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旭日东升, 阳光慢慢铺在地面上,在初冬的季节里这样的温暖气息显得格外少见。
但最为稀奇的还是今天发生的事情。
别院,赵秘书低头看了看手表的时间, 再细听了一下卧室的声音,没有任何声音传出来, 他与几位同事面面相觑,低声提醒:“八点了”
但是平日里凌晨就会惊醒的先生, 今天依旧毫无动静。
整件事从昨天到现在,一刻比一刻邪门
昨天下午, 先生接了个电话走出去, 随后便被庄九析那小兔崽子被绑走了,按照别院的安保级别那是几乎在他动手的那一刻就发现问题的, 但是不等保镖们出手, 就看到过敏倒地的先生打下的手势。
意思是让他们不要管。
于是, 由特种兵与退役军人组成的s级安保团队,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庄九析那傻逼到了极致的绑票行为, 真的绑走了老板,扬长而去。
半夜, 先生突然回来。
是的,那是他们第一次见到夜晚状态下依旧安好的沈云栖, 不允许医生上前检查, 一回来便紧闭房门, 明令禁止不允许打扰。
整个事件荒诞的不行。
若非有先生的禁令, 他们早就因为担心“沈总死在房间里”而冲进去了,而不是现在大家团团围在外面, 两两相望、束手无策。
“赵津, 不能再等下去了, 万一先生的身体真的已经出现了状况,而无法呼唤医生呢”
李医生的表情很严肃,“我很需要这份工作,我相信大家都是。”
众人一阵沉默。
这是自然,哪怕沈云栖是个喜怒无常的疯子,哪怕大家每天都活的战战兢兢,但是这位活阎王对手下的人一向毫不吝啬,甚至是大方的随时可以买断他们的性命。
没有人想听沈云栖死亡的消息,哪怕他的确是个王八蛋。
赵秘书焦急的在外面转了几圈,还是按耐不住,他走上前,硬着头皮小幅度的敲了敲门,低声唤道:“先生,您醒了吗”
里面一片沉寂。
就在大家要不顾一切破门而入时,一阵短促的轻嗤声传了出来,男人嘶哑的嗓音漫不经心的响起:“别吵,我还死不了。”
“好的”
外面立刻闭嘴了。
然后是整齐划一松口气的动作。
卧室的幔帐被一只大手轻而易举的拉开,大片的阳光照进来,一室明亮。
沈云栖穿着酒红色的睡衣,苍白的脸颊在阳光下难得的有些回温,伴随着白天的到来,他的心脏又开始慢慢挑动,身体也开始复苏,生机出现。
男人眯着眼睛看了看远处的风景,随后无趣的找了个沙发坐下来,他翘着二郎腿,随手点了一支烟叼在唇边,懒洋洋的神情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他刚睡醒。
这几乎是近十几年来,沈云栖第一次睡过头的行为,大脑深处传来的关于睡饱的满足感也在提醒着他,昨天的一切都不是梦境,而是真实存在的。
庄园里那只被束缚的厉鬼,其实就是他自己。
这一点,在吸收了厉鬼的记忆之后,沈云栖就完全相信了,事实上他也的确没有拉不下脸来,端着面子死不承认的必要。
在这一点上,无论是记忆停留在十八岁的他,还是如今经历了一切日益成熟的他,都显得很坦然。
沈云栖细长的指尖夹起香烟,无意识的吸了一口,然后看也不看一眼,直接将剩下的全部碾灭在烟灰缸中。
他眯着眼睛,开始静下心来思索整个过程。
十几年前,沈家的养蛊操作让一切矛盾爆发,引出了那场所有人失去理智的自相残杀。
十八岁的沈云栖趁机潜入地下,在邪神的棺材上毫不犹豫的拿走了父亲所说过的“幸运石”,而他付出的代价则是被邪神残余的力量几乎劈成两段。
“幸运石”,不,那分明就是诅咒石,是一切祸根的来源,激发无穷恶意的根本。
沈云栖从隧道身处的佛堂出头爬出来,后背上留下一道被劈开的伤口,连脏器都清晰可见。
这是绝不可能活下来的致命伤。
他将石头丢进了池塘,随后自己也筋疲力尽的倒了下去,那本应该就是他死亡的结束,但是就连沈云栖自己都不敢相信,再次醒来他竟然是在医院里。
他还活着。
