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两个女孩子家家的不能把身体拖垮了,该吃吃该喝喝,我跟聂兄弟渴几天倒是没什么大事,等进了太寰城一切就都好了。”
宋之舟说这话时全程笑眯眯。
他的气质很温润,穿着藏青的长褂戴着一顶瓜皮小帽,身后背着一把小算盘典型文绉绉的账房先生打扮,说话也慢吞吞的看着很和气好相处。
而聂鹰截然不同,身为镖头,他身材魁梧几乎能有两个宋之舟那么高大,脸上尽是横肉刀疤,凶眉怒目的看上去既靠谱又能打。
黎三娘巾帼不让须眉,也是个孔武有力的练家子。相比之下,谢春风这个太阳就能晒去半条命的小废物就显得十分扯后腿。
天色渐晚,夜间赶路容易在沙尘中迷失方向,更何况唯一能认路的老骆驼还在坑里痛不欲生的卡着,商队的伙计们只能原地生火开始烤干粮。
大漠的晚霞比起中原要更加辽阔绮丽,一望无际的赤红像是飘渺的轻纱缎带铺撒在天幕之上,云层罅隙间的红光随风而摇曳。
谢春风就这么眯着眼漫无目的的望着天,视线里却出现了一个诡异的骷颅头。
那玩意就像是闪现过来的一般,呈半透明状,整体散发着剧毒的漆绿色,外面还未腐烂完全的皮肉上覆盖了厚厚一层沙砾,空洞的眼眶没有眼珠。
谢春风警觉的坐起身,可是刚才那“惊鸿一瞥”就好像只是幻觉一般,无论她怎么四下查看都再也找不见对方的踪迹。
宋之舟给众人分配了面饼,在篝火旁围坐成一圈,开始讲起了自己出发前从骆驼贩子那里听来的一则沙漠诡谈故事。
这片沙漠叫甘丽,原先也曾是商队络绎不绝连通中原与西域商贸的重要之路,可后来不知何时里面突然多了一伙专门打劫过路商贩的土沙匪。
他们不仅劫财劫色,还要把过路人的命都留下,男人的头骨便留着装水喝酒,女人的肋骨就拿去制成琵琶以供取悦。
就连小孩也不放过,圈养在沙漠里与狼为伍,一辈子都只能当野奴。
此等烧杀抢掠行为惹来了朝廷的不满,而沙漠里路途错综复杂难以辨别,稍不留神就会葬身于沙尘暴,因此派来的官兵五一幸免死于埋伏。
尽管沙匪们横行霸道恶贯满盈,可终究还是被制裁——沙漠中央的太寰城,生活由楼兰古国迁徙而来的西域贵族。
城主杀伐果断,亲自率兵剿灭了沙匪,又将那些恶人的头颅悬挂于城门之上以烈日暴晒,消去那些恶鬼身上的怨气使他们无法作恶投胎。
“那后来呢?”
听得津津有味的聂鹰不由得插嘴。
宋之舟话语停顿了片刻,望着黑夜里幽森可怖的沙漠,缓缓叹了一口气。
“可是那沙匪领头老大的头颅被无聊之人偷了去,骨碌碌的掉进了沙子里再也挖不着,自此命案更是频发,所有商队无不遭劫,血肉模糊尸骨不全的被丢在太寰城门口被野狼啃食七零八碎。
据说,这是那恶鬼仍蛰伏在沙漠之下,伺机报复。”
随着宋之舟故事最后一句落下,原本燥热的沙漠错觉般的刮起了凉飕飕的阴风,一片寂静里,唯独痛苦的骆驼还在嘶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