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久弯着腰,把画本和匣子死死地护住:“你不能看。”
“为什么”
“这书上说了,十六岁的才能看。”
赫连诛收回手:“那你看吧,看了再告诉我。”
“也不行,我现在也不想看。”
阮久眼疾手快地把画本收回匣子里,咔哒一声,把匣子锁上。
他转头:“赫连诛,我们来做个约定。”
“好啊。”
“我们”阮久想了想,“十年之后再打开这个匣子,再认真探究一下,不能生,到底是谁的问题。”
“十年”
“噢,可能是有点太久了,那”阮久再想了想,“九年。”
“九年”
“八年,不能再少了。”
可赫连诛还是觉得太久了,皱着眉不肯同意。
他道:“五年。”
阮久掐着手指算了算:“好,那就五年。在此期间,你不能再提那些事情,你得专心学业和事业,把鏖兀发扬光大。你想啊,就算你有了孩子,你也保护不了他,还是过五年再说吧。”
阮久拍拍他的肩,滑下床榻,准备找个地方,把这个匣子给藏起来。
他转念一想,赫连诛这个人,除了对鏖兀,好像就是对这件事情比较上心了,这个约定好像拦不住他。
于是他回头朝赫连诛伸出手:“来拉个勾。”
“谁食言谁是小狗”阮久说了一半,好像觉得哪里不太对。
赫连诛本来就是小狗,这个威胁不到他。
于是他又改了口:“谁食言谁是小猪”
赫连诛本来也是小猪。
发誓嘛,应该要抓住对方的痛点来发。
于是阮久道:“谁食言谁就一辈子没小孩。”
这个就很不错,阮久满意地笑了笑,我真聪明,赫连诛最喜欢的就是小孩了,他肯定不会带头打破规定。
拉过勾,阮久就抱着匣子在房里四处转悠,寻找可以藏东西的地方。
他找了半天,最后蹲在地上,把匣子塞到床底下了。藏好之后,又把原本垂下来的被褥帐子弄好。
一点儿都看不出来。
阮久拍了拍手,终于可以放心睡觉了。
他抱住眼里闪着好奇的光的赫连诛,把他推到榻上:“睡觉啦。”
吹了蜡烛,阮久裹着被子,背对着赫连诛睡下了。
赫连诛蹲在阮久藏箱子时蹲的地方,有点为难。
其实匣子上的那个锁不算什么,他一只手能把锁拆开,但是
他还没来得及伸手,阮久就把他拽上来了:“睡觉。”
“噢。”
但是赫连诛真的好好奇啊
夜里临睡前,尽管阮久强装镇定,但画册上的“惊鸿一瞥”,还是深深印刻到了他的脑海里。
那天晚上,他只觉得脸上发烫,心脏砰砰地跳动着,吵得他睡不着觉。
后来他勉强睡着了,也睡得不稳,梦里吵吵嚷嚷的,好像又一群什么东西把他给包围起来了,不给他留一点儿空隙。
他出了一身汗,被热醒了。
醒来之后,发现赫连诛八爪鱼似的,死死地抱着他。
仿佛梦里那种古怪的感觉还有所存留,阮久觉得好像在梦里爬了一座山,他一直爬一直爬,却一直没能到达山顶,最后他就从山上摔下来了。
阮久懒得管这种感觉,一脚把赫连诛喊醒。
“别抱着我,好热。”
阮久心大,没几天就把画册的事情给忘了,再过几天就把做梦的事情也忘记了。
草原的夏天又热又长,阮久这些天都在跟着刘老先生学鏖兀话,闲时就带着赫连诛出去玩。
赫连诛有好几次忍不住要问他,木匣子里究竟有什么,但是都被阮久堵回去了。
阮久想起来的时候就把床底下的木匣拖出来看看,没有看到被破坏的痕迹,就摸摸赫连诛的脑袋,表示嘉奖。
久而久之,赫连诛好像也不再想这些事情了。
刘老先生在教阮久鏖兀话。
他看起来好像很不喜欢阮久的样子,其实教他的时候很认真。
他怕阮久学不会鏖兀话,往后在鏖兀被别人欺负。
阮久知道他的苦心,但要是刘老先生不打他手心的话,那就更好了。
这天下午,结束了一天辛苦的学习,阮久撸着衣袖,坐在刘老先生的院子里,用红红的手捧着红红的西瓜。
阮久吃完一片,伸出手要再拿第二片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心和西瓜瓤一样红,越看越气,于是打了一下刘老先生,顺便把手上的汁水都抹在他身上。
刘老先生反应慢,等他擦干净手了,才反应过来,拿起拐杖要敲他。
“你这个”
阮久抱着两片西瓜跑远了,逃跑的时候,还顺便咬了一口赫连诛的,准准地咬在正中间。
赫连诛追上去,要把剩下的都给他。
阮久跑到羊圈附近,看见那个帮忙挑水放羊的男人就靠在羊圈里,自己吃一口西瓜,再给羊也吃一口。
