陆司语的眼神略微变动,他眨了下眼似是对此同情。
宋文却一耸肩道:“他和我妈互相折腾了几年,后来又复婚了,所以我也并不算是什么单亲家庭成长起来的,只是中间有几年,父亲的位置是缺失的,他很少出现,一旦出现又对我非常严苛。到了后来,我在他的训斥和责备之中,学会了反抗。习惯性地和他对着干,他不看好我,我就非要做给他看,那时候他想让我当医生,我就跑去做了警察。现在,这份工作我还挺喜欢的。”
这些话,宋文很少和别人说起,他和宋城两个人都十分倔强。宋城希望他能够和他的母亲一样,成为一位医生,考进医学院,在宋城认为,做警察是个非常辛苦的工作,而且里面很多是非,辛苦不说,每天还要接触很多的罪恶。可宋文专门和宋城对着干,报考了警校,毕业以后,更是进入了南城市局。
到最后,做了刑警几年以后,宋文觉得自己非常适合这份工作。他能够胜任这个位置,是一个天生的刑警。于是对这个选择结果,他也就释然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宋文渐渐明白了宋城做事之中的身不由己,可是父子之间的鸿沟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化解开的。
陆司语听完了宋文的话,低头道:“我最初上学的时候,报考的是法医系,后来有一次,我选修了一门犯罪行为侦察的相关课程。快到课程结束的时候,那门课的导师忽然找到我,他郑重地建议,让我考虑一下将来的职业规划,究竟是做一位法医,还是做一位刑警。在他的职业描述中,刑警的工作似乎是更适合我,所以我后来慎重考虑,选择了这个职业。”
宋文继续问:“做刑警,挺苦的,你确认你能够坚持下去吗?”
“目前适应下来,觉得还行。”在陆司语对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娇惯下,他并没有受什么委屈。
“你来警队也一个多星期了,上次的案子,你跟下来觉得怎样?”
“感觉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谈话进行到了这里,宋文的表情忽地变得越发严肃起来:“我还有个故事,想讲给你听。”
陆司语似乎也察觉到了一些不一样的气氛,在椅子上坐正,看向了宋文,宋文现在的表情他有些熟悉,那是他审讯时候的表情,仿佛坐在对面的不是他的同事、下属、而是一位嫌疑人。他那双眼睛,已经洞穿了一切。
“这个故事,发生在几年前,在一所警官学校,有着各种院系,其中就有法医科,这一批招收的新生中,有个新生成绩明显优于其他人,而且这个男生长得挺不错的,惹得学校里的很多女生都去追他。可这个男生,冷冰冰的,拒绝了很多人……”宋文沉声讲着,灯光下,陆司语的脸上依然没有表情,仿佛在听一个纯粹的故事。
“……这样的情况,无疑是引起了宿舍一些男生的嫉妒,班上的男生开始抱团,以那个男生为假想敌,开始的时候,还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玩笑,后来就开始变本加厉,撕他的书本,把他的被子弄湿,再后来的一天晚上八点多,他们把那个男生骗到了实验楼,偷走了他的手机,锁在了解剖室里。而那天,解剖室有一具新鲜运来刚刚被解剖过的尸体。”
宋文说着,目光盯着陆司语的脸,不放过他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那时候他们刚大一,虽然要是要学法医的,可是还都没有正式接触过尸体,那些恶作剧的男生后来说,他们希望吓唬一下自己的同学,锁上他一夜,灭灭他的傲气。这件事到了晚上12点宿舍熄灯查寝的时候才被管理员发现,院长心急火燎地带了老师去救人。等他们打开了解剖室的门,却发现那位男生淡然地面对那具解剖了的尸体,把各种脏器分离,仔细观察……”
陆司语听到了这时,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在上学的时候,解剖的机会是很难得的,特别是单独面对尸体。”
“可是那时候,那个男生,也不过才十八岁吧。”宋文看着眼前的人,灯光下,他的皮肤白得发亮,喉结上的红点却红得如血,不知道那时候他该是怎样一副妖孽的模样。
“那几位男生,受到了处分,领头的更被开除,而那位男生,借由此事被准许可以不住校,居住在校外。学校里没有人再敢和他做朋友,大家都说他是疯子,变态,甚至有人说他对尸体有些特殊的嗜好。这位男生呢,也许是天生孤僻,他并不在乎同学的看法,反而和导师都相处的很好。”宋文说到了这里,抬起头来,“故事到了这里,也不过是个普通的故事,坏学生得到了惩罚,好学生我行我素。不过……”
宋文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红酒,看向陆司语:“薛童,这个名字你还有印象吧。”那是因为那件事被开除的学生。
“我总觉得,这件事不像是表面上那么简单,后来,我就查了一下这个人的社会关系,在学校辍学以后,他已经成为了一位普通的出租司机,当我问起了他当年的那件事,他好像害怕什么般不愿多说,在我的再三质问下,他才说了几个字,‘那是他所希望的’,此后他就挂断了电话,再也不愿意透露什么了。”宋文问着陆司语,“你觉得,薛童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