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夏,山里有那么白、那么好看的兔子啊?比小白还白啊?你在哪里看到的啊?我们去捉一只回来吧。”于元平躺在床上,抓着自己两只小脚掌开开合合地玩。
在一旁改缝香包的冯时夏忽地顿了一下,一个喷嚏声把于元都吓了一跳。
她揉揉鼻子,仔细斟酌了一下道:“山里没有,捉不到。”
这能捉到也必须捉不到啊。
养兔子?
院子里的崽子这么多了还养兔子?
月月兔?
二变八,八变三十,三十变百……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听起来可真是个一年内就能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的大项目。
可冯时夏想想以后被迫当兔倌的生活就忍不住浑身颤抖。
兔子多能吃啊,三瓣嘴整日啃个不停。
看起来是同样吃草,可吃的比羊挑剔多了。
成百上千只兔子想各方面照料好,一天差不多可以不用干别的事情的了。
其实致富也不是你养得多就能致富的,首先得养得起,其次得养得活,最重要的是能以不错的价格卖得出去啊。
可这时代吃肉的本来就不多,习惯了吃鸡鸭鱼羊猪的占了绝大多数,兔肉如果本地销售不开,又卖不到外地。
这不还是个赔本的买卖?
控制好繁殖量自产自销弄个招牌主打兔肉的菜馆什么的倒算是有特色,能走出一条路子。
这路子兔子和菜馆的经营一半一半吧,维持生计肯定没什么问题,但想要立刻发家致富,那还是有点难。
反正,她现在是没有任何跟兔子打交道的想法。
就算只抓一只不繁殖,当个宠物玩,她也不是很想养。
怎么说呢,铲屎铲多了不只有会麻木,也是会崩溃的啊。
理由是现成的,她也不心虚。
她上哪给抓兔子去?
上回说好的进山抓个野鸡,结果一大群人把人家养的走地鸡给当野鸡逮了,还倒贴了不少钱弄回一只瘸腿的。
这事说出去别人怕是都不敢信的。
家兔她想进圈里逮住一只都悬,还上山里逮野兔?
就兔子那灵巧敏捷劲,跑起来怕是能上高速。
龟兔赛跑那纯属日常休闲不当真项目,真有猎枪和鹰在后面追,给乌龟安个翅膀,拜师金龟子可能都赶不上它排放的尾气。
这货说胆子小,一点风吹草动就奔逃八百米远,其实胆子也大,脾气一上来,鹰都敢蹬的。
这要换做她,对方那强健的后肢给她来一下,怕是当场就得给她蹬趴下。
不了,不了。
她根本不敢靠近好吗?
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圈养它?
而且小孩说得是真有道理,野兔哪有像那钩织玩偶一样那么白、那么可爱的?
在野外长成那样还不是天生的靶子?
恐怕它到时就不是来当兔子的,而是来普渡众生的了。
佛祖才割肉喂鹰、以身饲虎吧?
野兔为了保护自己,皮毛一般多是土黄、棕褐色,灰扑扑的其实就跟个大号的老鼠差不多。
这能跟“小兔子白又白”的可爱搭上一点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