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母觉得林桂美说得很有道理,就林桂香那个条件,能有个本地人看上她,就已经是她天大的福气,她去烧高香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拒绝呢?
赵翠浓回来后跟赵母说了下明天去林桂美家喝乔迁酒的事情。
闻言,赵母立即站起来,“我也要去!”
赵翠浓很无语,“妈,人家又没邀请您。”
赵母冷哼一声,“不邀请我就不能去了?明天那样的日子,你二姑姐那么要面的人,肯定要带咱们去高档饭店,你妈我活到这么大岁数,还没怎么去过高档饭店呢!你放心,我明天过去,绝对不乱说话!”
“妈,您要是想去高档饭店的话,我带你去好了,何必去蹭他们家一顿饭?”如果不是林桂美亲自邀请的话,赵翠浓可不想去凑这个热闹。
更何况,她还总感觉林桂美没安好心。
赵母微微蹙眉,“你带我去花的就是你的钱了,这不一样!”
比起花钱的,她更喜欢不花钱的。
见母亲坚持要去,赵翠浓也没办法,只好点头,“那行吧,明天您多吃菜少说话。”
“好。”
得到赵翠浓的同意,赵母便去衣橱里找好看的衣服,明天无论如何都不能给女儿丢人。
林妩正在房间看书。
就在此时,空气中响起敲门声。
不等林妩起身开门,沙里瓦就从桌子上跳到门把手上,一个用力。
啪。
门开了。
林桂香端着水果从外面走进来,“小妩,我切了点西瓜和苹果你吃点。”
“好,”林妩微微抬眸,“谢谢妈。”
林桂香将水果放在桌子上,接着道:“明天开学你一个人去可以吗?要是不行的话,店里那边我就晚点过去。”
虽然新店开业很重要,但女儿读书更重要。
林妩眉眼含笑,“妈,我又不是小朋友了。”
林桂香点点,“那行。对了,明天你小姨搬家,你六点钟记得来店里一趟,到时候跟我们一起去你小姨家。”
“嗯。”林妩微微点头。
林桂香站起来,“那妈就不打扰你看书了,你看完书记得早点睡。”
“晚安。”林妩音调浅浅。
互道晚安后,林桂香便离开林妩的房间,来到卧室内开始学习。
她现在已经在接触英文了,每天白天练完车后,会抽出一个小时的时间去上英文培训班。
因为林妩说,美人吟迟早会打通国际市场,林桂香若是学会英文的话,日后也就不必事事依赖翻译,要少走很多弯路。
林桂香还是个很听劝的人,既然女儿都这么说了,她肯定要听的,于是就开始苦学英文。
本以为英文很难。
但开始学之后,才发现英文其实并没有那么难,只要把音标学会,经常运用口语,就非常容易。
隔壁房间。
林妩关上绿皮书,打开改装过的电脑,十指飞快的在键盘上的跳跃着。
指尖葱白如玉,对上黑色的键盘,形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电脑屏幕上赫然显示的是820船难事件。
页面关掉。
林妩打开搜索资料库,慢慢敲上这三个字。
闻北阳。
然后点击搜索。
画面一直在转圈圈。
过了好几分钟,页面上才显示出一行字。
——闻北阳,男,退伍老兵,现年89。
生死不详!
**
另一边。
闻家。
梁梦怡坐在化妆台前,有些忐忑的打开镜子,好半晌都不敢睁开眼睛看自己的脸。
边上的年轻助理忍不住道:“太太,您睁开眼看看,您现在真的很漂亮。”
自从用上不死鸟之后,梁梦怡确实能感受到自己的皮肤在一点点变好,脸上的斑点也在一点点变淡,但速度实在是太慢了。
等待的过程也太煎熬,她不想每天照镜子都面对同样的脸,于是就把房间里的镜子全部收了起来,每天早晚护肤都由私人助理来帮她完成。
化妆也由化妆师来操作。
因此,她已经将近一个月,没有见过自己的素颜了。
她很好奇。
也很紧张。
不死鸟真的有这么神奇吗?
她真的还能看到年轻时的自己吗?
这些年。
面对那张常满雀斑的脸,她真的是看够了。
但......
梁梦怡还是不敢睁开眼睛。
她怕看到失望。
丈夫出差一个月,今天晚上就要回来了,她想给丈夫一个惊喜。
这样的她......
会让丈夫惊喜吗?
这一瞬,梁梦怡的心跳速度非常快。
扑通,扑通。
一下又一下。
见她迟迟不敢睁开眼睛,助理开始催促,“太太,您睁开眼睛看看,保证不会让您失望的。”
梁梦怡深吸一口气,这才慢慢睁开眼睛。
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时,她先是愣了下,而后便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
镜子里的她。
不但皮肤变好了,脸上的雀斑就好像从来都不存在一样。
细腻光滑。
梁梦怡本就是富太太,平时保养的很好,虽然已经四十多对,但脸上连根细纹都没有,如果不是有雀斑的话,她根本就不用自卑。
现在雀斑没有了,她好像透过镜子,看到了上大学时期的自己。
梁梦怡摸着脸,有些不可思议的道:“小杨,这、这真是我吗?”
