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汤屋?”
小玲确实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但她的目标是汤屋之外的来世。
而且离开汤屋后,小玲又能去哪?
在汤屋,她至少还有工作,还有安身立命的地方,离开可就什么都没了。
小玲是狐妖,没来汤屋前,一直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因此,小玲虽然没有处理好同事关系,但她对汤屋是忠诚的,并没有做过损害汤屋利益的事情。
“哦,我的意思,不是让你就这么走了。”
谷云看了眼千寻,说:“我的意思是,你要不要跟千寻一起离开来世,去往人间。”
“去人间!”
小玲真没想过这种事。
只见狐女小姐一阵犹豫,倒是千寻眼中透着期待和希望。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见识过来世的灵幻神怪,千寻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若是可以继续跟小玲姐在一起,那真是太棒了。
“小玲姐,我们一起去人类的世界吧。”
千寻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她只是不想跟小玲分开。
“千寻与这个世界结下了缘分,她已经没法脱身了,以后也会被鬼怪异类纠缠。”
谷云倒是可以保护千寻,也肯定会给她准备护身符、御守之类的东西。
只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既然千寻有才能,那为何不帮她一把,教她法术,领她走上一条崭新的道路呢?在谷云的建议中,小玲可以跟千寻缔结平等的契约,成为少女的守护式神,然后在人间展开新的生活。
千寻继续读书,小玲则能见识到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
或许千寻成不了多么厉害的术士。
但那又怎么样?有谷云在背后,有除灵师协会在,千寻完全可以将法术和灵异事件当成爱好。
“小玲姐姐…”
“啊,知道了知道了。”
小玲是妖怪,不似人类那般复杂,这也是她跟汤屋的其他员工格格不入的原因。
因为太过纯粹,反而无法跟那些满心污秽龌龊的青蛙们相处。
如果真能跟谷云说的那样,跟千寻一起离开汤屋,去人间开始新的生活,小玲觉得这样也蛮不错的。
可问题是,她真的能离开汤屋吗?“我跟汤婆婆签下了契约,我能走得了吗?”
小玲跟千寻不同,后者才来没多久,可狐女小姐跟汤屋的联系,实在是太深了。
除非在这里工作满约定的时间,很难投机取巧的解开约定。
“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方法有很多。”
最简单的,就是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违背契约的代价。
在无边愿力面前,任何代价都可以用金钱衡量。
所以小玲的问题,其实远比千寻要简单。
或者说,在汤婆婆不搞事的情况下,救走千寻,再带一个小玲,不过是顺手而为的事。
“那我没问题了。”
小玲笑道:“我愿意跟小千,不,是千寻一起去人间生活。”
“太好了,小玲姐!!”
千寻高兴的抱住了小玲,她是真的喜欢这位照顾她,帮助她的大姐姐。
谷云见此,点了点头。
有小玲在,也能减少千寻遭遇灵异事件的概率和危险性。
毕竟小玲还是比较资深的妖怪,她回到人间,重拾妖力,实力起步也是下级妖魔。
如果千寻能好好修炼,小玲未必不能成长到中级。
‘人类的寿命,无法跟妖怪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