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淮每次在梦里看见北郊一号别墅,也就是宁虞现在的住处,他就知道,自己又要见到那个人了。
同样的事件,不同的场景、不同的人设、不同的前因后果,平行世界一样,演绎又再创造着他的生活。
“黎淮”昨晚睡得很晚。
确切地说,是睡着得很晚。
跟他一样,做了一整宿梦。
窗外的光亮照进房间,宁虞赤着精壮的上身,侧身撑肘,问梦到了什么。
“他”慵懒把脸埋进被子:“忘了。”
但宁虞再伸手,“他”藏在被子里的左手已经被套上戒指。
“黎淮”这才把脸挪出来:“莫比乌斯?什么时候买的。”
宁虞一同抬起手给“他”看:“应酬路过,觉得适合你就买了。”
“黎淮”笑吟吟在他套在一起的婚戒上摸了一下:
“也适合你。”
春捂秋冻,天气还没彻底回暖。
现实里的宁虞多宠他,梦里的宁虞就多宠“他”。
宁虞把人从床上哄起来,帮着挑了件中领白衫,衣摆扎进同色高腰裤里,还想让多披件外套。
“黎淮”不肯,洗漱完,眼镜也不戴就赤脚踩着拖鞋出门了,慢悠悠走在过道上。
墙壁两旁镶嵌着大理石板,造型不似一般法式繁琐,混合现代极简风格。
“他”一路走,一路观赏这些每天都能看见的东西。
这幢别墅黎淮很熟,但那人比他更熟。
因为“他”没有工作室,所有的工作都能在一号别墅完成——自然职业也就不同。
黎淮梦里的“自己”,是个代笔。
没事不出门,没熟人的引荐不露面。
只卖故事,不署名。一个剧本的要价,比买主自己卖出去还贵,纯愿者上钩。
但很快黎淮就看到“他”在拐角,被一个小跑急转的佣人撞了满怀。
“严叔催这么急吗。”他不甚在意在人胳膊上扶了一下。
小姑娘却吓得不轻,像怕他怕得不行,叠在身前的一双手都在抖:“先、先生早上好,客人已经在会客厅了,管家让您尽快过去……”
黎淮看着她静了几秒:“新来的吗。”
“是!您怎么知道……”
黎淮猛一睁眼就醒了。
他被那一撞吸进那人的身体——最后佣人怕他的片段是真的,真实发生过。
严叔是一号别墅里的管家,他跟宁虞在一起了多久,就受严叔照顾了多久。
他早跟严叔打过招呼,虽然家里雇佣那些人的钱从他账上出,但没必要告知佣人他的名字……
黎淮默不吭声躺在床上,盯卧室的天花板——这是他们最大的不同。
虽然那个人也隐姓埋名,但那是为职业自愿的。
而不是因为他的过去。
黎淮从床上起来到书桌,呆坐了一会,听房间里寂静无声,慢吞吞伸手从上锁的抽屉,拿出一个皮壳龟裂的笔记本。
那笔记本普通a5大小,一簇簇脆黄的页面从侧面参差不齐地往外戳,翻开字体幼稚,扉页写着大大四个字:
-“读书笔记”
黎淮自己从没写过读书笔记,日记、周记也没,因为黎堂觉得这些东西无聊,是只会挤占他时间的垃圾字。
他8岁,三年级,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诗集;
12岁,初一,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短篇故事合集;
15岁,初三,拥有了自己的畅销代表作。
除了考试,没一个老师会要求他完成任何写作相关的练习。
所有人都觉得他的脑子应该用来写更有价值的东西。
他曾经是誉满天下的天才少年,世人皆赞虎父无犬子。
但其实他的童年厌恶写作,厌恶一切跟表达挂钩的东西。
并且这种厌恶,持续了很久,久到黎堂去世。
这本读书笔记不是他的,但里面读的书全是他的,本本不落。
黎淮对这里每一个字烂熟于心,也依旧小心仔细地用翻书杖一页一页往后。
笔记本的小主人很认真。
一天一页,每天都会坚持阅读,标题、页码记抬头,日期、落款写文末,时间俨然已经是十五年前。
每一页内容不多,短短几行字,像读书笔记,也像心情日记。
黎淮看到最多的四个字就是“心情不好”。
有时会写“心情不好,读完又好了”,有时会写“心情不好,读不完了”,有时又只写“心情不好”,或者光一个“阅”。
距离《凤冠》剧本会结束过去一个礼拜,这是宁予年发现黎淮的房间总在半夜透出光的第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