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他应该是不讨厌自己的。
又或者说,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好感?
可是,男孩子好想和自己兄弟喝一杯水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这么一想,沈郁夕忍不住纠结了。
那到底是有一点点好感,还是单纯的能当好朋友的那种呢?
又或者说是......
他喜欢自己????
沈郁夕被自己这个大胆的想法给吓到了。
喜欢这个词,总是带着一种神秘的力量,光是想想,就能令大部分的单身狗忐忑不安。
尤其沈郁夕这种对感情本来毫无兴趣,甚至准备一个人过一辈子的。
忽然遇上的时候,那种心慌比小姑娘还要紧张呢。
林远喝完水,将瓶子拧好,惬意的将放在了刚才的位子上。
他大概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就是喝了两口水,沈郁夕的脑子已经就他这么举动对他们的关系做出了许多种的分析了。
这会儿喝了水,舒服不少,就连脑子都清醒了许多。
他看看沈郁夕,“要不你直接开回去吧,一会儿我自己打个车就行。”
这下雨天的,哪有女人送男人回家的,要送也该是自己送她。
沈郁夕还在愣神,被他突如其来的的话吓了一跳。
一想到自己刚才想的问题,莫名有些心跳加快。
忙摇摇头,努力掩饰着自己的慌张,故作镇定道:“没事儿,反正这会儿也没什么事儿,对了你住在哪?”
林远眨眨眼,“南京路边上的弄堂,车不好进,这还下着雨呢,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没事。”
沈郁夕本来也没什么事儿,再说,要不是自己突然冲出去,可能林远已经到家了。
当领导时间久了,责任心这东西就变得很强,她觉得自己必须要把林远送回去才行。
“那地方真不好进。”林远继续推辞。
“就这定了,别说了!”
沈郁夕说话的时候语气坚定极了,带着一脸的不容拒绝。
林远轻轻叹了口气。
没办法儿,大姐姐属驴!
既然这么执着要送自己,让她送就是了。
他也不争了,随便她。
沈郁夕知道林远说的那个地方。
那条弄堂很好找,夹在两栋高楼很高的楼之间。
可环境却又脏又差,因为环境问题,还上过卫视节目呢。
沪市就是这样,表面无限繁华,那些隐没在大楼后面的小街道,却迟迟不重建,完全像是两个城市。
听见林远住在那样的地方,沈郁夕侧过脑袋,有些好奇的看他。
“你住那?”
林远点点头,“哦,朋友住那,这匆匆忙忙搬出来,也没地方去,想着先凑合一下,过两天搬出去也不迟。”
还不都是她害的?
本来自己想着骗过老妈之后就去免费的员工宿舍!
结果假女友变成了她,他也不好意思去公司宿舍住了,只能就耗子这儿挤挤了呗。
好在,这弄堂虽然乱,屋子还可以。
把自己的小屋收拾干净,大大的双人床,干净的床单和被子,还有一张写字台。
这对他来说就足够了。
而且这距离公司很近啊。
上班二十分钟,很方便的。
沈郁夕没再说话,车子一路朝着南京路驶去,跟着一头扎进了耗子家的小弄堂。
这会儿。雨已经越下越大了。
刚才淅淅沥沥的小雨这会儿已经成了豆子大小。
啪嗒啪嗒的打在车玻璃上,即使一直开着雨刮器,外面的景象也依旧是有些模糊。
就连弄堂里还有积水,车子明显是不好开进去了。
沈郁夕把车停在了弄堂里面的一些地方。
“只能到这儿了。”
她语气闷闷的。
以往只知道,这巷子不好,却从来就没进来过。
如今进来了才真真实实的感受到,地上黑色的积水,筒子楼旁边的垃圾桶,还有头顶上横跨着的一根一根晾衣服用的竹杆。
想到他住在这样的地方,自己心里就像是堵了块石头。
一个声音坚定的告诉自己,这里配不上他。
不光是喜欢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