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岁的老人颤巍巍从椅子上站起来的第一件事,是给他们烧一壶水。
光线昏暗的室内,唯一一张八仙桌前,两人坐在长凳子上,双手接过老人递来的水杯。老人随后坐下,她嘴唇翕张几下,但没有声音,藏在耸拉眼皮下的双眼,带着犹豫的期盼望过来,期盼着从他们这里得到关于儿子案子的好消息。
理所当然的期盼。
但是他们注定让她失望,他们要和她交流的并非她儿子的案件,而是另外一个案子。
搁在手里的杯子开始变得烫而且重。
纪询意识到这是因为自己同情老人并且感觉到责任的缘故。
很可笑。
他抽离着评价自己此刻的心态。
他确实曾经和袁越说过要一起调查这个案子,也确实因为生活中的种种事情一推再推,直到从警队辞职。
我已经不是警察了。
我没有必要再管这个案子,没有必要再管任何一个案子。
会有更多的警察替我做这些,地球不会因为谁的消失而停转。
但是压力越来越大,有一座山落到他的肩膀,有一片海淹没他的喉咙。
纪询想起自己在了解这桩案子时候看见的卷宗。
冷冰冰的卷宗,冷冰冰的文字,冷冰冰的照片,一切都是冷的,因为这都是死去的东西,是冤魂留下的残骸。
里头只有一样活了。
王彩霞,汤志学母亲。
卷宗上轻描淡写短短一行的记录,不甚重要,他看时候一目十行,轻巧跳过,但到今天的现在,它变成了坐在他面前的老人。
有血有肉,还在呼吸,以生命来等待破案的老人。
她坐在那里,只安静的等待,但她的身影却像一把无形的利剑插入纪询的心脏,把那些长久面对命案的习以为常的冷静撕得粉碎,只余下温热的血在流动。
那种热量在身体里肆无忌惮地流转,每到一处,都让他感到了灼热的羞愧。
曾是警察的他如此轻易的做出了承诺,却没有完成。
纪询的双手在轻微的颤动,他感觉到自己的喉舌微微张开,想说点什么。他其实知道该怎么说,他们不该沉默的让老人坐在那里无意义的猜测。
他应该像个警察那样,表明来意,安抚受害者家属,然后拼尽全力破掉案子,让冤魂安息,让正义昭彰。
这种简单的话,他再说不出来了。
巨石早已将他的喉咙堵塞,经年累月,不曾松动。
这时旁边伸来一只手。
霍染因的手按在杯沿与他的双手上,这只沉稳的手掌按住纪询手上的轻颤,随后坚定地将杯子从纪询手中拿出来,放在一旁。
“水太烫了,先放一下。”
霍染因接着转向老人:“老人家,是这样的,我们手头上有一个案子,里头有人和您儿子相识,我们想向您了解一下他,不知道是否方便”
一阵风吹过。
老人眼中期盼的火焰在晃动,像是深深的夜里冷风吹着如豆的烛火,烛火数度熄灭,但等风过,它依然坚强地重新燃烧。
“当然,当然”老人答应,“你们想了解谁”
“辛永初,您认识吗今年他四十二岁,当年二十岁,他和您儿子的关系应该很好。”
老人眼里闪过一丝迷惑,她沉思许久,慢慢找回了记忆:
“是那个很会跑的小孩”
伴随着这个奇异的形容词,老人站起来,从床铺的角落里翻出一本厚厚的簿子。
这本簿子到了两人面前,纪询将它翻开,意外的发现这是本相册,里头贴满了黑白照片,是汤会计和各种不同孩子的合照。
老人说:“我儿子儿媳命不好,他们有个男孩,但调皮捣蛋,在十二岁的时候跑到水库里玩水,没了。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他渐渐的就把感情转移到县里其他的小孩身上。那时候县里穷,大家对读书都不在意,好些穷的,就辍学。他想不行,孩子怎能不读书就把手里的钱拿去接济这些孩子,这些照片里的孩子,大多数被他接济过你们说的辛永初,应该是这个。”
老人的手指指上一张照片。
纪询看见的第一眼,几乎没能将照片和现实划等号。
当年的辛永初还年轻,剃着只剩一层青皮的光头,单手插在兜里,倚着墙,站得松松垮垮的,汤志学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还不乐意,光扭着脸,眼睛看向旁边,只给镜头留丝余光,余光里,也全是桀骜不驯。
年轻时候的辛永初令人意外。
但细细一想,过去与现在又自有脉络。过去辛永初的叛逆与尖锐全写在脸上,现在,这些也并没有消失,只是潜入他的骨血中,成为带来毁灭的仇恨。
“辛永初家里头不好。”老人说话有些絮叨,“他是私生子,从小就不知道父亲,后来他14岁的时候,他妈妈也再婚了。14岁的半大小子,养不熟了,又要上高中上大学,未来还要讨媳妇,哪个男人有这么多钱去浪费。他就不太受待见了,他脾气也倔,干脆就从学校跑到街上,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着,当小偷。偷到我儿子头上。”
“我儿子去追他啊,一路追,他就一路跑,两个人都倔,绕着县城跑了大半圈。”
两人静静听着。
汤志学并没能追上辛永初,拿回自己的钱包。
辛永初跑得太快了,14岁的少年,双腿像是装了个马达,能够不知疲倦迅疾飞跃般向前跑。但这没完,后来有一天,汤志学在回家路上的一条小巷里,又看见了这个少年。
那时候辛永初躺在地上,鼻青脸肿。
据说是他偷到了另外一个混混团伙的老大头上,他所在的团伙就将他放弃,他被人狠狠揍了一顿,又被像只流浪狗一样抛弃在这里。
汤志学起了恻隐之心,将少年带回家里,给他涂药,和他吃了顿晚饭,他让辛永初在自己家里休养两天,但是第二天一大早,辛永初已经消失。再过个三五天,等他打开门的时候,看见门口放着个果篮。
他左右张望,在巷子的角落看见一片一闪而过的衣角。
他熟悉这片衣角,上头撕破后的补丁,还是他老婆给补的。
辛永初才14岁,14岁的孩子,还有太高的自尊心和朴素的道德观,他可以和混混一起走街串巷,偷盗抢劫,他觉得他们是兄弟;他也会因为汤志学救了他而对汤志学报恩,他也觉得这理所应当。
这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孩子。
汤志学去打听了解辛永初的情况后,在街里巷道又呆了几天,他找到辛永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