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营设在通远门外,就是原先的归义都攻城时的驻地,营房和校场都是现成的,用不着再费力新建。
入住军营的第一晚,吕兵开始和李焕商量军规一事。
军无法不立,军法军规对于军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此时的军令条律大多堆放在库房的角落里,军中士卒无一人知晓,他们对于军法的认识就是临战前将领所强调的那几句“临阵脱逃者斩……”
吕兵当然知晓军法的重要性,而且他极为认同入伍第一天就熟读于心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但那些拿到古代来肯定不适宜。
从准备组建弩弓队时起,他就在李焕的帮助下,温习了一遍《唐律军防令》中有关军中将士需遵守的相关条令。
吕兵首先被里面大量的“斩”给震慑住了。
诸如“不尊将令者,斩;泄露军事者,斩;击鼓不进者、举旗不应者,斩;与敌人私交通者,斩;失旌旗节钺者,斩;破敌先掳掠者,斩;不战而降敌者,斩;背军走者,斩……”等等。
这些吕兵尚可以理解,毕竟治军当从严。
但还有一些,诸如“在道及营临阵者,斩;不当日时后期者或诈事会同者,斩;无故惊军者及奔走妄言尘烟者,斩;遗弃五兵军装或不谨固检察者,斩;自相窃盗者,不计多少,斩;军中奔走军马者,斩;更铺失候、犯夜失号、擅宿他火者,斩;与将领不敬者,斩……”等等,则明显过于严酷。而且,这些严酷的法令真的能在军中推行下去吗?
还有一些军令让吕兵啼笑皆非,诸如“以强凌弱、恩怨忿争、酗酒喧哗、恶骂无礼、于理不顺者,斩;侵欺百姓、奸居人子女、将妇人入营者,斩……”等等,这些不正是军中士卒们每日的生活常态吗,竟在军律上明文是要被斩首的。
面对吕兵的疑惑,李焕也只能无奈叹道:“都说文人不能掌兵,便跟这些军中律令有关,他们在朝时熟读这些军文条例,一旦被派至军营中,就会发现这些律令根本推行不下去,顿时乱了手脚,不知当如何管理部队……或许有人能仗着权威强行推行,但也必不得善果。”
吕兵留意数了一下,光“斩首”的军令就有五十四条之多,除此外,还有大量的黥刑、割耳、断掌、杖、鞭、笞等其他刑罚,加起来数量之众,几乎是到了把一名士卒换成录入程序的机器人,也免不了要遭受刑罚的地步。
与此相应的,军中得到赏赐的机会却是少之又少、难上加难。
看完了这些军中律令后,吕兵最大的困惑是,如此多咬文嚼字、牵强附会的律令,真正能推行下去的有几条?一条律令既然推行不下去,那它被制定出来的意义又何在?
除了让军中将士普通漠视军令外(反正所谓的军令也只是摆设),其真正的价值,恐怕就是让那些深居庙堂的人沾沾自喜于本国治军严备,或让后世的学者们看到这些律令时,就盲目称赞这个时代军律详备,罢了。
吕兵甚至猜测,这些制定军律的人,在其制定之时,多半存的就是后世留名的念头。
但这些却给吕兵带来了麻烦,他本意是在这个时代的军法军律基础上进行改善,从而制定出适合弩弓队的军规,现在看来,他只能靠他自己了。
吕兵苦想了一夜,却只能罗列几条出来,最后不得不暂时搁浅,让李焕回城去寻人商议,他先得着手带队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