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凤箫稍稍勒马,照夜速度略慢下来。
“你不舒服?”
林疏确实有些紧张,右手抓紧了照夜漂亮的马鬃。
照夜蹭他。
林疏道:“手。”
大小姐先是“嗯?”了一声,而后轻轻收回手臂:“一时疏忽,是我失礼。”
林疏心道,其实根本不能算是失礼,仅仅是普通的碰触而已,原因还是凌凤箫怕他摔下来。古代世界讲究礼法,大小姐又是个姑娘,这样在背后半搂着自己,这样说来,还是自己占了人家姑娘的便宜。
但凌凤箫若不把手拿开,再走一段路,他恐怕要背过气去了。
这毛病到底是什么时候得的,他也说不清楚。
只记得长到十几岁的时候,略开了些窍,知道这世上的人大多群居,自己却无论如何不敢开口向旁人搭话。
那时候,他想了想从前,很小,还在上小学的时候,一个人上学,放学,而身边的同学全部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嬉闹谈笑的情形,觉得一个人的一生,其实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定型。
也不是没有与别人打交道的时候,走过过道,前面的地面忽然滚下来一支铅笔。
过道旁边位子上坐着一个趾高气昂的小胖子,笑嘻嘻道:“小哑巴,把笔捡起来。”
捡了,或没捡,记不得了,类似的情形发生过太多。
而这个时候,教室里的其他人,往往引颈围观。
他捡了,便被说:“哎,小哑巴还能听懂话!”
没捡,便有人说:“他不会说话,是不是耳朵也听不见?”
旁边围观的人便哄笑起来。
回忆往往模糊,不记得具体的细节,只记得那些双眼睛里闪烁着恶意的光芒,笑声里全是不善,整座教室浮动着人体的热气,那热气像某个丑陋巨大的怪物的吐息,混杂腥臭的气味。
他想离开,离开这些东西,逃得越远越好。
逃到一个除了自己再无他人的地方,呼吸才能顺畅起来。
似乎是久而久之,就成了现在的样子,严重过敏症,过敏原,活人。
凌凤箫身上那缕似有似无的冷香将他从回忆中拉出来。
这香很好闻。
大小姐脾气很坏,但毕竟坏的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每次生气都事出有因,生过气后也不记仇,既不仗势欺人,又不颐指气使,即使是小时候,想必也与那个跋扈的小胖子不同。
若非这反应已经深入骨髓,与大小姐和平共处,其实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林疏就这样默默胡思乱想了许久,忽然察觉——他这是在为凌凤箫开脱吗?
为了维持与富婆的友好关系,居然试图战胜十几年来的心理阴影。
林疏都要唾弃自己了。
大小姐虽然将手臂从林疏腰上移开,但毕竟还要驭马,因此两人的姿势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仍是林疏被半搂在大小姐身前。
他努力深呼吸几下,终于有些好转。
照夜速度这才渐渐快起来,半刻钟过后,再次风驰电掣般在山路上疾驰。
凌凤箫道:“现在好了么?”
林疏:“嗯。”
凌凤箫的声音里便有微微的笑意:“照夜有个双生的兄弟,叫照雪,在凤凰山庄养着,与照夜一样是江湖有名的神骏,长得也漂亮,我为你留了许多年,你不许惧马。”
大小姐的东西,从丹药到宝物到马,无一不是珍奇的宝贝,且送起人来毫不手软,林疏都要麻木了。
但这次不同,他发现了一个盲点。
林疏:“许多年?”
“四年,”凌凤箫道,“我那时想,来日从学宫结业,游历河山,若无良驹,毕竟不够快活。你要陪我,自然要用同等的坐骑,恰好照夜照雪双生,便都养了。”
林疏大概明白了大小姐的逻辑。
原来大小姐养仓鼠并不是一时起意,而是早有谋划。
笼子、滚轮、鼠粮先都备好,然后再去物色一只顺眼的,带回去。
——大小姐,你这么做,你未婚夫知道么?
哦,还有一种可能是,照雪原本便是给大小姐那位素未谋面的未婚夫准备的,但天不遂人愿,死了未婚夫,大小姐开始自暴自弃,包养仓鼠,原来的那些准备,自然也都归仓鼠享用。
他不再说话,凌凤箫也专心驭马,照夜在一路疾奔,它是灵马,这样的速度,比起修仙人的轻身法术也不遑多让,只过一个多时辰,就已经过数座城池,来到一处云雾环绕的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