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方杰制定的反击计划,沸腾法务部分别对亚联、韩国Actoz公司进行了诉讼。
同时沸腾原宣传部,现在的公关部,在网上掀起了大规模的舆论宣传战。
这年头别说水军了,连五毛党这个名词都没发明,网民们都还很单纯且充满正义感,没有后世那么多三观不正的人,沸腾稍微带下节奏,网络舆论基本上就是一边倒。
随后,沸腾网吧事业部通过网吧管理系统下架删除了《传说》游戏客户端,获得了舆论广泛支持,这其中也有不少前不久当过80万禁军的网民天生就站在了沸腾一方。
亚联和Actoz公司当然也不是吃素的。
公司被告,代理的游戏被打压,《传说》几乎一夜之间被重挫,亚联当即反过来状告沸腾。
这会儿还没有《反垄断法》呢,要到08年国家才颁布,后来即便颁布了,也基本上没怎么发挥实际作用,直到2012年360和腾讯的3Q大战才有了反垄断第一案。
所以亚联只能以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起诉沸腾,认为沸腾删除下架《传说》游戏,属于“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但是不好意思,沸腾起诉亚联,也引用的是《不正当竞争法》中相关条款。
也就是说,两家公司都认为对方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互为原告和被告。
这就很有戏剧性。
更戏剧性的是,韩国Actoz公司也反诉沸腾,认为根据沸腾与亚联打官司时,公开的证据资料显示,沸腾的《传奇》是抄袭了他们去年就已经上市的《米尔的传说2》。
本来是国内两家公司打嘴炮,也都拿出了自己的证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情况已经很复杂,结果又多了一家国外公司参与这场官司,让这件事更加扑朔迷离,别说外人,连法院都有些懵逼。
既然情况这么复杂,三家公司互为被告和原告,搞得大家都很懵逼,那么这场官司就有的耗了,估计没个一年半载走不完程序,即便走完程序,人家还能抗诉上诉,然后又是一年半载。
别的不说,光是举证方面,就起码得等沸腾的《传奇》上市,那样才会知道《传说》和《传奇》是不是同一款游戏,到底有没有抄袭,到底是谁抄袭谁的。
这种乱战的局面,显然对沸腾有利,而且要知道,亚联是湾湾的公司,Actoz是外国公司,而沸腾,才是根正苗红的大陆公司,这种事在大陆这边打官司,结果估计只能用“呵呵”来形容,沸腾根本不怕的好吧!
其实亚联也不傻,《传说》被沸腾下架删除的当天,亚联就扛不住了,私下联系方杰寻求和解,可方杰根本不愿意搭理对方,嘱咐紫鸢随便找了个理由回绝了对方的通话请求。
《传奇》到底有没有抄袭,难道方杰自己心里没点逼数?
哪怕《传奇》已经被他魔改了,但核心还是老《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