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门,李杰向李峰低声吩咐道:“找人调查一下这个看门的达叔是什么来头。”
李峰点了下头。
靓坤那包粉被送到警察局已经有段时间了,再加上李杰手里拿捏了靓坤一点把柄,咖喱、辣椒这件事也就算是过去了。
安全起见,李杰并没有让咖喱、辣椒直接露面,而是将他们安排了电影公司暂住。
反正电影公司那边暂时就只有导演梁晶一个人,有的是空房子,这样还能替咖喱、辣椒省一点房租。
梁晶的才华还是有的。
李杰这才出去几个小时,梁晶就在原有的剧本上添加了不少内容,基本上算是将剧本完善了。
“杰哥,合同都已经准备好了。”
杨科中午接到李杰的电话就开始准备合同,比李杰还先一步到公司,
“这个是导演合同,这两个是公司艺人合同。”
“经纪人呢?”
李杰询问。
杨科怔了一下:“哥,你没跟我说公司有经纪人呀。”
牛杂店交给廖杰管理,为了不影响杂店的经营,李杰特间把李峰、杨科、赵攀和孔建从牛杂店里撤了出来。
并且下了一道命令,以后聚英堂的人不管谁去牛杂店吃饭都必须得结账。
这样一来,就可以保证牛杂店的利益。
杨科是律师,李峰是会计,两人都有事情可做,孔建和赵攀就闲了下来。
杨科刚才提到“艺人”二字,李杰才想到了经纪人。
公司要发展,那就必须正规化经营才行,艺人必须配经纪人才行。
李杰考虑了一下说:“峰、科,你们先兼着电影公司的会计和律师。”
“好。”
李峰和杨科并没有什么意见。
整个聚英堂的财务和法律问题都是两人的业务,这本来就是他们的份内事。
“给小贱贱和攀打个电话,让他们俩从明天起也来电影公司上班。
一个担任经纪人,另一个担任司机。”
李杰吩咐道。
“我这就给他们打电话。”
李峰讲道。
与会计和律师不同,经纪人和司机的活在普通人眼里就是保姆和车夫。
为了不让孔建和赵攀有什么情绪,李峰婉转地劝了两人许久。
片刻之后,李杰把梁晶和咖喱、辣椒叫到了会议室里来,让杨科把三份合同分别放在三人面前。
以前电影公司这边非常随意,演员都是谈好价钱后直接开拍,也不会签什么合同。
片子拍完了,给不给钱全凭心情。
给了的话,你就拿着。
不给的话,也没有人敢招惹社团。
现在不行了,公司想要发展,就必须一切都正式才行。
李杰给三人的并非某个单独作品的合同,而是直接将三人答到了公司。
拿梁晶来举例子,平是没有戏拍的话,梁晶每个月就领几千块钱的固定工资。
若是有戏拍的话,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酬劳结算或者是分红。
咖喱和辣椒都一样,并且合同上一签就是十年。
这三位可都是人才呀。
按李杰的想法是干脆签三人一辈子,可那样一来和买奴隶有什么区别,三人也未必会干。
因此才把签约时间改为了十年。
十年内,每个月的固定工资还会根据物价通货膨胀来逐渐增加。
片酬和分红也会根据每个人的名气与贡献实时调整。
古惑仔通常没有什么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