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意料的是,夜未央公司和有关部门并没有像众人以为的那样缄默不言,而是似乎被林小果的质问和群众的态度激怒了,很快便做出回应,态度极其强硬。
夜未央公司严重声明:关于微博博主lin36(真实姓名林小果)第二篇长微博发布的所谓证据和内容,我公司拒不承认,并表示这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极其严重的恶意栽赃陷害。
关于博主lin36发布的法律文书图片,我公司表示,从未下发相关或者类似的法律文书。
我公司再次强调,夜未央文化娱乐公司只有一位法人兼总经理,就是孙大国先生(照片和身份证号)。
孙大国先生是唯一的公司实际管理者,不存在法律文书里书写的公司实际掌控者为身份证号为xxxyyy的“真孙大国。”
所谓“真孙大国”(照片和身份证)是否真实存在,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博主lin36的法律文书图片,上面有我公司的公章和合同专用章,还有XX公证处的公章,我公司怀疑是其使用网络编辑、PS、修饰等专业技术进行合成造假,请大家不要信以为真。
我公司会紧急和XX公证处沟通,由XX公证处证明绝对没有公证过此法律文书,请大家拭目以待。
……夜未央公司发声明后不久,众有关部门也纷纷回应。
XX教育部门:关于博主lin36和部分网友有关孙大国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质问,我部门再回答一次,因为年代久远,信息缺失,关键人不在,无法查证。
我们缺失的不是博主lin36提供的所谓“真孙大国”的信息,而是当年电脑系统没有普及的年代,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经手的信息。
将近二十年过去,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已经换了几茬,很多关键岗位经手人已经退休,回忆不起当年的事情,要么就是不在本地或者已经作古,无法进行追溯。
这就是我们所指的信息缺失,而不是所谓的缺失“真孙大国”的个人信息情况,请博主lin36和部分网民不要自以为是的揣度,向我们的官方微博发泄情绪,影响我单位的名声,否则我单位会向执法单位报警,捍卫自己的权益。
XX监狱:众所周知,我国是人口大国,国情复杂,很多情况如果完全按照条例规定一刀切,只会导致混乱等问题。
我狱拥有犯人多人,来历复杂,事务繁多,很多事务根本就在管理条例规定之外,无迹可寻,难道根据规定,我们就不管了,听之任之吗?
当然,这话不是说我们就不按照管理条例执行,而是要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以大局稳定为重,把问题处理妥当。
关于“真孙大国”减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对“真孙大国”为何从死刑判处死缓,不是我监狱职责,但是对死缓犯人的管理,我们是严格按照监狱管理条例和流程,而“真孙大国”本人也确实做出了重大立功表现,大家也都知道,就是新式井盖的发明和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同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