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后果然是间办公室,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在办公桌前的椅子上静静地坐着等着他们的到来。
男人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了,上嘴唇留着修剪的十分漂亮的胡子,嘴边挂着微笑,模样看着倒是十分和蔼可亲,但想到他请人的排场,众人心中自然是没法把将这个形容词用在他身上,反而觉得有些危险,心中暗自戒备。
不过初生牛犊不怕虎,众人都是年轻人,此时见到正主,心中反而安定许多,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
男人见到众人到来,也不说话,自顾自地从桌上的雪茄盒里拿出一只雪茄,抄起雪茄剪剪了个口子,左手将雪茄塞入口中,右手的火光亮起,一阵烟雾开始升腾,遮住了他的脸,笑容看起来已是没那么真切。
烟雾之中众人看到那双和蔼的眼睛忽然变得锐利了起来,正在打量着众人。
包皮感觉自己的喉咙有些发紧,不由地吞了一下口水,悄悄地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小伙伴,看到几人神态自若,面色平静,大天二和山鸡甚至感觉有些无聊犯困,张嘴打了一个哈欠。
见到小伙伴的反应,包皮忽然也充满了信心,心中安定了下来,紧绷的身体也开始放松。
男人抽了几口雪茄,见着几人的反应,眼里闪出一些莫名的光芒,终于是开口了。
“哈哈,英雄出少年,早就听说你们小小年纪就打遍慈云山无敌手,今天一见,比传闻中更厉害一些啊!”
男人开口说话了,随着他话语和笑声的出现,气氛忽然变得欢快了起来。
赵信没有跟着笑起来,他现在已经确认了对方是谁,但是他还不太明白这老狐狸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能打了个哈哈回道:“文哥过奖了,我们几个只是小打小闹,哪里比得上洪文哥,不知道文哥找我们有什么事呢?”
站旁边伺候着的黑衣人显然是没想到赵信说话如此直接,平静的脸上闪出了一丝意外,但想到赵信的年纪,也觉得十分合理,毕竟还是小孩子,沉不住气是正常的,之前的表现已经算得上是十分沉稳了。
文哥又抽了一口雪茄,将口中烟雾缓缓吐出,缓缓地说道:“今天在尖沙咀,你和一个靓女帮我解决了三个劫匪。我之前听说过你们的名声,阿信,靓仔南,山鸡,大天二,包皮巢皮,这两年你们在慈云山的名声很响,慈云山有很多后生仔对你们都很服气。如果现在给你们一个机会的话,相信你们很快就能在江湖里出人头地。我今晚是想感谢一下你,顺便问问你们有没有要加入社团的打算,我可以给你们这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文哥的话语很平淡,但是内容对于有意江湖的人来讲已经足够让人动容。香江很多行业都和社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做什么都绕不开社团势力,所以很多人仅仅只是想做个小贩,都一定要进社团找个靠山才能做的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