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啊,如果当初她不搬走,说不定庭筠你已经和她在一起了。”迟清雾看着李庭筠,露出了一丝微笑。李庭筠看出来这微笑的背后,其实是玩笑。
“哈哈哈,也有可能。但我觉得现在的情况挺好,遇见了很多有意思的同学。”比起许久未见,连样貌和姓名都已经忘记的那个人,还是眼前的迟清雾和云水谣更让人喜爱。
“之后的事情呢?”迟清雾对李庭筠过往故事非常感兴趣,于是继续询问。
于是李庭筠也继续回答。
小学2年级之后,李庭筠便被父母从老家的农村里接到的西北地区的某城市,之后又从这城市里读了两年书,最后来到了东宁市。
小学六年,李庭筠换了三个学校,平均每两年就换一次。每次刚交好朋友没多久,他就又换了个地方重新开始。
或许是这样,李庭筠逐渐对交朋友这件事失去了兴趣,既然都是生命里的过客,又何必花尽心思了解他呢。
等李庭筠上了初中之后,他的世界里只有两件事,小说和动漫。连最喜欢听的电台,都被他扔在了一边。
聊到此处,李庭筠突然想起了他的初中同桌,他的这个初中同桌才真的是书香门第。李庭筠的初中同桌姓张,学习成绩非常优异,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名。
除了她本身就很努力之外,她的爷爷可是一位院士,父母二人均是教授。院士,多么高级的词语。李庭筠当时都没有院士这个概念,直到上大学之后,才知道一个院士是多么的牛逼。
“院士?”迟清雾听到这里也是很吃惊,毕竟有院士的大学可不是一般学校能比的,就连庐工大也就一名院士。
但李庭筠对她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唯一的印象就是她学习成绩很好,然后带着一副钢牙套。说到这里,李庭筠突然想起来,虽然当时只是初中,但他同桌的身材很好,凹凸有致该有肉的地方都是肉......
后来李庭筠就上了高中,高中遇到宋同学时,他才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对女孩子有不同寻常的感觉,不过高中这些事迟清雾都已经通过电台节目知道了,李庭筠便没有再细说。
“庭筠。”迟清雾听到李庭筠的回忆之后,眼里散发出一阵羡慕的光芒:“你这不是人生回忆,而是一本完美的自传啊,怎么好事全让你遇到了。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初中的院士孙女同桌,高中的宋同学,还有各种堪称传奇般的故事。”
相比较之下,迟清雾觉得她的生活,就如同池塘里的一塘水,平静无波澜。
“哈哈哈,可能是运气好吧。这些事情只有清雾你知道,电台里我都没有说。”
“云水谣学姐都不知道?”
“肯定不知道啊,和她说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