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陌?”
“好久不见。”
走到了一个展台前,庄陌意外发现了一个曾经的熟人,这个人他太熟了,只不过他一点都没有和这个熟人叙旧的想法,本来已经低头准备离开,奈何他们这一行人存在感太强,还是被认出来了。
“的确好久不见了,你现在看上去……很不错。”展台前的女孩也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看上去显得温柔娴静,但是总是皱着眉头,好像有很多的烦恼。
她穿着一身古风长裙,似乎是在s哪一个人物,衣服紧致而不暴露,勾勒出了一副玲珑身材,庄陌却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
“是还不错,你呢?毕业之后,有两年没见了吧,现在过得怎么样?”庄陌摸出了一根香烟,点燃。
“还行。”
庄陌笑了笑,没有对于她的回答作出点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用自己的外表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好处和利益,这也没有什么值得贬低的。
老天赐予的外表,这就是一个人的财富,怎么用都是她自己的事情。曾经他可能不怎么理解,现在的他已经司空见惯,不会因此就感觉对方不自爱或者怎么怎么样。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生活方向的权利,轮不到别人来指指点点。
他曾经也暗恋过这个女孩,但真要想起来,恐怕也只是因为对方外表而产生的朦胧好感,现在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会轻易沉迷于美色的少年了。真要说起来,他也老了,两辈子加起来也已经有100多岁了。在他的人生里有过大喜大悲,有过大风大浪,经历了太多,看过了太多,唯有在感情这种事情上面他始终踏步不前。
这一世或许产生了一些改变,但也只是一些而已。他依旧还是那个他,一个杀伐果断的魔王,一个踩着累累尸骨,毁灭了无数世界和国家的刽子手。
刘梦莹,这个名字在他这里已经是过去式了。不想看见对方的原因也只是没必要将自己初心的美好再次践踏一遍。
杀过太多的人,经历了太多的分别,在心灵逐渐麻木的时候,这是最初的美好保留了他的理智,年少时的懵懂的记忆或许蠢笨或许难堪,也许是黑历史并不光彩。但是仔细回想起来,却还是忍不住笑两声,感慨一下。这个时候,沉重麻木的心突然就轻松起来了,
“两年了,你也不怎么回来参加同学聚会,过一个月就快要同学聚会了,这次你来不来?”刘梦莹捋了捋发丝,看着两年不见,就和当初大相径庭的庄陌,心情有些复杂。
当初她其实知道庄陌对他抱有的感情,庄陌的暗恋其实表现的很显眼,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小男生,能怎么样去掩饰自己内心的好感呢?
那个时候,庄陌其实都有无数女生的好感,他阳光帅气,面容英俊还热爱健身,有一副好身材。
但是对于刘梦莹来说,这些的确都是很有吸引力的地方,庄陌无论是性格还是外表,哪怕是学识都是一等一的名列前茅,能够提前两年毕业的,当然不可能是庸才。
但是,庄陌并不是一个喜欢奢侈享受的人,或者说当初离开庄家那段艰苦的生活教会了他什么叫做朴素,什么叫做平凡的幸福,即便时到如今,豆浆和油条,他依旧能够吃的很开心。
因此,一个每顿用餐不超过20,出行骑着自行车,很少穿着名牌衣服的男生,几乎没有人相信,他其实是个富二代,还是富二代中的富二代。
作为一个从贫困家庭出生的孩子,刘梦莹从小就很早熟,他的父亲是个酒鬼,游手好闲,她的母亲病重,但是依旧勉励操持这个家庭。
钱,成了她小时候听见的最多的词,这样的家庭环境造成了她有些势力的性格,但有错的不是她。
庄陌上辈子最开始求职应聘看见刘梦莹被一个男人包养之后,突然的心里落差很长一段时间都让他忽然就开始厌恨起这个女人,觉得自己是瞎了眼。
但是直到在维度游戏中遇到了她,那个时候她已经混出了一点名堂,不像自己依旧浑浑噩噩。甚至有一次还是托庇于对方才活了下来。
问她为什么要救自己,得到的答案是,举手之劳,力所能及。
庄陌后来就没有怎么见过刘梦莹,再次见面的时候,他借助了自己的一具傀儡,站在一片尸山血海上,身边是数不清的傀儡大军。
“我记得我跟你加过好友。”
庄陌蹲在身体一片狼藉的刘梦莹旁边:“如果不是我的棋子碰巧就在这个世界,你恐怕会被折磨致死,自由之地全是一群畜牲不如的东西。”
“我当然知道你比原来厉害,也听说过你的名字,但是我一个在底层摸爬滚打的小人物又怎么会知道你到底有多厉害呢?如果你打不过他们,把你喊来不是让你送死吗?”刘梦莹没什么特别的表情,谁说擦了擦自己粘糊糊的脸,“真恶心。”
庄陌没有接口,伸出手把她拉了起来:“所有知道这件事情的人,我已经全都灭口了,我也会守口如瓶的,你现在男人对你还不错,你还是瞒着他比较好。”
刘梦莹笑了一声:“你学坏了。”
庄陌不置可否,仔细看了她一会:“其实我比较担心你的精神状态。”
“放心吧,我就当被狗咬了几口,我怎么可能会因为这点事情就想着自杀呢,还有人在等着我呢。”
从那之后庄陌去查了查刘梦莹家庭情况,也算是有所了解,心里最后的一点芥蒂也已经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