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喜欢的话,一会子给你带回去,现在先告诉我们你和福伯是怎么回事?”
西北除了那些部落外,最让人头疼的便是流寇,他们居无定所,作案时,都是将脸上涂上树浆,并且在一个地方作案后,不管得没得手,都会迅速撤离,然后潜伏十天半月,在去另外一个地方作案,抓捕极其困难。
福伯还在西北做副将时,一次无意间撞破了一群正在犯事的流寇,便出手将被抢走的姑娘救了下来,这位姑娘便是丽莎。
当时的楼兰王有两子一女,最是偏爱的就是丽莎这个女儿,丽莎一出生,便成了父子三人的手中宝,千娇百宠着长大,也造就了丽莎无法无天的性子,只是她虽淘气,却心地善良。
丽莎一直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但是楼兰王和两位王子都不放心,一再阻拦,丽莎便一个人偷偷的跑了出去,跟着驼队出了沙漠,刚到了沙漠外的城镇,她便和驼队分离,一个人走了。
从没出过门的丽莎,那里知道外面人心险恶,也不知财不外漏,便被贼人盯上了,跟她到了无人之地,迷晕了她,扔到车上便出了城。
好在她命大出了城没多久,便遇到了出来巡视的福伯一行人,看他们形迹可疑,便上前询问,正好丽莎苏醒,便在车里弄了声响出来。
怜竹端了刚出锅的点心过来,丽莎两眼冒光,根本不用客气,将所有的点心都拢在跟前,边说边吃,看她狼吞虎咽的,还不耽误说话,初见眼睛都亮晶晶的,满眼的佩服。
瑾璃看着她像是几百年没吃过饭的饿死鬼投胎一样,毫无形象,嫌弃的撇了撇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便来个以身相许,这剧情,可真够狗血的,没什么意思?”
丽莎将头从点心盘子里抬起来,嘴里鼓鼓的,大眼圆睁:“你想什么呢?你当本公主是谁?若是丑八怪救了我,你当我也以身相许啊。”
初见看她和瑾璃大眼瞪小眼,呵呵笑出声,看两个玩瞪眼游戏的人不满的都看向自己,连忙摆了摆手:“所以,你是看我福伯风度翩翩,所以一见钟情了。”
丽莎点了点头:“差不多吧。”
初见笑眯眯的看着丽莎:“……”
丽莎终于吃的差不多了,拿过帕子擦了擦嘴角,又牛饮了几杯茶水,才懒洋洋的靠在椅背上,手在肚子上揉了揉:“我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点心,这个我也要打包。”
瑾璃瞪着她:“那是怜竹姐姐给我家姑娘做的,我家姑娘还一口都没吃,就被你全吃光了,你还要打包,没有了。”
丽莎瞪了瑾璃一眼,转脸只看着初见,大眼睛眨啊眨的,满眼的讨好祈求,初见笑着点了点头:“姐姐若是想要,那边要将故事讲完。”
丽莎切了一声,将头又靠在椅背上:“本公主虽说不是什么绝色,可也是不差的,在楼兰向本公主求亲的,那都数不清,有多少人为了见本公主一面,日夜守在皇宫门口,本公主都不屑理他们。偏偏那个人,对本公主凶,我不跟他计较。他还变本加厉,对本公主视而不见。”
“所以,你就死缠烂打了?”
丽莎瞪了瑾璃一眼:“什么死缠烂打,本公主只是气不过,他越是躲着本公主,本公主越要让他喜欢我,等他对我情根深种了,说出去多有面子。”
瑾璃:“脸皮真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