小杨笑着道:“除了您还能有谁?这就是您!”
原本小杨也不相信不死鸟会有这样的功效。
直至她看着梁梦怡脸上的雀斑一点点的变淡,她才相信,原来真的有这种黑科技护肤品。
语落,小杨接着道:“太太,恭喜您。”
梁梦怡几乎是喜极而泣,这比中了一个亿的彩票,还让她开心,“小杨,时间不早了,你回去吧,另外,我再给你放三天假。”
闻言,小杨特别开心,“谢谢太太。那没有其他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嗯。”梁梦怡点点头。
小杨转身离开。
几乎是小杨前脚刚走,闻志浩就回来了。
闻志浩刚参加完一场商业酒会,和妻子太长时间没见面,听到佣人说太太在卧室内,他连西装外套都没脱,就匆匆回到卧室。
听见动静声,梁梦怡回头,“志浩,你回来了。”
闻志浩放下公文包,一把抱住妻子,“梦怡,想你了。”
两人抱了一会儿,闻志浩忍不住在梁梦怡的脸上亲了亲,笑着道:“梦怡,你今天的妆真好看。”
平时妻子就算化了很浓的妆,也能看到淡淡的雀斑,可今天居然一点都看不到。
如果不是戴了眼镜的话,闻志浩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看错了。
他跟妻子高中同学也是大学同学,两人是彼此的初恋,也是彼此的白月光朱砂痣。
但再深的感情也经不住时间的煎熬,尤其是妻子生完二胎后脸上就开始长斑,刚开始只是一点点,后来越长越多,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亲妻子的脸。
梁梦怡笑着道:“你再仔细看看,我真的化妆了吗?”
闻志浩先是一愣,而后仔细观察着妻子的脸。
梁梦怡的脸很白,是那种白里透红的健康肤色,并不是化妆品堆砌出来的美,距离近了,还能看到隐藏在皮肤之下的血管。
哪怕闻志浩这个直男也能看得出来,她没有化妆。
闻志浩大惊,直接把妻子抱起来,忍不住欢呼道:“梦怡,你脸好了?”
“嗯。”梁梦怡点点头,“好了。”
这个晚上,闻志浩跟妻子度过了有史以来最美好的一个晚上。
第二天早上一早,梁梦怡就发微信给卢曦月,感谢她送不死鸟给自己,并且单独约她出来喝茶。
收到梁梦怡的微信时,卢曦月非常开心。
距离梁梦怡上一次联系她时,还是在一个月前,她本以为是不死鸟对梁梦怡不起作用。
没想到,时隔多日,梁梦怡不但联系自己了,还说要好好感谢她。
这可把卢曦月激动的不行,她抱着餐桌前的沈丽君就亲了下,“妈妈的好宝贝啊!妈妈真是爱死你了!”
沈丽君被亲的一脸懵逼,“妈,怎么了?”ζΘν荳看書
卢曦月接着道:“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闻太太吗?”
沈丽君点点头。
卢曦月笑着道:“马上闻太太就是你妈我的好闺蜜了!”
她也是梁梦怡来到青市后的第一个好闺蜜。
看来。
距离沈家去京城的日子不远了。
卢曦月越想越兴奋,接着道:“君君啊,闻太太约了我去听音乐会,妈妈今天就不送你去学校了。”
“嗯。”沈丽君点点头。
语落,沈丽君似是想到了什么,“妈,班级的事情您帮我安排好了吗?”
“放心,早就安排好了。”
“那就行,您走吧。”
卢曦月放下筷子后就去梳洗打扮。
跟梁梦怡一起去听音乐会,她当然要重视点,千万不能让梁梦怡看出来她不懂音乐。
不多时。
沈丽君也背上书包去上学。
她跟林妩约好了在梧桐路见,需要管家先把她送过去。
很快。
车子就停在了梧桐路。
沈丽君快速往安居苑的方向走过去。
为了不让林妩发现她是被管家送过来的,她特地提前一个小时来到安居苑,直接往林妩家走去。
时间还很早。
小院里静悄悄的。
沈丽君背着书包刚踏进小院,就看到迎面走来的孙珊珊和她的家人们。
虽然今天是开学的日子。
但因为第一天开学,班主任给大家开个会,就开始自习并没有正式课程,所以孙珊珊就请了一天假,她现在正跟着家人一起出发去花月公馆。
孙珊珊穿着一身名牌,骄傲得像个公主,目光落在沈丽君脸上,眼底全是讽刺的神色。
突然。
她微微蹙眉。
无他。
皆因沈丽君背的是个很贵很贵的包,但这个牌子在国内并不是很常见,所以有很多人都不认识,但孙珊珊不一样,她喜欢钻研奢侈品。
因此认识很多大牌。
就沈丽君这个破落户是怎么买得起这么贵的包的?