阮久站在羊圈外面,大声喊了一声:“刘长命。”
那男人隐约听见有人在喊他,便转头看去。
阮久把自己手里的两片西瓜递给他,同样是大声喊道:“给你吃。”
男人用手语比了个多谢,凑近些看,小心地拿走其中一片。
刘长命是阮久给他起的名字。
他自己不记得他的名字,因为是刘老先生收留的人,所以姓刘。
至于为什么叫做长命,刘老先生叫做长生,他自然就叫做长命了。
刘老先生听过这个名字之后,不置可否,随他去了。
从此这个男人叫做刘长命。
阮久把另一片也塞到他手里,朝他笑了一下,就这样跑了。
刘长命放空目光似的,瞧着他的离开的背影。但所有人都不会觉得,他是在看阮久,他看不见,眼前两片白斑几乎挡住了他能看见的所有光亮。
阮久走回檐下,接过乌兰递过来的帕子,抹了抹手,重新拿起一片西瓜。
他随口问刘老先生:“刘长命是哪里人呀”
“不知道。”刘老先生道,“捡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傻了,身上也没带着什么信物,看不出来。”
“那怎么办万一他家里人也在找他呢”
“你是王后,这种事情应该归你管。”
刘老先生吃完了西瓜,那个小书童拿出帕子帮他擦手,一面道:“其实这样的人多了去了,我进城买菜的时候,遇见过好几个,只是这一个比较碰巧,躺在我们家门口,被先生捡回来了。”
刘老先生问道:“怎么说”
“先生深居简出,自然不太清楚。去年鏖兀和大梁不是打过一场仗吗大梁败得厉害,鏖兀这边抓了好些俘虏,看管得不严,又逃出来许多。还有好些人,是大梁撤退的时候,来不及带走的伤员。”
小书童收起帕子:“这些人就在鏖兀和大梁的边境游荡,咱们这儿离边境太近了,他们就来了咱们这儿。”
“说不准刘长命就是梁国的士兵,受了伤四处瞎跑,就跑到鏖兀来了。照他这样的体格,在大梁军队里,怎么说也能做个百夫长。而且我怀疑他会武功,他每次挑水的时候动作都特别利索,显然是做惯的。”
阮久疑惑:“啊那只能说明他在军营里负责挑水,说不定是个烧饭的伙夫。”
小书童对他的天真感到无奈:“挑水是习武的基本功,他挑水很熟练,说明他练过武。”
小书童这样说起,阮久这才想起,原来还有打仗这件事情。
一说起这件事情,他就想起自家兄长阮鹤。
倘若当时父亲没有来西北找人,没有把兄长从死人堆里刨出来,可能阮鹤也会沦落到现在这副模样。
阮久一想起这件事,心里就不自觉地收紧。
而刘老先生想起这件事情,也有些落寞:“是明汜和小鹤的那场仗。”
萧明汜是萧明渊的大哥,梁国的太子殿下,在这场战争中也受了伤。阮久来鏖兀和亲的时候,他还和阮久的哥哥阮鹤一样,在别院里养伤。
阮久下定决心:“那我帮帮他好了。”
小书童提醒道:“王后,他失忆了,恐怕没有这么容易。”
“试试嘛。”
阮久吃完西瓜,就去问刘长命事情。
刘长命听不大清楚,阮久只能扯着嗓子问他,问了没两句话,没问出什么有用的事情,倒是阮久自己嗓子哑了,一个劲儿地清嗓子。
刘老先生只是笑:“他这个娃娃就是傻乎乎的。”
赫连诛笑了一下,然后上去和阮久一起,帮阮久传话,大声问话。
“这两个娃娃都傻乎乎的。”
这种事情自然急不得,只能慢慢来。
阮久便让乌兰回行宫里,把自己的大夫喊来给刘长命看病。就算不能恢复记忆,帮他治治身上的毛病也是好的。
阮久身边的大夫都是阮老爷特意留给他的,特别厉害。
那大夫一看见刘长命双眼里的白斑,就吓了一跳,再要伸手去探他的脉,摸着胡子,脸色越来越凝重。
阮久道:“怎么了难道是治不好”
“是,老朽无能。”老大夫摇摇头,“寻常战场上,都是刀伤剑伤的皮外伤,就算流浪途中,还受过其他的伤,一般也不会伤及眼与耳,更别说坏了嗓子了。”
“啊意思就是”
“他身上的不是伤,而是毒,至于是什么毒,恐怕还要等老朽回去考证。不过”
“嗯”
“不过这些毒药都猛烈,寻常人家肯定没有,可能是”
老大夫不敢再说,但他们都明白了,与寻常人家相对,那就是皇家了。
更别提那场战役里,太子也在其中,并且身负重伤。
哐的一声,刘老先生用拐杖狠狠地敲了一下柱子:“我说大梁怎么输得这么惨呢,我说我教出来的学生,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