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行进的第二日,道庄在军营里发现了一个瘦小而熟悉的身影,虽然那身影的主人仅与她对视一秒,便立即逃一般跑走了,但她还是将认出了她——樊灵珑。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她出现在这里的原因,道庄轻声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也什么都没有做,她倒要看看这丫头跟过来能做什么。
这一次她照旧是以副将的身份留在熊侣身边,说来还要感谢潘尫。
道庄的身份,楚国上下传得沸沸扬扬,军营里自然也有风闻,对于她这次随军,很多人都是不赞同的。那些不认识她的人不能理解她,她可以不在意,但是如今这些都是和她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他们的不理解,她真的不敢面对。为此,她几乎天天把自己关在营帐中,不去管那些流言蜚语。
一日,晚风习习,月光皎皎,星光灿灿。军营中锣鼓冲天,欢笑声不绝于耳。
道庄捧着一册竹简,半天没有看进去一个字。眼睛直直地盯着外面,唇角带笑,似是看到了那热闹欢庆的场面。
“想不想去看看?”熊侣不知何时走到她身边,柔声问。
道庄想了想,轻轻摇了摇头,若是以前,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出去凑热闹,但是现在她真的不敢出去,虽然知道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但她不是勇士,无法直面惨淡的人生。
“将士们看到你,肯定就要拘束了,还是别去扫兴了吧!”
熊侣沉吟道:“真是因为我吗?那我不让他们认出来不就行了。”
“啊?”道庄茫然地看着他。
熊侣得意地一笑,转身便去换了一身普通将士的衣服回来,见道庄呆愣愣地看着自己,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道:“怎么样,穿这么普通的衣服,也压盖不了你夫君的绝代风华吧?”
道庄笑着点头,眼中竟然含着激动的泪水:“你竟肯为了我的玩乐放下自己的身份?”
熊侣温柔地为她拭去泪珠:“这算什么,你若是喜欢,我也可以为你烽火戏诸侯!”
“你疯啦?”
“没疯,我是认真的。”
“那是因为你本就没有诸侯可以戏耍!”道庄说着,恶作剧般地抓了一把墨汁涂在他脸上。
“喂,你这是做什么?”熊侣捂着脸道。
“助人为乐啊,你自己也说了,这身衣服根本掩盖不住你的光环,所以我就给你加点墨水,让你黑一点,光才能暗淡些啊!”
熊侣点头笑了笑,随即也抓了一把墨水抹在她脸上:“我看你也光芒四射呢!”
二人嬉笑了一会儿,看着对方脸上自己的杰作,均很满意。这才牵着彼此的手,缓缓向人群热闹处走去。
篝火熊熊,众人围在一起,或欢歌,或笑语,或饮酒,或过招,热闹更胜当年。
突然,一人起身走向人群中间,顾自开始舞剑。众人当即停下交谈,纷纷将目光投向此人,时不时地欢呼喝彩!
道庄拉着熊侣挤进人群,才看出那人竟是潘尪,而他口中吟唱的正是当年自己唱过的那首《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戈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回忆一下子涌了上来,道庄激动地抓紧了熊侣的手,眼中热泪盈眶。只听潘尪又道:“我是个粗人,对于音律一窍不通,但是这首歌我三年前听一人唱过一次便记住了,我相信大家也都记得,同袍之情,亲如兄弟,如何能因为她是个女人,就割断了?”
众人一下子陷入了沉默,突然一人率先站了出来,朗声唱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渐渐开始有两个、三个……响应声越来越大,就连身边的熊侣也跟着轻声哼唱了起来。
道庄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咧嘴傻笑。
幸福其实很简单,一句关怀,一声问候,一个瞬间,都能让你由衷的发出感叹:高处不胜寒,何似在人间!
“那我们以后怎么称呼她才是?”安静下来后,一个将士问道。
潘尫道:“原来怎么称呼现在就怎么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