孙珊珊很是疑惑。
不过,下一秒她就不疑惑了。
因为沈丽君背着的包肯定是个山寨的冒牌货。
这个包正品要十几万呢。
十几万在市中心都能买个卫生间了,就沈丽君这种家庭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么贵的包?
孙珊珊接着道:“你来找林妩?”
许是觉得自己马上就跟林妩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孙珊珊连表姐都懒得叫了。
她可没有这么丢人的表姐。
更不能让花月公馆的新邻居们知道她有个如此丢人的表姐。
沈丽君点点头,“嗯。”
孙珊珊眯了眯眼睛,接着道:“你的包很好看。”
包?
沈丽君回头看了眼自己的背包,这才发现,她竟然忘记换包了。
现在怎么办?
该不会让林妩发现吧?
应该不会。
这个包的牌子很小众的。
沈丽君着有些着急的神色,落在孙珊珊眼中就是慌乱和心虚。
如果不是心虚的话,沈丽君的眼神怎么会飘忽不定的?
背假名牌。
当然心虚。
孙珊珊勾了勾唇角,笑着道:“我们今天就要搬到花月公馆去了,欢迎你跟林妩随时去我家玩。不过,我们小区跟这里不太一样,需要业主人脸识别和门禁卡才能开门,你们要是来的话,一定要提前通知我。”
当然。
邀请林妩和沈丽君去玩是假,炫耀才是真。
沈丽君很无语。
她不明白,明明是表姐妹,怎么孙珊珊跟林妩的差距那么大。
说完这句话,孙珊珊便转身离开。
走了没几步,孙母微微蹙眉,“刚刚那个是林妩的朋友?”
“嗯。”孙珊珊点点头。
孙母看不上林妩,自然也看不上林妩身边的朋友,能跟林妩成为好朋友的,肯定都是跟林妩一样的人。
一丘之貉!
思及此,孙母看向孙珊珊,接着道:“以后离林妩和她那些乱七八糟的朋友们远点。”
她的孙女将来可是要成为大人物的,怎么能跟这样的人走在一起。
这样子会自降身份。
“好的。”
沈丽君来到林妩家。
她伸手敲门。
很快,门就开了,开门的却不是林妩,而是一只小白猫。
“哇,你好可爱!”沈丽君很喜欢小动物,立即把沙里瓦抱起来,“小妩,你家养猫啦?”
林妩刚洗漱好从卫生间走出来,“嗯,我妈养的。丽君,你怎么这么早?”
“今天第一天上学比较激动!对了,你被分到几班了?”沈丽君接着问道。
林妩想了下,“我还不知道呢,学校的公告栏里应该有吧。”
沈丽君道:“那咱们一会儿一起去看。”
“嗯。”林妩微微颔首。
吃完饭,林妩跟沈丽君一起去学校报道。
9月1号。
开学第一天,校园里到处都是人,报道的学生们你一言我一语,让空旷的校园充满生机。
公告栏前挤满了人。
分班通知是按照成绩排的。
毫无疑问。
排在第一的是林妩。
林妩。
名次1。
语文1。
数学1。
英语1。
物理1。
化学1。
接下来的科目全部是1。
总分749。
班级:10班。
班主任:马秀萍。
“卧槽,这个叫林妩的插班生也太厉害了吧?看名字好像还是个女生,五个满分?我没看错吧?”
“这都上个学期的事情了,你才知道啊?”
“靠!749分?这还是人吗?看来闻景和这万年第一要让位了。”
“......”
青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
铁打的闻景和,流水的第二。
闻景和是高中部有名的大学霸,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
偏偏,长得还非常帅,是青中的颜值担当,也是很多小女生暗恋的对象。
但就连闻景和考过的最高分也只有742。
距离749还有7分。
看似只差了7分,但在高考上却隔着一个银河系那么远。
听到同学们的议论声,挤在人群中间的沈丽君也是与有荣焉,毕竟林妩跟她是最好的朋友。
沈丽君压低声音,“小妩,你听到没,大家在讨论你呢。”
林妩戴了个鸭舌帽,将清丽无双的五官遮掩在帽檐之下,脸上没什么特别的神色,平淡到好像大家讨论的不是她一样,“嗯听到了。”
沈丽君抬头看了眼林妩,只想给她竖个大拇指。
这要是换成其他人的话,估计能兴奋死。
但林妩没有。
从头到尾,她都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模样。
沈丽君咽了咽喉咙,平复了下心情,跳起来看公告栏,但因为身高原因,还是看不到。
“小妩,要不咱们往里走走吧?”
“不用,”林妩压了压鸭舌帽,目光从公告栏上收回,“咱俩都在10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