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草原上的遮挡物很少,风确实要大很多。
不过夹杂着浓浓青草香的风吹在脸上,深呼吸一口气确实非常舒服。
“昨晚睡的还好吗?”
众人站在茶壶旁边喝着奶茶,抬头就是蓝天白云,辽阔壮美。
“挺好的啊,这天真蓝,美的像是一幅画一样真漂亮啊。”
王远喝完一杯后又续上一杯,草原人不喜欢拘谨,扭捏,更喜欢豪迈,豁达,想多喝奶茶直接开口要就可以了——喝的多一点主人家也很高兴,觉的自己家的奶茶做的好喝得到了认同。
当然豪迈不是脑袋缺根筋,要是锅里没奶茶了就不要再要了,再煮一锅也挺麻烦的。
颜强是养殖合作社驻HLBE的负责人,与HLBE大大小小的数百家牧场都有合作,平时很忙,所以吃了早饭后他就来和王远告辞了。
“既然有工作要忙那就去做吧,我们要在这待个十天半月的,要是天天守着我那工作就做不了了。”
“好嘞,那我走了啊,忙完了我再回来。”
考虑到王远可能要用车用人的,所以颜强和三个员工开了两辆越野车离开,剩下的越野车和员工留给王远使用。
吃了饭后众人骑着马带着牧羊犬去放羊,羊群在中间走,牧羊人骑着马分散在周围,哒哒哒~马儿以一种匀速但略显悠闲的姿态慢慢往前走。
王远,李艳,李萍各骑一匹马。
王远的马上还有老二,老三两个小家伙,大女儿小亭子则是骑在李艳的马上。
咔嚓咔嚓~
李萍戴着宽沿大帽子,拿着相机拍拍蓝天白云,拍拍大草原,拍拍波光粼粼的河流,玩儿的不亦乐乎。
“呕~”
马儿离的羊群有点儿近了,李萍瞬间像是要吐一样干呕了两下,赶紧拉着马儿缰绳骑远一点:
“羊骚味好大啊,我还是离远一点儿吧。”
“哈哈哈,羊多了就是这样的。”
到了目标草场后王远他们直接下了马,晒着阳光牵着马儿走在波光粼粼的小河边,花香阵阵,别提多享受了。
“鱼鱼鱼!”
小亭子看到河水里边儿的鱼了,兴奋的直蹦高,赶紧跑回来拉扯王远的袖子:
“爸爸,鱼!河里有鱼!”
“河里有鱼很正常啊。”
众人向着河水走了几步,嚯,鱼确实多,一条条10厘米长的小鲤鱼一群群的几在河边儿,啪啪啪~简直是炸了河了。
众人的视线向远处看去,水深一点的地方还有一些半米多长的大鱼在游动着,脊背黑黑的,轻轻甩动着尾巴。
“妈耶!咋这么多鱼啊?”
李萍赶紧举起照相机,咔嚓~给鱼群拍张相片。
王远和李艳的反应还好一点,三个小家伙的反应就大了,觉的非常不可思议。
“我小时候咱老家的河里也是这么多鱼啊,别说是河了,一些沟沟坎坎的地方也全是鱼啊,一条条好几斤沉的大鳜鱼可好了,白送人都没人吃……”
李艳有些怀念小时候的日子,那时候虽然穷,但是家家户户都差不多所以也没啥心里不平衡的。
“现在野生鳜鱼可贵了。”
李萍嘟囔了一句,王远笑了笑没搭话,这还没到最贵的时候呢,以后野生鳜鱼会越来越贵。
傍晚的时候众人驱赶着羊群回家,乌日娜太太和一帮牧民的老婆已经开始准备晚饭。
大家一直都是吃大锅饭的,边做饭边闲聊,燃烧的干牛粪冒出缕缕烟雾。
也不用着急忙慌的,饭嘛慢慢做就行,就像是太阳慢慢悠悠的落到了地平线以下一样。
晚上吃着手把羊肉,王远突然想起什么,对小苏合道:
“狗子额不齐呢?我说总感觉少点儿什么呢,原来是没见着额不齐。”
“额不齐”是一条狗,非常好的头狗,聪明,力气大,听话,跑的快,是狼和狗交配后生下的串儿。
“额不齐……唉,这条狗废了。”小苏合连连叹气,瞬间王远的心咯噔一下子。
味同嚼蜡的吃完了饭,王远在小苏合的带领下往西北方向走,在一个没有门的放木头的仓房子里边儿看到了额不齐。
“哼哼唧唧~”
额不齐还是那么高大,但是身上的肉却是不多了,骨瘦嶙峋的,并且原来油光水滑宛如绸缎一样的毛发现在都斑斑癞癞的。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左前爪子消失了,只剩下一段光秃秃的狗腿肘儿了。
它疑惑的看了王远几秒,很快想起他是谁了立马开心的摇着大尾巴,直挺的狗耳朵也抿了起来。
“还认的我啊!?嘿,我们也是老朋友了,你咋变的这么惨了?”
王远心疼的想过去摸摸它的狗头,小苏合却一把拉住了王远的袖子:
“小远别过去!自从失去了一只爪子额不齐就性情大变了,靠近了小心他咬你一口……之前就咬了我的腿肚子一口,让我把他打了个半死拴起来了,嘿,越拴越狠……”
“没事儿的。”
王远还是靠近了额不齐,摸摸后者脏兮兮的狗头,额不齐闭着眼睛满脸享受还俏皮的吐了吐舌头尖儿。
他似乎是想起了几年前和王远他们并肩与狼群战斗的场景。
小苏合叹口气,现在牧场的狗子很多了,其中不乏优秀的好狗,他也觉的自己对额不齐的关注确实少了。
不过想到额不齐敢咬他,他又觉的自己没做错什么,没打死他剥皮吃肉就算是开恩了:
“假如额不齐的爪子没断他也不行了,这么多年了,老了,也跑不怎么动了。”
“他的爪子怎么断的!?”
“哦,让一头狼王咬断的,那一回是有一小群羊跑丢了,急死我了。
天都黑了不过我想着万一能找到呢?一群羊可是值不少钱呢,关键是放羊去最后把羊放丢了,我丢不起那个人啊……那十几头羊是找到了,不过狼群也围上来了。”
小苏合双目无神的看着断了一根爪子的狗子额不齐,又想起了当时的恐怖场景,漆黑的大草原上唯一的光源就是他手里的火把,虽然有步枪,但是子弹数量有限。
并且野狼的数量太多了,全都冒着绿光,那种濒临死亡的压迫感,想想很可能被野狼分尸的恐惧感现在还经常让他在半夜惊醒。
死亡可能不可怕,关键是死亡之前,意识到自己要死了的时候,恐惧太大了。
小苏合点了一根烟,讲述起当时的场景来嘴唇还有点儿发抖:
“当时我脑袋里就一个想法,开枪赶紧开枪,一定要活着回去……幸好额不齐咬死了狼王,要不然啊我早就重新投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