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三号,天气晴朗,微风卷起丝丝落叶,随即飘向远方。
今天红星大队热闹极了,大队长家小儿子结婚,娶的可是城里的知青,不说那知青本身长得好看,她自己也带了许多嫁妆,整个大队的人都知道,这位知青家里有钱,连婚礼都是她一手包办。
孙母带着几个儿媳妇喜气洋洋地招待来宾,她那充满沟壑的脸上愣是笑开了花,面对每一个来做客的人展开笑颜。
“大嫂子,恭喜啊。”
一人走近,随即往她手里递了两毛钱,孙母笑嘻嘻地接过,道:“同喜同喜,快进去吃饭。”
只是面对另一个人的时候,脸色很不好,“你怎么来了?这次随多少礼啊?”
原来是孙母的大嫂,也就是和她一直不对付的人。
孙大嫂斜睨她一眼,阴阳怪气道:“哎哟,还要随礼啊?当初我家兴明结婚,也没见你随礼,还不是带着一个大肚子来吃饭,我还不知道有随礼这一出呢。”
孙母被气得没办法,心想说她家兴明能和自己家兴昌一样吗?她家兴昌可是娶了城里来的姑娘,说不定以后要带着兴昌回城,更别说她们,好日子还在以后呢。
这样一想,面对这个无知村妇也就不在意几分,而是道:“算了,我们兴昌肚子大着呢,不和你计较,进去吧。”
说完,孙母直接不看她一眼。
孙大嫂没说什么,倒是旁边有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哎哟,孙大娘,什么叫兴昌肚子大啊?”
孙母瞅了他一眼,得意道:“你们懂什么,兴昌肚子大的意思是,我们兴昌能包容人,就算有人做客不随礼,我们也懒得和你追究。”
孙母站在门口,她的身边有一桌人,都是红星大队的知青。
这次林母给小儿子办的婚礼很是隆重,几乎整个大队的人都请了过来,当然,这些钱还是由林秋丽来出,她想着不用自己出钱,于是干脆假大方一次。
于是,孙母说的话,就被那桌知青听见了。
其中一个年纪小的忍不住,愣是自己笑了好几秒。
“光子,别闹,好好吃饭。”
“我这不是忍不住吗你说队长媳妇怎么想的呀,不会用成语就别用呗。”
“好了,别管这么多,赶快吃完早点回去休息,明天还得上工呢。”
那人是知青的领头人,不想惹事,要不是今天是大队长儿子结婚,他们也不会来,还心疼地随了五毛钱。
这可难受死他了。
知青这桌安静了,可热闹才刚刚开始。
孙兴昌身穿一件白色衬衣,外面还有一件黑色的外套,脚上穿着一双小皮鞋,整个人精神焕发,梳着大背头领着一个女同志进来。
“新郎新娘来了!”
林秋丽今天是高兴的,她一大早就起来打扮自己,特意托人从海市买了一身红色的衣裙,就等着今天穿。
她两辈子的梦想,在今天就要实现了,一想到自己要嫁给未来首富,以后过着首富太太的生活,她心里一片火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