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巨树击退的霍去病在空中翻腾着,口中长啸一声。
等他落下的时候,白龙驹跃向空中,刚好将他驼在背上。
“通知公孙敖,杨修是我的副官,让他三日之内,将人带到东城城门。”落地之后,霍去病对先锋队下达了命令。
先锋八骑领命而去,只有傅院长依旧着急的看着他。
“冠。。。冠军侯,他们万一跑出城去,西城那边。。。”
霍去病的目光极冷,傅院长很是害怕,但他更担心到手的功劳飞了,硬着头皮往下说。
等他说到西城那边时,一支长枪突兀的穿透了他的胸口。
接过枪头的霍去病纵马狂奔:“有我在城口,杨修插翅难逃。”
声音即冷又傲,正是他一贯的语气。
树林深处,正在穿梭的杨修打了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上。
“为什么是我?”他很不明白。
胡云腾停下了脚步,霍去病的实力,刚才已经领教过了。
自己体内那股极其强大的气息如果还在,还能和他斗上一斗,可是如今,就连在树林中快速穿梭,都有些气喘。
以这个状态,撞上霍去病,只有死路一条。
“金鱼呢?我手上的金鱼,你们谁看见过?”胡云腾望向潘凤。
记得在救护车里的时候,自己手中还有一条金鱼。
“老大,在你口袋里。”潘凤对于胡云腾的事情,特别的上心。
当年在韩馥手下当差时,有一位亲兵弄丢了韩馥的头巾,被拖出去斩首。
这件事,对潘凤触动很大。
所以他看到老大在救护车里昏迷的时候,刻意将金鱼收了起来。
胡云腾的身上,是一件青色的文士长袍,口袋在衣服内侧,是个暗袋。
因为长袍比较宽松,他一时也没注意到金鱼的存在。
当潘凤将手指伸入口袋时,胡云腾终于知道为什么金鱼还在了。
因为袋口极小,金鱼只有竖直才能放入。
“真是奇怪,离水那么久,居然还没死?”胡云腾抓着依旧活奔乱跳的金鱼,不免有些感慨。
好在这个世界,怪事层出不穷,他也见怪不怪了。
“我饿了,也累了,吃完鱼睡一会再上路。”不等潘杨二人回答,胡云腾一手遮住嘴角,另一手将鱼丢入口中。
潘凤一脸的不解,挠着头看向杨修:“老大的适应能力怎么这么弱?”
记得他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也会饿,也会觉得累,可是半天之后,就完全适应了。
怎么到了老大这里,这么久都没适应?
杨修也觉得奇怪,他更奇怪的是,居然有人吃鱼连眼珠子都不挖。
不怕身躯被鱼给组去了?
他想问,却发现胡云腾直挺挺的躺了下去,手脚僵硬,如同一具死尸。
“有古怪。”
杨修嘀咕了一句,却没有深究,而是对着潘凤说道:“城门的河边,有四位城防军驻守,你去打退敌人,我们跳河出城。”
在他的心目中,四个城防军,是不够潘凤打的。
当初擒拿潘凤,城里可是足足出动了三十多名城防军。
即便如此,还有十来位城防军,被这个疯子打碎了身躯。
谁知潘凤竟是摇了摇头:“有霍去病在,过不去的。”
听到这位汉代神将的名字,杨修不由的在心中哀嚎。
“我滴个娘,你堂堂冠军侯,为什么偏偏要针对我杨修,我一没作诗骂你,二没勾结匈奴,你怎么就阴魂不散呢。”
想到此处,杨修突然有了一个荒谬的想法。
莫非这位冠军侯,仰慕自己诗才了得,想要获得一首赞美诗?
这个简单啊。
杨修绕着胡云腾的身躯来回踱步,没多久,诗从口出。
冠军侯
年纪轻轻名声响,生命短短功绩大;
匪首未诛不回马,匈奴未灭不成家。
潘凤读书不多,对于霍去病的了解,仅在于“匈奴未灭,无以为家”八字。
起初他是不在意的,以为霍去病是武艺不精,打不过匈奴,这才不娶妻生子。
树林外的这场大战,让他深刻的体会到了霍去病的可怕。
如此勇猛的人物,居然还灭不掉匈奴。
那么匈奴,是多可怕的存在?
潘凤会想到匈奴,还有一个原因:此去西门,再出长城,就是塞外了。
那里不仅有匈奴,还有鲜卑、羯、羌、氐和高句丽,并称塞外六族。
六族之中,以胡姓人氏最为可怕,所以六族蛮民也被称为胡人。
想到胡姓,潘凤不由的看向新任的老大胡云腾。
老大那么厉害,又姓胡,难道是胡人?
这么一想,他的心里有些纠结。
跟着一位胡人老大,会不会名声不好,影响到娶妻生子。
前世的时候,因为生命太过短暂,他还没结婚。
胡云腾躺在地上,脑子里像针扎一样,痛不欲生,杨修念的诗是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在他体内,热流依旧不停循环穿梭,但是这次,跟随热流的凉凉液体要少的多。
好几次,热流都像是要破体而出,虽然最终被类似胃酸的液体压下,可无穷的痛苦,让他在昏迷的边缘不停徘徊。
身躯若是没僵硬的话,他一定会满地打滚,咬破嘴唇。
可他动不了,只能躺在那里,忍受着非人的痛苦。
为了减轻痛苦,胡云腾开始想心事,来转移注意力。
为什么自己会变得那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