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驱走寒雾,阴霾的深秋难得迎来一个晴朗天。
沈渐和王郎坐在路边摊简易的凉棚下,吃着刚刚煮好的鸡汤馄饨。
鸡汤是用山鸡熬的,清汤寡水,没有一点油水,挑剔的王郎吃得直皱眉头,又不敢出言不逊。
离开北齐后,两人表现足够谨慎,一不投宿,二不堂食,不是走在路上,就是在荒山野岭随便找地将就,每顿吃食也就大饼干粮,顶多沈渐晚上出去打几只兔子、黄羊之类改善生活。
不过他做饭手艺有限,能烤熟食物,别无长处,也只能烤,煎炒烹炸煮炖闷一概不会。别忘了他也是少爷出身,从小也有人精心侍候。就现在这点烧烤手艺,还是重建沈家庄后,丁冲经常跑来庄子里蹭油水,改善伙食,在庄子后面的小山坡上,用偷来的自家下蛋鸡,花无数次亲身体验才教会的。
烧烤吃一两顿还行,天天吃,搁谁都受不了。
这顿馄饨还是王郎再三抗议才好不容易得来的,颠簸了一夜,两人早就腹中空空,莫说一碗馄饨,就是让他们坐这儿把铺子老板带来的食材全吃光,也并非不是不可能。
王郎只能忍着不完美的味道,他也怕铺子老板心生不满往馄饨锅里吐口水。
“你确定山寂不会追来?”
沈渐还是感到不安,这世上,敢光明正大坐下让他砍的老实人不多,骗这种人,他很担心遭报应。
王郎大摇其头,道:“秃驴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全身上下哪哪都硬,砍起来费劲,他们除了嘴皮子利落,利落的地方不多。”
“老板再来两碗,多放胡椒。”
虽然来了两个大客户,老板脸上还是看不到开心,关键那个腰后横剑,面色苍白的病秧子要求太多了,一会要求少加盐,一会要求汤要过面……就像他那嘴镶过金,尝不得一点瑕疵。
穿得破破烂烂,除了那把剑全身看不到一件值钱货,拽什么拽!跟他一起来那个年轻人看起来顺眼多了,至少身上那件缎子长衫,看起来就像有钱人家公子。
老板嘟囔道:“多放胡椒,胡椒不要钱啊!”
王郎耳朵尖,大声道:“一会儿给你加钱。”
老板不敢多舌,眼睛却在他全身上下看了个遍,不用开口,也不用有多余表情,意思很明白。
王郎正想拍桌子痛斥小老板狗眼看人低,一个人走进了棚子,他马上闭紧了嘴。
沈渐看着来人。
——这人容貌也就四十上下,看上去跟王郎年纪相仿,眼神中却透着远超年纪的沉稳和睿智,他腰间佩的是一把剑。
“给他多放胡椒,放到他满意为止,钱我付。”
他身上那件衣服也不是锦衫玉带,却给人感觉他拥有随时买下一座城的无数金钱。
这种人天生具有让人无法拒绝的气场。
沈渐没有开口,王郎也没有说话,脸上流露出复杂的神色。
就连面对着他抛弃了二十几年的闺女,都没有现在奇怪。
沈渐很好奇来的究竟是什么人?
天下间能让骄傲如王郎的人做出这副姿态的人肯定有,但绝不会太多。
那人用眼角余光瞥着王郎,冷冷道:“过了二十几年,还是这么副屌样,本事大了,怎么连基本礼仪都给你的本事消磨光了不是?”
王郎吞了吞口水,小声道:“三爷爷。”声音比蚊子还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