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辫姑娘名叫邱芳儿,打小就住在杂院里,与爷爷相依为命。她今年刚满十八岁,出落得标致水灵,一双眼睛乌溜溜的,虽说穷苦,日子却一点不见邋遢凑合,衣裳穿得干净,头发也梳得整齐,看起来是想好好过生活的。
骤然被蓝烟带到这处客栈,她心中自然慌乱紧张,在见到厉随后,更是被对方身上强大的寒意与压迫感惊得不敢抬头,爷孙二人惶惶站在桌边,正不知所措呢,门“砰”一声,屋里突然就多了个白衣公子,卷进花香与一阵清风,将先前的沉沉死气冲淡不少。
她偷偷抬眼一瞟,又速度极快地将视线撤回去,其实没怎么看清脸,就觉得可真白啊,白得像冬日里落在梅花瓣中的雪,一点世间脏污都没有沾染过。
厉随道:“说吧,是怎么杀的崔巍。”
祝燕隐被这没头没尾一句话震住了,崔巍不是魔教杀的吗,怎么还能中途换人?他又赶紧观察了一下邱芳儿,没觉得对方哪里像焚火殿弟子,脸色发白眼眶发红,看着楚楚可怜。不过以貌取人也不对,说不定真是妖女呢,下一刻就会骤然变脸,尖笑着伸出鲜红指甲抠你眼珠,头发乱飞的那种。
太可怕了!祝二公子被自己的脑补吓到了,于是果断往厉随身边挪了挪。虽然大魔头常年黑风煞气也挺吓人的吧,但肯定要比妖女强。
蓝烟比较诧异,她这一路并未跟随大队伍,一直在暗中盯魔教,因此虽然知道宫主与祝府二公子同行,但以为也就仅仅是同行了,怎么现在看起来反而亲密得很?
当然了,目前当事人双方都没还没往“亲密”上想,只是一个挪得自然,另一个也没有勃然大怒,反而冷眼由着他一寸一寸往过贴——要知道如果是别的江湖中人胆敢往厉宫主身边硬靠,现在肯定已经被丢出窗户,挂在了树上。
邱顺说:“我杀那姓崔的淫|贼,是因为他想糟蹋我孙女,还说要拆了大杂院,让我们无家可归。”
这也太恶棍了,祝燕隐本能地看了眼厉随,却见他依旧一脸漠然没表情,好像完全不意外,旁边站着的蓝烟也一样,一下就显得万仞宫里出来的人都很冷静睿智,只有自己没见过世面,一惊一乍的。
“……”
邱顺将事情始末都说了一遍。
那日爷孙两人像往常一样,在街头卖艺讨生活。场子刚撑开没多久,就有人往盘子里丢了一锭小元宝。
邱顺活了大半辈子,最清楚凡事都该有度。乡亲们看得高兴多扔两个铜板,是好事,可若换成这么大的银锭,就一定不是好事了,便急忙陪着笑脸推辞,对方却不肯收回,反而大笑着扬长离去。
天降这么一趣÷阁横财,爷孙两人心里不安,就提前收了场。往回走时却被人挡在后巷,正是方才给大赏钱的男人。
“他自称有钱有势,说要娶芳儿回去做妾。”邱顺道,“像是喝了不少酒,嘴里不干不净,混账极了。”
厉随问:“只有他一个人?”
邱顺回忆:“不,还有另外四个,三男一女,刚开始是站在一旁的,后来听他嘴里越来越不像话,其中一个高个子的就过来劝了两句,说赶路要紧,街边的野食少吃一口也无妨,让他别把事情闹大。”
蓝烟已经准备好了四人的画像,拿过来让邱顺一辨认,果然是崔巍一行人,高个子的是至今失踪的刘喜阳。至于剩下的那名女人,邱顺继续道:“四十来岁,身形魁梧,长得倒是慈眉善目,就是神情瘆人得很。”
祝燕隐听在耳中,觉得这描述似乎与近几日散布谣言,说自己是魔教眼线的那位是同一人。
邱顺在把银锭子丢回去后,便带着邱芳儿慌忙回到大杂院。他们虽不知道那个人究竟有多厉害,却都觉得挂着刀剑的江湖人肯定要比泼皮无赖更不好惹,就打算收拾东西回村子里住几天,先避避风头。
“什么时候出的城?”
“第二天一早,天都还没亮。”
邱顺赶着小马车,在清晨薄雾的林间路上哒哒跑着,离那高高的城门越远,心里就觉得越踏实。谁知在行至密林深处时,却被人一剑砍断了马缰。
“是崔巍吗?”祝燕隐问,“你们又碰上他了?”
“是,不过不是碰上的,那恶贼当时哈哈大笑,得意极了,说猜出我们肯定要跑,就一直守在大杂院外,一路跟着出了城。”
城里尚且有四邻能帮忙,那荒郊野外可就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崔巍压根没把年近六十的邱顺放在眼里,一把就将邱芳儿扯下马车,想要往自己的马背上强拖。
“所以你们就杀了他?”
“对。”
“怎么杀的?”
“我趁那恶贼不注意,一脚狠狠踢了他的命根子。”邱芳儿咬牙道,“他倒在地上还大骂不止,说要联合官府拆除大杂院,让所有人无家可归,爷爷便用一块大石头将他砸晕,我气不过,又抽出用卖艺用的刀剑砍了他十几下,随后就逃回城了。”
蓝烟站得口渴,也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果子,擦了两把,“咔嚓”啃一口。
声音过于清脆,祝燕隐忍不住就看了她一眼。
问:吃果子的时候,被一个雪白优雅的贵公子用吃惊的眼神盯着是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