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为什么只戴一个脚铃?”江胧依问道。
“对我的脚铃感兴趣?”朱雀挑挑眉,很好,明天就摘掉它。
江胧依眉眼含笑着点点头。
朱雀伸手指了指窗外:“你能看到那座山吗?”
“当然。那座山叫越春山,在城郊,走着过去,大约有一个时辰的路程。”江胧依说道,“那里风景不错,小时候我常去那里踏春。”
“那处以前是片湖泊,叫双镜湖。”朱雀单手撑在棋桌上,看着江胧依道,“你很意外?其实沧海桑田,也就是这个理儿了。双镜湖,本是天帝醉酒,失手将西王母的妆镜丢下了九重天所成。妆镜并非凡物,落地成湖泊,才有了一处能倒映前世今生的双镜湖。”
江胧依却觉得朱雀不会无缘无故提起它。
“你应该也猜的到,我,白鹿,秭芪都是从九重天诞生的。只是白鹿诞生于九重天即将崩溃的前夕,还没来得及深入了解九重天,就遇到了诸神黄昏。那个时候,我已经不在九重天了。所以,白鹿也不怎么了解这之前我在九重天上的事,他都是从殷九那老不死嘴里知道的。”朱雀笑容散漫,“我活得要比温玉还长久。”
江胧依双眸轻转:“可您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年岁。”
朱雀伸出食指轻轻晃了晃:“不能只看外表。棠暮雪也是妖,可总有一日,他也会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客。妖如此,何况人。”
“我倒以为这与是人是妖并无关系,不能在您心里留下烙印,是对方能力的问题。”江胧依看着棋盘上胶着的棋局,“您觉得呢?”
朱雀笑了笑,避而不答:“我以前很喜欢在双镜湖散步。”
“可惜现在只剩下越春山了。”江胧依很是遗憾。
朱雀突然撑起身,越过棋盘看着江胧依,他笑得狡诈却风流:“我的另一个脚铃,丢在了双镜湖里。小姑娘,你既然这么感兴趣,不如帮我去找找看?你若寻到了,我便允你一诺,如何?”
当年的人间即使还没有出现九州皇城,可却有着殷九的乐斋,他来双镜湖,也纯属顺路探望一下在乐斋自闭的殷九。
对,探望殷九才是顺路。
毕竟双镜湖风景好,他很喜欢。
然后在某一次,他回九重天之后,发现自己丢了一个脚铃。
这对脚铃取材于九重天的白绮玉风银,是用他诞生之初的第一缕红莲烈焰打造出来的,对于他的意义仅次于伴生妖器。那个时候的九重天众神万仙,不分男女,都有着佩戴脚铃的习俗。
哪怕身为妖的朱雀也不例外。
江胧依兴致大增,她毫不惧难:“此言当真?”
朱雀坐回去回了她一句人类的俗语:“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如此重要的东西丢了,他怎么可能没去找过,可那个脚铃就是连个影子都没有。他承认江胧依很聪明,也很有本事,不过他都找不到的东西,如今时过境迁,江胧依又怎么可能找得到呢?
朱雀一点儿都不担心自己给出去的空口承诺。
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没成功的机会。
江胧依自然也能知道这件事有多么难,可朱雀的提议却很诱人,而且不管成不成功,对她来说都没什么损失,接下又何妨。
这可比跟那些老家伙勾心斗角有趣多了。
朱雀在江胧依这处睡了午觉,他本能够睡到地老天荒,如果白鹿没有吵醒他的话:“朱雀,客人已经开始入场了。火狮他们一早就来了,不过他们有点儿激动,刚拆了一堵墙,现在正在丢瓦。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家,我可管不了这群精力旺盛的小家伙啊!”
朱雀一醒来就听到这番话,直接拽过被子蒙住了头。
太烦了。
小崽子什么的,真的太烦了。
不想管。
爱拆就拆去!
白鹿似乎能看到他一样:“朱雀,醒醒,你不要逃避现实啊!”
“好了好了,知道了。”朱雀抓着头发从床上坐起来。
当初他肯定是鬼迷心窍了才会同意白鹿搞什么迎归宴,这有什么可昭告的,谁要是在他地盘作乱,直接打过去就是。
朱雀换了身衣服,正好瞧见江胧依。
江胧依似乎有急事,步履匆忙,却在见到朱雀时停下:“您要出去?”
“回去看看。”朱雀捏着眉心点点头。
江胧依若有所思的看着朱雀,很快她便侧开了身:“这边走。”
朱雀心头忽然出现了某种不详的预感:“门在那边。”
“是。可就在一盏茶的时间之前,这边的这堵墙,被人不小心从隔壁给打穿了。”江胧依道,“我正要过去看看,不妨一起?”
朱雀的脸色顿时就黑下去了。
江胧依跟在朱雀身旁:“已经有人去修了。”
对比产生怒气。
那群记吃不记打的二百五,就不能和小姑娘一样让他省点儿心!
朱雀正撸袖子准备去收拾自家小弟,就看到了一个蹲在墙头上的熟悉身影,朱雀脚步一顿,忽然间就一点儿都不想过去了。
可墙头上的那位明显察觉到了他,这会儿正抬手跟他打招呼,朱雀想躲都躲不了,只听那位道:“小朱雀,别来无恙啊!”
是谁能让朱雀见都不想见呢?
又是谁能管这位寿命悠久的北城大佬叫小朱雀呢?
当然就是东城的老不死——殷九。
朱雀的火气不减反增,这会儿只想先和殷九打一架。
墙都塌了,哪来的无恙!
老不死肯定是故意这么说的!
别以为他看不到老不死脸上的幸灾乐祸!
不行,小姑娘还在这里,不能殃及她。
朱雀做足了心里建设,脸上的笑容要多假有多假:“您也是。”
“小朱雀,你去人家小姑娘家里做什么?”
“我串个门还要跟您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