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兹瓦尔饶有兴趣的看了谌羽一眼,随后双手手指岔开合拢。 </p>
“我们这里有佣人身份以及食客身份,佣人需要打理别居杂物,而食客则不需要做任何事。” </p>
谌羽和菜月昴都各自低头思考起来,艾米莉娅、罗兹瓦尔、拉姆蕾姆各自看向谌羽与菜月昴两人,他们两位的选择,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接下来别居的生活,而碧翠丝则是沉浸在逗弄帕克的世界,完全不理会谌羽他们的交谈。 </p>
“我选择佣人。” </p>
“我选择食客。” </p>
谌羽和菜月昴同时回答。 </p>
这个答案是他们事先商量好的,之所以思考是因为不想让罗兹瓦尔看出什么特别之处。 </p>
菜月昴选择佣人,而谌羽则是食客。 </p>
菜月昴之所以选择佣人是因为成为佣人的他有更多的时间与蕾姆接触,虽然说世界上存在着一见钟情,可是菜月昴与蕾姆之间,典型不会是那种一见钟情就可以促成的。 </p>
菜月昴想要攻略蕾姆,首先先要将蕾姆对他的负好感刷到正好感,然后在慢慢的通过日常小事件来刷好感。总之一句话,就是不停的刷,只有刷才是王道。 </p>
而谌羽选择食客,别多想,就是谌羽纯粹的想偷懒而已。不对,完全是偷懒也不恰当,最起码他还是要在一旁给菜月昴出出主意。 </p>
选择成为食客,在众人心中,谌羽的地位自然就比菜月昴矮了一截。 </p>
毕竟相对于手动获取劳动果实的菜月昴,谌羽这种不劳而获的类型更让人不爽。 </p>
为了衬托菜月昴的优点,谌羽这一次选择陪衬。 </p>
毕竟,人的优点,最好的表达方式就是跟另外一人作比较。 </p>
这才有着‘货比货都得仍,人比人气死人’这样有些俗但却饱含大道理的话。 </p>
“佣人昴你能做的下来?” </p>
艾米莉娅有些不确定问着。 </p>
在她看来,佣人是一门很累的工作,突然让菜月昴去做,是不是太过分了点。 </p>
“没问题的,在来王都之前,我可是经常自己打扫房间。” </p>
“” </p>
难得让你装会逼,我就不拆穿你了。 </p>
提留身份就这样度过去了,早餐过后,菜月昴被雷姆拉姆带去试衣服,而谌羽则闲来无事来到前院。 </p>
虽说不像之前那样贸然行动,但自己该锻炼就要锻炼。 </p>
之前的行为失败除去自己自大冲动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自己实力不够。如果他有着足够的实力,罗兹瓦尔神马的统统不是事。 </p>
嗯这样的事就当晚上睡觉做做梦好了,现在还是看清自己努力锻炼吧。 </p>
没有去要求拿木剑,谌羽从前院一颗大树下撇了截树枝。 </p>
右手捂住树枝时,并没有那种奇妙状态传来。 </p>
这一点,可以隐隐证明想要激发剑心通明,应该是要剑类武器才行。 </p>
需要剑类武器才能激发剑心通明这一点,有好处也有坏处。 </p>
好处就是他可以不用担心自己碰到武器就会触发剑心通明,坏处则是想要激发剑心通明,他必须要手握剑类武器才行。 </p>
额目前纠结这个没什么卵用吧,还是先锻炼自己体力与精神,体力与精神提高了,才是最重要的。 </p>
在锻炼之前,谌羽想回忆下剑心通明时,自己当时的感觉究竟是怎么样的。 </p>
虽说剑心通明是好,但谌羽更希望自己平时状态不要求达到剑心通明那种地步,但最起码也要提高才行。 </p>
如果只依靠剑心通明来解决敌人的话,那他将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p>
自己本身强大才是最重要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