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晚,”花慕之抬手帮他抚平耳边的银色碎发,动作轻柔却并不暧昧:“我们已经结婚了。”
“你现在是我的终身伴侣。”
越亦晚有点想把脸埋在枕头里,裹紧被子道:“所以这个行为是合理而且合法的。”
“嗯。”
“我有点冷。”他小声道。
花慕之何其聪明,大方的张开手臂:“过来吧。”
于是嘴硬的某人就这么看似不情不愿地又蹭了过来。
然后已经颇为熟练的把脸埋在了他的怀里。
“我们没有谈恋爱。”他仿佛担心花慕之想太多,哪怕已经窝在他的怀里了,也自我防御地否认着,声音闷闷的:“没有。”
花慕之并不觉得被刺伤,只低头抱紧他:“没有。”
温暖的怀抱让人昏昏欲睡,仿佛眼睛一闭就是一场好梦。
“我们也没有暧昧……”越亦晚话还没说完,就困的睡过去了。
“嗯,没有。”
花慕之帮他再次掖好了杯子,抱着他沉沉睡去。
我们只是在互相取暖而已。
第二天一早,就要结对去雾步山上去冬狩。
侍从们早已准备好了越野车和司机,所有的器具都分装清点好,车上还备了午餐盒。
想多玩一会儿既可以中途开车折返回来吃饭,也可以享用保温箱里的牡蛎汤和各种餐点。
花月夫夫和一帮亲戚们客套废话了许久,等到老亲王姗姗来迟了,才各自驱车上山。
越亦晚已经准备好陪跑一趟,毕竟确实没实打实的打猎过,不帮倒忙就行了。
在这项集体活动里,他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没有什么多余的怜悯心。
如果这是什么狗血言情剧,可能会有个小白花般楚楚可怜的太子妃,一把按住太子的枪托,说兔兔这么可怜不能吃兔兔。
然而越越同学不光想吃兔兔,还想吃鹿肉獐肉野鸡翅膀。
红烧煎炸烘烤样样皆可,最好再撒点芝麻。
待到了合适的地点,他们和侍从一起放轻脚步前行,去靠近山林间活动的那些动物。
越亦晚出来活动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
他现在身上的衣物重量比夏天还要单薄,可是在山上依旧暖和地甚至有些发汗。
高科技涂料的抗寒能力是真的很不错。
“在那里。”花慕之忽然目光一定,旁边的掌侍即刻端着枪和子弹过来了。
越亦晚屏住呼吸,感觉自己什么都没看到。
远处已经传来隐约的枪声,还有什么动物扑棱翅膀的声音。
哦,这和自己玩吃鸡的时候真是一模一样。
到处都在刚枪,然而自己什么都没看见。
花慕之挑好了瞄准镜,半趴在草丛上,隔着六七十码锁定了那只野鹿。
瞄准,上膛,呼吸,射击。
消音器让子弹出膛的声音钝化的如同一声闷响。
越亦晚直到这个时候都没看见他们在打啥。
远处的灌木丛里忽然有只公鹿猛地跳了起来,撒丫子就想往外跑。
可在它跃出去的那一刻,没等太子再补一枪,便突然直挺挺地倒地了。
子弹发挥作用是需要时间的。
“咦!这就打死一只了吗!”越亦晚精神道:“它的角很好看哎!”
花慕之抬手作了噤声的动作,往东南方向指了指。
远处另一块平地上,竟有只圆滚滚的红尾雉鸡。
它根本没察觉到危险,还在专心啄食着草籽。
太子缓缓站了起来,挑了把轻一点的步枪,递给了越亦晚。
他伸手半圈住他,低头教他怎么上子弹。
“这只猎物归你了。”
越亦晚看着枪托上虚扶着的那只手,目光在白皙修长的指节上停顿了许久。
他的心开始砰砰乱跳。
作者有话要说:太子会把各种类型的文都尝试一遍的,就跟《戏骨之子》里有各种剧本一样,
BUT《银色权杖》有原型!原型就是我大年初一会开坑且连更三章的《陪达芬奇超神的日子》!
作者专栏点进去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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