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的伤痛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难以忍受,曹殷努力将视线聚集在地板前,说来也神奇,当自己处于血雾的领域之中时,视线并不会被血雾遮挡,血雾所覆盖的所有事物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即便是地板上色泽相同的血迹也不例外。 </p>
“这一次没有时间变慢的感觉。”曹殷自言自语道,他发现地板上的血渍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着一个地方汇聚,这就是胡渣男起死回生的前兆。 </p>
“因为你没有因为受伤而感到恐惧,能力的被动模式没有被激活,”血骷髅贴在曹殷的脖子上,道,“因为这一次你才是狩猎者,而你要狩猎的就是这个佣兵的血畸特质,这家伙已经开始复活了,我们抓紧时间窃取他的能力。” </p>
这时,血骷髅从曹殷的脖子上消失了,转眼之间,那个长着蝴蝶翅膀的深红阴影出现在了曹殷的眼前,曹殷看清了它的头部,正是那个黏在自己脖子旁边的血骷髅,它瘦小的身躯如同被风干的木乃伊,可以清晰地看见每一条骨骼的轮廓。 </p>
“之前还没来得及介绍自己,”血骷髅道,“你可以叫我红蝶,这是我的名字。” </p>
“你真的是血畸特质的化身吗,竟然还会给自己起名字,还是这么骚气的名字,”曹殷道,“真是不可思议,难道你是我的第二人格。” </p>
“随你怎么想,这不重要,”红蝶道,“接下来的事情才是你需要关注的,听好了,我没有办法单独完成血畸特质的提炼和记忆,我需要在你和对方之间搭建‘记忆链接’,这个过程比较痛苦,你需要做的就是忍耐和接受。” </p>
“好的,我准备好了,”曹殷做了个深呼吸,道,“你开始吧。” </p>
红蝶点了点头,然后半跪在地板上,双手开始触摸那摊正在汇流的血迹,它的两只翅膀开始各自浮现出眼睛的椭圆形图案,两个眼睛图案扭转着暗红色的纹理,并随之闪烁着妖异瑰丽的红光,仿佛能将周围所有的事物吞噬进去。 </p>
曹殷盯着这图案入了神,忽然感到脑内有一股钻心般的疼痛,仿佛有什么尖锐的东西在硬生生地插进脑髓,紧接着,脑海里浮现出许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片段,如同播放幻灯片一样在脑中一闪而逝。 </p>
“唔呃呃……”曹殷双手捂住脑袋,不自觉地开始排斥这种痛苦,当他产生这种想法后,那种痛感真的开始减轻。 </p>
“链接已经完成了,正在提炼这家伙的能力,坚持住,”红蝶呵道,“千万不要排斥这种痛苦,否则链接会断掉,这期间我只能构筑一次,你如果没撑住就真的失败了!” </p>
曹殷听后便努力克制排斥头疼的想法,然后脑内的剧痛又逐渐开始增加,刻骨铭心的疼痛让曹殷心绪不宁,精神如同紧绷的弦一样,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这时周围血雾的范围开始缩减,红蝶浑身一颤,双手如同触电一样从地板上弹开。 </p>
曹殷脑中的疼痛很快就消失了,他直起身子,发现红蝶正用两个漆黑的眼洞凝视着自己,带着一种无言的失望。 </p>
“你还是没有撑住,差一点就成功了,不过第一次也不意外,”红蝶道,“如果能提炼到这个不死人的能力,你会比现在强大很多。” </p>
曹殷急促的呼吸渐渐平复下来,道:“太疼了,我感觉都快晕过去了,而且还得想着去接受它,这实在是很困难。” </p>
红蝶没有回话,它的身躯一瞬间便化散开来,融入到周围的血雾之中,此时的血雾正在快速地朝曹殷手腕上的伤口汇聚,不一会儿的功夫便全部化为血液回到了曹殷的体内,手腕上的伤口被一抹血色封住,不再向外流血。 </p>
“失败了……”曹殷有些失落地看着手腕上的伤口,喃喃道,“难道真的没有第二次机会吗,真可惜,如果能掌握那种能力,就算被丧尸围困也会有机会脱身。” </p>
此时,地面那滩血液已经汇流成人体血管的立体形态,主干分支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每一根血管都闪烁着红光,散落在四周的碎肉组织仿佛受到血液的牵引,从地板上悬浮而起,然后一块一块地拼接在血液构筑的人形框架上。 </p>
曹殷在目睹这一奇迹后,由于实在太过震撼,暂时忘记了逃跑。每一块被撕碎的皮肤、肌肉、骨骼还有内脏,都根据血液框架的相对位置进行自动地还原归位。而且只要拼装在血液框架上,最后都能奇迹般地愈合在一起。 </p>
林墨斩首后,将头部和身体拼接到一起是多么地容易,当他被直升机的爆炸吞噬之后,修复被炸毁的身躯也并非什么难事。 </p>
五分钟不到,胡渣男的身体外貌已经基本显现出来,毛发、体格和面部的轮廓都清晰可辨,这时血液聚集的框架也都被外表的皮肤所包裹,只不过被利爪撕碎的衣物已经无法还原。 </p>
这时曹殷才回过神来,对方如果完全复活,肯定会继续执行任务,也就是把自己带回帝影研究中心,曹殷并不这样打算,所以他准备马上从家里逃走,在逃走前他看到倒在地板上的林墨,林墨这时奄奄一息,身上多处都负伤了。 </p>
曹殷纠结了片刻,最后还是把她扶起来背在身上,然后夺门而逃。 </p>
林墨的身体纤巧柔软,所以曹殷抱起来不觉得很吃力,他一边下楼一边纳闷着,如此惹人怜惜的软妹子竟然是一个狼人,惊人的爆发力和反应速度连千锤百炼的军人都望尘莫及。 </p>
曹殷迅速来到了楼下,多亏胡渣男之前把这栋楼游荡的丧尸都给清理了,不然说不定还会被丧尸围追堵截的窘况。 </p>
“接下来我该去哪里呢……”曹殷看了看公路的两头,顿时感到一些迷惘,没有在家里找到曹枢敏后,曹殷不知道该怎样去寻找她,唯一的线索就是那张字条,目前只能寄希望于字条上留下的电话号码和尚未识别的字印。 </p>
“先确认纸条上的字印写的什么,然后再做打算,”曹殷心想,“目前我必须先甩掉这个死不了的佣兵,这家伙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把任务执行到底,但是这么大的城市,我的踪迹一旦丢失,他就不可能再次找到我。” </p>
这时,曹殷无意地抬头看向公路对面的山坡,凤鸣寺的朱红院墙在翠绿的山林之中隐隐若现,这让曹殷有了一个想法。 </p>
“凤鸣寺,要不上山躲在那里,不死佣兵肯定不知道这山顶还有一座寺庙,我就等他从这里离开之后再下山。” </p>
于是曹殷穿过马路,沿着还算宽阔的山路朝着山顶的寺庙进发,这座山并不算高,也就20层楼左右的高度,所以曹殷很快便爬到了山顶,自从血畸特质被激发后,曹殷发现自己的体力和耐力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如果是以前,身上还背着个人,爬到山头时估计都快要累虚脱了。 </p>
“曹殷……这是……要去哪里?”林墨贴在曹殷的背后,虚弱地问道。 </p>
“我家对面山坡上有座寺庙,我想这个时候庙里的和尚应该都跑光了,在里面避避风头,”曹殷道,“那个拥有不死之身的佣兵一旦完全复活,肯定还会来抓我,我肯定打不过他,所以要趁他复活之前躲藏起来。”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