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恩拿着杯香槟,坐在一个石凳上,在一处爬满凌霄的花架下独自饮酒作乐。
他又不是艺术家,来这就是为了蹭点酒水,毕竟明天就要去喝西北风了,现在能饮一杯是一杯。
老山羊几天前就上路了,普格尼平原那里风沙漫天,据说是个死人的好地方。
“你是否常常感到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一个温和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
雷恩看着拥有一头飘逸银色长发,模样帅到让人嫉妒的“西迪”,上次街头偶遇,两人还聊得颇为愉快。
他习惯性皮了一句:“是的,我常常为自己的节操太高而烦恼。
没办法,我这人就这点不好,傲骨铮铮,两袖清风,淡泊名利……以至于无法和世俗同流合污。”
屈原: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阿尔维斯·西迪·阿布鲁斯卡托微微一笑,给人温暖阳光,风度翩翩的感觉。
他丰神俊朗的面容足以让小女生尖叫,轻声道:“上次见面,你给我的感觉还像羁旅他乡的游子,漂泊无定,现在,好像有了归宿一般。”
“我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我觉得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了。”雷恩抿了一口香槟,回答道。
“是吗?恭喜你了,不过……”阿尔维斯停顿了一会儿,望着空中皎洁的月光,声音有些飘忽:“处于热恋期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和伴侣心心相印,仿佛融为一体。
可这不过是一种错觉,等时间久了,你就会发现,生命是孤独的,这与你处在人潮人海中还是荒原之上无关。”
雷恩微微一愕,哑然失笑:“也许你是对的,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
阿尔维斯眼中闪过一丝缅怀,他想到了自己早已死去的人类母亲:“雷恩,你应该知道吧,魔人、血族和狼人这些种族和人类之间是可以产生后代的,尽管概率很低。”
阿尔维斯的母亲是一位三阶女圣骑士,某次被一位魔人公爵抓住后被凌辱了,怀上了他。
尽管犹豫了很久,她还是把孩子生下来了,并把他养大,以人类的价值观教育他。
阿尔维斯沉睡过,那已经是一千多年前的事了。
“你想说什么?”雷恩一头雾水。
阿尔维斯的声音波澜不惊:“我想问你一下,魔裔和人类结合生下的混血后代,是算人类还是算魔裔?”
雷恩一愣,皱眉沉思了一会儿:“我个人认为,得看他自己是怎么认知他的存在的,但是……”
“但是,按照大众的观念,他是个魔裔!常有人这样说,不要去在意世人的眼光,做自己的就好。
可是,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本就活在群体的文化观念和他人的评价中。”阿尔维斯缓缓地说。
在母亲的抚养下,他长大了,他那段时间从未杀过一个人,按照人类的方式生活,他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
但就算如此,在世人的观念看来,他依然是个魔裔!
并不知道他身份的雷恩悠悠一叹:“是的,我们都活在别人的评价里,活在大众的价值观中。
搬砖受人歧视,教书则让人尊重。扫大街保持了道路整洁,抓捕罪犯维护了社会稳定,可清洁工能像第7局的执事那样受人尊敬吗?
所以,大家努力学习、奋斗,争取坐办公室,不就是为了一份世人看来体面的工作吗?”
雷恩想起了红魔女的丈夫伊戈尔,他和凯瑟琳去克蕾儿的住处搜寻战利品的时候,发现了那位画家的笔记本。
上面除了记叙了他和妻子温馨甜蜜的日常外,还有一段内容让雷恩记忆犹新:
‘我还是个落魄画家的时候,不少人都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街坊邻居也说我不务正业。
而当我去当了中学的美术老师后,大家都尊称我伊戈尔先生,因为我穿得体面,薪水也尚可,连邻居们都对我热情了很多。
那时我才明白,艺术只能被一部分有品味的人欣赏,而金钱却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