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樱兰为主人做了多少,再说,樱兰的心思,只要有眼睛的都能看到,也只用王勇这个傻子,跟在这样一个女人身后,也不觉得丢人。
陈思圆没有注意到这道目光,她直勾勾的看着衣服,后来激动地上前打开。
打开的刹那,陈思圆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看到这身衣服还是惊艳了一把。
“少夫人,穿在您的身上,定然更美。”
陈思圆被这话说的心里飘飘的,似乎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后来在春兰春苹的簇拥下,她到内室去换衣服。
进内室的那一刻,陈思圆突然问到了一个熟悉的味道,这个味道自己闻到过,只是在哪里闻到,自己想不起来。
春兰春苹没有看到少夫人这一刻的不同,以为是因为衣服的缘故。
她们两人帮忙,很快将衣服穿好。
这段时间,她们穿过大草原的衣服,穿起来要不商国的衣服简单一些,颜色也亮丽一些,衣服穿在陈思圆的身上,多了一种神秘的美感。
五官没有大草原儿女的深邃,在陈思圆的身上有着说不出来的美感。
陈思圆看着镜中的自己,也愣住了。
她似乎也很美。
王勇看了一眼,连忙看向别处,只是眼角的余光几次看过来。
胖女人几次看过来,在看到王勇的样子,很是不屑的,同时眼底又带有了笑意。
她似乎知道,该怎么帮助樱兰姐姐了。
等到陈思圆离开,她立刻暗中联系了樱兰。
说来也巧了,樱兰刚才来过,还给自己送了很多好东西。
刚走没有多久,应该还离开不是很远,她立刻用他们独特的方式将消息传送过去。
陈思圆换了一身衣服,只要不看脸,还以为真的是草原儿女。
走在集市中总会引得周围人多看两眼。
因为这个地方经常有商国的人到来,他们不觉得奇怪,只是看到这么精致的女人,他们还在感叹,好美啊!
陈思远看着这个集市,似乎自己再次看到了商机。
这就是陈思圆的本能。
在很多事情,她看到的不是周围的美景,而是怎么赚银子。
走着,看着,陈思圆站在一个摊位跟前。
这里的摊位不像是京城,他们只是在地上铺上一块布,然后将自己的东西摆放在上面。
陈思圆站定的这个摊位还是摆放匕首,但是这里的匕首做的精致多了。
陈思圆多看了一眼,这些匕首上都又一个精美的图案。
似乎是老鹰,又似乎微微有些不同。
就在这时,一群鲜衣怒马的异族装扮男子,驰马呼啸卷来。
周围人看到这个阵仗纷纷让道,跑的慢的人,还是吃了一鼻子灰。
有人皱眉咕哝,“鹰师越来越不像话。”
陈思圆听到动静,扭头,看到远处飞驰而来一群人。
远远的只看到他们的服装,一看就是大草原儿女,但他们服饰亮丽许多,应该不是普通人。
这是陈思圆的职业病,很多事情,她首先看到的不是别人的脸,而是别人的穿着。
一个人穿的衣服,代表着别人的品味和地位。
很多时候有人会玩变装的游戏,但很多细节方面往往做的不到位,对陈思圆来说,一眼能看出来一个大概。
周围人说的鹰师,对她来说有些陌生,看到那些人的衣服,她觉得应该在大草原有着不一样的地位。
只不过鹰师的名声似乎不太好。
正想着,王勇已经来到跟前,陈思圆保护在她的两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