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一段距离,车停在山岩前面,江灿灿趴在方向盘上往前张望,好奇道,“这里不是一座山吗,难道蜉蝣的基地在山体里?怪不得没人找到过。”
江木仔细观察,确定道,“不是在山体中,而是用上了干扰视线和探测的隐形迷彩装置,让肉眼和仪器都分辨不出建筑物和山岩的差别。”
当阿九走到山体前方时,应该是识别出了他的身份,一栋外表呈石灰色的建筑突兀地出现在众人眼前。建筑依照山体走势而建,一部分附着在山体上,空间向山体内部延伸。
江灿灿拍着方向盘惊叹,“蜉蝣好有钱!这种设备肯定好贵,但是隐藏效果真的好!”
建筑物的最前方打开了一个近三米高的入口,阿九所在的装甲车率先往前驶去,江灿灿操纵着方向盘跟上。在整辆车都进到入口后,“砰”的声响传来,入口的大门重新关上了。
将装甲车挨着停放好,一行人下了车。江灿灿发现,他们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基地进出的地方,两侧还整齐地停着各式装甲车和越野车,只不过大部分都落了一层灰,明显很久没有动过了。
仰头往上看,还能看到通风设备。
阿九走在前面带路,“基地的设施和分区都不复杂,最开始我们人就不多,只有三十六个,所以房间也不怎么充足,需要各位两人住一间。”
整个基地的装饰都偏金属感的冷色,空空荡荡的,没什么人气。因为没有自然光线照进来,到处都开着灯。
路过生活区,阿九指了指厨房,“基地里没有厨师,之前都是阿河负责做饭,不过大概一个星期前,阿河撑不下去了,拿槍自杀了。”他语气清淡,“你们要吃东西可以自己做,没什么限制。食材都放在后面的库房里,不过多半都是些易保存的食物,味道很一般。”
将凌辰他们带到房间所在的走廊前,阿九笑了一下,“你们自便,我就先走了。我和其他人都住在楼上,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们。”
二十九个人占了十五个房间,减兰自己住一间。关上门,叶宵尝试着抬手,果然触到了开关。
打开灯,看了看房间里的陈设,叶宵确定,“这里和银刃的训练基地很像,连开关的位置都是一样的。”他视线落在靠墙的单人床上,“我记得银刃的训练基地人很多,所以每个人分到的房间都很小,里面除了一张小床,什么都没有。我长高之后,睡觉时脚会伸到外面。”
有些习惯已经刻进了骨子里,无法摆脱。就像蜉蝣的人重新建造了一个“家”,却也剪除不了在银刃无数个日夜里养成的习惯。
叶宵忽然想起,自己以前也是这样的。就算从圣裁逃出来了,晚上也睡不安稳,连呼啸而过的风声都会使他抓着刀惊醒过来。后来是凌辰抱着他,一遍一遍地让他不要怕,他才慢慢没了这个毛病。
凌辰心疼了,自己坐到床上,把人抱着放大腿上坐着,“等以后,队长买一个大房子住,再买一张够你滚来滚去都不会掉地上的大床。窗户朝阳,每天早上睁开眼,都能看见阳光照进来。阳台上还可以养养花花草草,你锻炼完了,可以顺便浇浇花。”
叶宵靠着凌辰,仰着脸问,“那你呢?”
“我?当然是给你做早饭吃。换着花样做,今天吃三明治,明天西红柿炒鸡蛋,后天煎培根,大后天喝小米粥,还可以蒸豆沙馅的甜包子。”
叶宵听得眼睛发亮,“你说的这些我都没吃过。”
凌辰低头,重重亲了亲叶宵的嘴唇,“没关系,以后我宠你,想吃什么,想要什么,都给你。别的小毛毛有的,我们小毛毛都会有。别的小毛毛没有的,我们小毛毛也会有。”
叶宵双手抱住凌辰的脖子,跨坐在他身上,凑过去亲了一下嘴唇,“我还想养小金鱼。”
“可以,想养多少条都行。”
“我很容易就把金鱼养死了。”
“没事,我养,你负责看就行。”
“我还想每天晚上都抱着睡。”
“好好好,抱着睡。”凌辰搂着叶宵的腰,又不正经地贴着耳朵说了句,“到时候,哥哥每天晚上让你累到睡着,早上再把你干醒。”
叶宵眨眨眼,反应过来凌辰说的是,犹豫,“你会不会很累?”
被叶宵的关注点逗笑了,凌辰笑出声,把宝贝往怀里揽,“不会累,哥哥体力很好。”
两个人又腻在一起聊了几句,凌辰剥开糖纸,喂叶宵吃了一个奶糖,“我要去小木他们的房间,要一起吗?”
叶宵摇摇头,含着糖,脸颊鼓鼓的,“我去找阿九。”
凌辰“嗯”了一声,撸了一把叶宵的头发,“早点回来。”
从房间里出来,叶宵根本就不需要看平面图,就顺利地上到了二楼。等走到二楼走廊的尽头,他却停住了步子。
几米外的训练室里,一个年轻男人匍匐在地上,肩胛骨的位置长出了半米长的尖利骨刺,枯白色的骨面上还沾着凝固的鲜血。露在外面的小腿上凭空冒出许多伤口,伤口极快地愈合,皮肤又再次裂开,鲜血源源不断,蜿蜒着流了一地。
阿九站在旁边,手里拿着槍,槍口抖得厉害。
过了一会儿才发觉有人过来,阿九回头,隔着训练室的玻璃看见了提着长刀的叶宵。那一瞬间,他眼里涌出一种深切的悲戚感,最后勉强笑了笑。
叶宵打开训练室的门,走了进去。
空旷的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粗喘的气音很重,还有断续的极力忍痛的闷哼。
叶宵看着倒在地上的人,嘴唇动了动,好一会儿才问出来,“他……要死了吗?”
“嗯。”阿九惨然一笑,“撑了半个多月,实在是撑不下去了。止痛的药物不管用,内脏腐坏,骨骼变异,皮肤轻轻碰一下就会崩裂出一道伤口。”
说到这里,阿九顿住,换了个话题,“你对他还有印象吗?十七,不爱说话,耐痛力很强,有一次比斗,他腹部被插进了一把匕首,结果他不仅没死,还赢了。”
叶宵仔细看着十七颧骨凹陷的侧脸,声音很轻,“我记得他,我有一次受伤高烧,体力训练时跟不上,差点掉队。他把存了很久的体力恢复剂给了我。”
在银刃,没有人敢吃旁人给的东西,但叶宵现在都还记得那管带着体温的恢复剂。
叶宵抿唇,郑重地重复了一遍,“我记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