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与之交战的银月国占据了北方的雪山和草原,地广人稀,加上与游牧民族的结合,成了一个好战的民族。他们的皇帝被称为大国主,意思是上天选中的人。而且银月人热情好客,特别爱喝酒。在宁溪的理解大概就是蒙古人差不多。
与天灵国接壤的地方是南边的炎阳国,一个火山群分布的地方,还有成片的热带雨林还有沼泽泥潭。炎阳国特别出名的两样就是料理和诗词,也是全天下所有文人骚客聚首的地方,流传的菜谱和诗篇一样枚不胜举,也是天灵国多年来的劲敌。
星沙国在中央帝国的西边与天灵国遥遥相望,与天灵国也没有什么太多往来。星沙国的特色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有无穷无尽的沙漠,沙子和星星一样闪闪发光。
宁溪也知道这里不是她所熟知的封建社会,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不同的地方,她原来的理解也不一定适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现在加入了虎啸军也好多了,至少不用担心无家可归。
虎啸军占了大优势,山北城的守军不仅没了弓箭的火力压制,连粮草库都被烧了,士气跌落谷底。
仅仅两日光景,曹志的人马就压制了城墙,放下了吊桥,破开了城门,冲进了山北城,与银月国的残兵展开巷战。
第一日银月国还能抗住进攻,但粮草库烧了,很多人都饿着肚子打仗,挨到第二日已经有点头晕眼花了,哪还有什么战斗力。况且,城里巷道狭窄,他们的马术根本施展不开,发挥不了自身的优势。
战斗一直持续到太阳落山,虎啸军全灭银月国所有士兵,大洞主也被曹志斩杀。
银月人真的是好战民族,没有一个士兵选择投降,奋战到最后一刻,直到倒下。手里的兵器也没有松开。
虎啸军虽然赢得轻松,但也付出了几千人的代价,这种损失已经是很小很小了,极限一换一,虎啸军这五万人估计也要折损一半,但这次完全是一场大胜,足够成为优秀教材的战斗。几千人的代价换了山北城两万敌军,加上北新城的五千雪狼铁骑,那真的血赚,这次真的是赚大了。
入夜,虎啸军的营地里载歌载舞,许多人都开始庆祝这一场大胜。
战场已经打扫的干干净净,所有的英雄全部都已经下葬,银月国所有尸体也都埋了,也不可能让他们就这样横七竖八的留在城里。现在只有城墙上路上那些还没干透的血迹,证明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战斗,一场足以载入史册的大胜。
曹志看到宁溪一个人在喝酒端起酒坛子就过来了:“女娃娃,这次多亏了你呀,俺们才能赢得如此轻松。”
“曹将军勇武过人,这次也都是你们的功劳,我不敢居功。”
“这群雪狗子怕是没想到俺们有这么厉害的一位军师。”
“那也是虎啸军厉害,我那些小打小闹而已。”宁溪端起酒杯喝了一碗。
曹志心情很好:“女娃娃,明日俺们就打到银月国去,为山北城还有北新城死去的老百姓报仇雪恨。”
“怕是不行了,按照目前的情况,我们也该班师回朝了。”
“班师回朝?不可能。。”
“这次已经做的很好了,很快。。来了。。”宁溪早就知道了,这种时候不可能还会有仗打了,陛下肯定会让虎啸军撤军了,不得不说,美男主公功高震主,还是不会给他机会继续作战的。这一点,宁溪已经猜到了大概。
“什么来了?”曹志一回头,看到了一位太监捧着圣旨径直走了进来。
“圣旨到,秦王接旨。”
美男主公放下酒杯起身上前单膝跪地说道:“臣接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日秦王和虎啸军讨贼有功,赐黄金万两,绢万匹。即日启程回京,不得有误。”太监尖声细语的念完了圣旨。
美男主公接过了圣旨:“臣遵命。”
宁溪看着这个场景久久不语,美男主公竟然是秦王,秦王,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