而且医生告诉他,他们是在后院的地面上发现他的,虽然伤势看起来很重,但是没有伤到五脏六腑,所以他活了下来。
“后来发生了什么呢”
男人一只手撑着额头,用力的按了按,因回忆都头痛的大脑慢慢有些好转,让他能够清晰的捋下去。
沈云栖的母亲是欧洲人,最后却因为嫁入沈家英年早逝,外祖父母与沈父不和,从不来往,但却在得知这一切后立刻将他接出国疗养治病,给了他喘息的空间。
只是,他活的蹊跷,活下去的日子更蹊跷。
自那以后,沈云栖便落下了癔症,每到夜晚必然昏迷不清。
直到现在一切才算清晰,他昏迷后,灵魂便会被庄园的结界抓回来,且因为完全失去记忆,身形容貌与性情都停留在他十八岁时的模样。
也可以说,夜晚灵魂出窍的厉鬼先生,是十八岁的沈云栖。
即便没有记忆,但是那些刻在灵魂深处的本能却都留了下来,小到对绒毛过敏、不喜吵闹,大到自我厌恶、厌世、愤世嫉俗等等,可以说得上那是沈云栖笑嘻嘻外表下疯癫表情后面所隐藏的最真实的一面。
厉鬼在庄园的束缚中日复一日浑浑噩噩的渡过,将恶意无限滋生,理智慢慢吞噬,只剩下杀戮的本能,然后再传递给白日的沈云栖,形成一个输送过程。
总有一日,他会自我毁灭。
但是意外出现了。
沈云栖闭上眼睛,勾勒出夜晚记忆中的那个小意外,憨憨甜甜的笑容,贪心且不令人讨厌的价值观,就连头顶那对毛绒绒的狐耳都显得异常可爱。
他会和你耍小聪明,也会真诚的和你道谢,对你撒娇,然后在被你伤害到时立刻警惕起来,不再心软。
如果只是三十出头的沈疯子遇到了庄九析,他会被吸引,滋生恶意,想要破坏这种可爱,然后用暴力的手段将其控制在手中,最终结局必然是毁灭。
但是十八岁的沈云栖却会被他炙热的情绪所传染,开始尝到快乐的滋味,眷恋这种滋味,并想办法把它留下来,却舍不得动手伤害,满腔冷血最后都被小崽子完全融化。
他满心的柔软都给了他的小崽子。
这种情绪传递给了沈云栖,他朦胧的意识到什么是喜欢,使得他再也无法对庄九析下狠手。
舍不得。
是啊,舍不得。
从吸收了十八岁他的记忆之后,他就完全看清了自己的心情。
沈云栖喝了一口冰水,大脑慢慢清醒过来,他细品着那股又气又恨又又舍不得、完全无可奈何地滋味,忍不住觉得好笑,按照现在这个状态下去,说不定真的要守着小崽子而不能碰,最后孤独终老
当然不可能。
他丢开水杯,起身换了件衣服推开门走出去,看都不看众人一眼,只是摆摆手,懒洋洋的命令道:“不必跟着我。”
跑车在庄园外面悄声熄火,男人走出来,却没有立即推门而入,他站在铁栏杆前面,高高瘦瘦的身形有着天然的优势,将里面的风景一览无余。
尤其是坐在花园石凳上画画的那抹身影。
庄九析正在画他的新一话故事,脸上呈现出一种认真的神情,似乎已经完全沉浸在其中,随着情节推进或皱眉或开怀,表情极为生动。
外面的男人罕见的没有恶劣的上前打搅,而是就这么站在门外,不发出半点动静。
沈云栖的唇角噙着笑意,那是连自己都没发现的愉悦,他点燃了一支烟,一边抽,一边注视着庄九析画画的神态,不知不觉的便入神了。
两个人都在默契的享受着这股难得的安逸。
一阵寒风吹来,庄九析打了个喷嚏,他终于从那股忘我的境界中醒了过来,揉了揉通红的鼻子,然后又从旁边拿起棉服穿了起来,才觉得舒服许多。
虽然花园内都是四季常青的植物,看起来风景不错,但是初冬的季节,显然已经不再适合他在外面采青作画了。
庄九析伸了个懒腰,正欲爬起来,一抬头,却无意识的与斜对角大门处那道身影打了个照面,然后是一双含笑的紫眸。
隔着树木花丛,穿过曲径小路,周遭的微风带来清冽的气息,让站在远处的男人看起来都有一种诗情画意的美好。
“豁”
庄九析是半点没有浪漫细胞,不仅没有感受到空气中流动的暧昧,然而是一开口就相当破坏气氛,“是你啊,吓我一跳,我还以为这深山老林来抢劫犯了呢”
沈云栖都被他的直的无奈了。
男人推门走进来,又好笑又好气,只问:“你怎么知道是我,不是他”
“这很容易分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