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这时候,她眼眸中才涌出了一抹晶莹的泪花。
“戒指.....还我戒指.....”
男人把戒指拿在眼前仔细端详了片刻,满脸嫌弃的道:“我当是什么传家宝呢,就一个银戒指,操!这能卖几个钱?”
“真他妈倒霉,遇上这么个疯女人。”
本来两人还想再把这女人绑去享受一番,虽然她打扮得跟个村姑一样难看,可脸蛋还是有几分姿色的,可一想到那不要命的样子,说不定到时候自己命根儿不保,还是算了。
“走吧走吧。”
两人正准备离开,迎面却忽然被一个身影挡住了。
“嘿,两位不要急着走嘛。”
说话的是个男青年,面容和善,带着淡淡的笑容,是没见过的面孔,应该不是在这条街上混的人。
“你想做什么?”
彩虹头发的混混眉头一挑,满脸戏谑道:“不会吧不会吧,这年头还有人要玩英雄救美?”
旋即他扭头又看了看蜷缩在地上的女孩,“而且我寻思她也算不上什么美女啊。”
“哈哈,两位大哥误会了。这年头哪个傻逼还会玩这一套,又不是蝙蝠侠,何况夜城也不是哥谭市。”林知安摊了摊手。
“那你在这儿挡着干几把呢?”
“我就实话实话吧,刚才看两位大哥太威风了,所以特想跟着你们混。”林知安面色诚恳的拱了拱手,一副要拜大哥的样子。
“哦?”混混嘴角微微勾起,这话听在心里很舒服。
在街上混的,不就是图一个潇洒自在,快意恩仇吗?
“滚过来给老子点烟。”混混吊儿郎当把烟叼在嘴里,朝林知安勾了勾手。
“是是是,大哥。”
林知安恭恭敬敬接过打火机,「啪」地一下打开,给他点燃了烟。
“可以。”
混混心满意足地吸了一口,直接把青烟吐在了林知安脸上,夸奖道:“你小子不错,有点基本素质。”
“大哥,你呢?”林知安看向另一个混混。
“老子这不等着呢吗!”
接着,林知安又给另一人点燃了烟,他的表现令两人相当满意。
“对了,两位大哥,我给你们说个事,有搞头的。”
林知安眉飞色舞的勾了勾手指头,示意两人靠过来。
听到有搞头,两人目光一动,同时把脑袋靠了过来,“啥事儿?”
“就是.....你们真的好拽啊,老子看《魔童降世》里的哪吒都没你们这么拽。”
双手抱住两人脑袋,猛地发力!
猝不及防之下脑袋狠狠撞在一起,两人浑身猛的一震,只觉得天旋地转,剧痛无比!嘴里叼着的烟同时也掉了下来。
林知安左右手分别接住烟,捏住烟屁股直接按到了两人眉心上。
嘶!
能清楚闻到焦肉的味道。
“啊呃呃呃呃呃!!!!!”
惨烈的叫声响彻街头,烟头给两人眉心印了颗焦黑的痣。
“现在,你们也是哪吒了。”林知安满意点了点头。
他从不满足于单纯的揍对方一顿,这样太没有爽感。相反,让对方承受巨大的心理落差,在震惊之中被揍一顿,才是乐趣所在。
这叫杀人诛心。
.......
(PS:抱歉占用点收费字数,接下来的剧情「自我感觉」是本书巅峰,写完大纲我都有种发挥超常的感觉,电影剧本级别卧槽!也就是这段剧情后,男主才能真正跟陆仙女拉近距离,这是相认前最重要一环,订阅正版,配合章说和作家的话食用,观看效果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