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蓝色鸡尾高脚杯,犹抱琵琶把命催。
干了这杯酒,烦恼全没有。
因此,此酒又名——忘情水。
“Chrs。”
“Chrs。”
同举酒杯,一饮而空。
烛光中的常遇春心情大好。
“啊——啊——”情不自禁,感慨吟道:“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就算我会喝醉,就算我会心碎……”
正限感慨之际,传令鬼匆匆来报:“常爷!常爷!祸事了!祸事了!外面来了个毛脸雷公嘴的和尚。呸!”
传令鬼意识到念了台词,马上改口道:“大帝有旨,命你快去弄死夜叉!”
常爷一听,立时酒醒。提着大枪,去斗夜叉。
黄蜂大帅紧随其后,要给好朋友搭把手。
等到常爷跟夜叉斗在一处之后,方知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斗了百十个回合,依旧难分输赢。
黄蜂大帅有心帮衬老友一把,奈他不胜酒力,由于贪杯而迷迷糊糊。
展翅飞到半空,悠悠晃晃,漂浮不定,所见都是重影。
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将黄蜂刺对准夜叉,腹部陡然一收一缩,黄蜂刺直奔夜叉疾射过去。
结果夜叉没事,常爷反倒满地打起滚儿来。
黄蜂大帅的毒刺,即使是孙悟空那样的厉害角色,都法经受得住,又何况常爷这种尚不算厉害的角色。
都说喝酒误事,这一回黄蜂大帅误了大事,不但没能帮到老友,反倒把老友给害苦了。
夜叉正待将满地打滚的对手踩扁之际,血池大将军会同东岳十太保,率众杀了过来。
夜叉寡不敌众,被捆妖绳绑了个结结实实。
东岳大帝与酆都大帝因此事而倍感颜面光,因此迁怒于夜叉和常遇春。
本来,打算将他俩一并处以极刑。
经不住跟常爷有交集的朋友纷纷跑来求情。
再者东岳大帝也意识到确实有些冤枉了夜叉。
同酆都大帝合议之后,决意从轻发落,将夜叉与常遇春一同打入迷离境,让其自生自灭。
到了迷离境,他俩仍旧不合。
但转念一想,既然能一块儿被罚,也算是患难兄弟。
于是摒弃前嫌,不再相互为敌。
常遇春由于中了毒刺,浑身生出烂疮,折磨得他外焦里嫩。
后来机缘巧合遇到了姚广孝。从姚广孝口中得知迷离境有条连同冥界血污池的血水河,用血水浸泡身躯,或许可以以毒攻毒。
常遇春决定一试,于是大胆进入朦胧界,果然见到血水河。
好巧不巧,在血水河畔居然冤家路窄再次遇到了夜叉。
夜叉当时正在与一条魔龙厮杀,那条魔龙凶恶得很,分明就是一条恶龙。
常遇春自恃勇者,眼见夜叉就要吃亏,念及跟自己共同患过难,于是上前帮着夜叉一起斗恶龙。
危急关头,勇者一枪穿透魔龙之心。
魔龙立时惨死,常遇春将魔龙之心剜出之后,生吞了下去,以至功力大增,夜叉再也不是他的对手。
自此之后,夜叉代替魔龙占了血水河。
而常遇春也借助血水以毒攻毒,化解了苦楚。
他俩相互得到利益,也因此建立起来友谊。
本来,夜叉与老常相安事,谁也不找谁的茬子。
哪想到会因为一个窦宝而翻了脸。
这便足以说明:通过利益而达成的友谊不是真正的友谊,一旦触碰到各自的利益,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身为目击者的窦宝,十分认同这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