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中旬,帝国将进入一年中最冷的一段时间。
对于法亚西领来说,虽然冬天并不会向诺拉亚领那样必定下雪。但长期阴冷无光的天气,对于贫民窟的流浪者来说,那也不过是从死刑换成了死缓。
而对于近卫学兵团来说,12月中旬就成了最佳的“招生季”。
一方面,在寒冷与饥饿的双重煎熬下,那些在贫民窟里流浪的少年们会产生“碰运气”的想法。
另一方面,在这种严酷环境下幸存的少年,也必然是身体素质较强且适宜成为军人的那一批。
通往休斯卡亚镇的道路上,一团团阴惨惨的乌云,在天空中臃肿地挪动着身躯,它们时不时地分散或拥挤在一起,偶尔在挪动的缝隙中,露出窥视大地的天空。
大地沉默在泥泞和潮湿的空气里,无论是附近枯败的草地,还是远方的森林山丘,就像死人一般苍白,显得异样悲惨。
两名骑马的少年正屹立于这片万物凋零的国度。
他们两个无一例外,头戴着一顶红色帽子,帽子上插着蓝色与白色的尾羽,身上穿着厚实的亚麻军装,腰间系着一根牛皮腰带,腰带上悬挂一柄带有“三色剑柄”的华丽配剑,脚上则踏着一双带着马刺的黑色皮靴。
而他们身下,都骑乘着一匹战马,一匹是红白的花色,一匹是棕色。此刻,两批战马与他们的主人,成了这片灰败世界的唯一色彩。
“咸肉!你别想偷懒!”
“咴儿——”
随着一声呵斥,原本试图趴在地上的棕马,无可奈何地叫了一声,不甘心地低下头吃起了路旁的干草。
而训斥者不是别人,正是胆小鬼弗格斯,此刻,他与萨罗扬正在这里等待着,近卫学兵团第二期的新生。
“真没想到,我们在这里竟然呆了整整一年!”萨罗扬望着这附近似曾相识的场景,不由得长叹了一声。
“是啊!我父亲一直唠叨的愿望,竟然被我实现了……”胆小鬼弗格斯带着一种苦笑,抚摸着配剑的剑柄。
“对了!弗格斯,你当初是怎么晕倒在路边的?”
事实上,当初从马洛林发车时候,车上的11个少年里面并没有胆小鬼弗格斯。但在离开不久,一名少年突发高烧病死。可结果在半路上,碰到了晕倒在地的弗格斯,车夫见这少年还活着,便欣喜若狂地把他抬上了车,于是,最后又成了11人。
“唉……一言难尽啊!”胆小鬼弗格斯面露悲伤地摇了摇头,“我父亲原本是个乡下的农夫……”
原来,弗格斯与其他贫民窟出身的孩子不同,他其实原本住在一个偏远的乡下农村,而他的父亲则依靠租佃当地骑士老爷的土地为生。虽然日子过得相当辛苦,但相比于在贫民流浪的少年来说,幸福得多。
而他父亲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弗格斯能成为一名“骑士”,以恢复祖上的荣光。
按照他父亲的说法,他们家祖上曾经是“骑士”家族,只不过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便没落了下来,只传下了一柄骑士剑。
弗格斯对于那柄剑印象十分深刻,那是一柄带着锈迹的单手剑,剑柄后方有着一个重球。
不过,那一天夜里,村子遭到了一伙强盗团的洗劫。
那群强盗异常的凶残,无论男女老幼,只要见活人就砍。仿佛他们就不是为了抢劫,而是专程来杀人一般。
于是,他的父亲为了他和他的母亲,身为农夫,却毅然拿起了祖传的剑,与一名强盗同归于尽。而同归于尽的方式,正是弗格斯在选拔赛上那样——牺牲一条胳膊来换取刺中敌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