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子……能吃?”沈敬很是吃惊。
这里的人不知道爬叉能吃,真一大憾事!
爬叉就是蝉的幼虫,学名金蝉,一到夏天就会有许多爬叉出土上树,一夜能捉上百个,洗净放到锅里用油一煎,香的很!
“当然,不光味道美,而且营养丰富对身体好。”高时意想一想都要流口水。
沈敬难得的露出浅笑。
虽然他喜静,但他也不是完全喜静,也想有人闲聊上几句,特别是想听到娘这雀跃欢喜的声音,这样,他的心里是安的。
“哎,这风一阵儿一阵儿的,我去拿个扇子。你在这等一下。”高时意说着起身。
“娘去忙吧,不必陪着我。”沈敬的声音温和。
“忙什么忙,难道娘就不能歇会儿?”高时意说罢,迈着轻快的步子回院子。
进屋看到沈西儿和苏敏敏正坐在一起编红绳,姑嫂俩和和气气的边聊边做,气氛融洽。
高时意过去看了看,很满意,“嗯,不错,做这么多了?手挺快呀。”
“娘,我们越做越多,你啥时候拿去卖呀?”沈西儿笑嘻嘻地问,她着急存嫁妆呢。
高时意道:“诶?西儿,你不能光指望着娘奔波着卖它了,你看我天天这也要盯,那也要盯,哪有那么多时间?以后你们呀,自己要干的事就得从头干到尾,全权负责。”
沈西儿听的一脸慌,“娘,你要我去赶集卖红绳?”
高时意瞅着她,“你行吗?”
苏敏敏看沈西儿为难的样儿,连忙说:“娘,要不我去吧,西儿是姑娘家,不太方便。”
高时意看向苏敏敏,“敏敏,你的主业还是行医为好。”
苏敏敏听了,脸上有些羞愧,“娘……我也很想把这医馆好好开起来,感谢娘这么支持我,但是娘你看看,这些天,真没几个人来看病。”
沈西儿听了插嘴道,“就是啊,咱村才几户人家,舍得看病的又有几个?铁蛋儿头上磕个大包,他娘就抓了巴锅灰捂上了。”
这说的也是,在乡下农村,多的是村人信任的土方子,不到重病不来求医。
之前将医馆开在家里,也是不得已,当时没有钱,不可能租集上的门面。
现在虽然她手上已经拿到了周文煜付的巨款,足够在沈集开医馆了。但说实话,她现在不能把手上所有的钱都花在老二家,再说她自己也有打算啊,还是等钱财再宽裕些再说。
而且,沈南在家里养鸡,苏敏敏如果在集上开医馆,小两口分居总不是个事儿。
“你别急,医者的名声是传出去的,你才开始行医几天,口碑得慢慢积累,时间长了,来求医的会慢慢多起来。”
苏敏敏乖乖点头,“嗯,娘,我知道。”
高时意拿了扇子一背手,出去了。
这天一直到天黑,沈东都没有来履行照顾沈敬的任务,根本没见影儿,高时意懒得去抓他,还好家里现在有阿柑在,阿柑勤快肯干,让沈南腾出了手照顾沈敬。
饭后,高时意看着天色差不多了,便去摸爬叉了。
现代人好多都喜欢去摸爬叉,其实并不是单纯为了吃爬叉,还因为这是一项很有趣的活动,那种用手电筒照到爬叉时的欢喜,比谁摸的多,就会有成就感。
不过现在高时意有个困难,在现代大家都有手电筒才好照树上的爬叉,可是古代没有电筒啊,刚开始天还有些蒙蒙亮,还能看见点,她欢喜的摸了十几个,很快天黑之后,就看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