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婶夫家姓盛,因跟那对老夫妇住的近,也是了解这一家。
冯轻提起此事,盛家大婶也没隐瞒,叹口气,缓缓道来,“他们也是可怜哪。”
原来那猥琐男人根本不是老夫妇的亲儿子,那对老夫妇曾今也有一儿一女的,儿子十来岁的时候自己去街上帮他爹娘卖鸡蛋,自那之后,就没有回来,直到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孩子不会辨方向,怕是走错了方向,他们找了差不多一年才死心,后来又生了个闺女,不过闺女还不到两岁时染上了风寒,也没了命,村里人都说他们没有儿女命。
这猥琐男人是被爹娘遗弃在村后的小树林的,被路过的老伯捡了回来。
当时他们年纪已经是不小了,也生不出孩子来,好不容易家里又有个孩子,两夫妇简直将孩子捧在手心,比亲身儿子还好。
家里虽然没多少银子,可不关这猥琐男人想要什么,老两口都尽量满足。
大约也是因着自小就被捧在手心,长到将近二十岁还是游手好闲,眼高手低的,村里像他那么大的儿子都生了,他还是光棍一个,没人愿意嫁给他,老两口这才意识到他们没教好孩子,可为时已晚。
待老两口年纪更大些,做不动活,赚不了银子,猥琐男人便越发厌弃老两口了,平时不到饭点不回家,就是回了家,若是有不合心意的饭菜,筷子一摔,人就走了。
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关心养父养母?
村里人可怜这对老夫妇,也会时不时给他们送点吃的,若是光靠那猥琐男人,老两口早就饿死了。
听到这些,冯轻觉得方才相公他们下手真的太轻了。
“他们整日在村里偷鸡摸狗的,村长就不管吗?”冯轻忍不住好奇地问。
按说这个时代村长的权利还是不小的,村民有个大事小事都爱找村长。
“哎,谁说没管过?”盛家大婶想着反正冯轻也不是村里人,听了也没啥,就凑到冯轻跟前,低声说:“村长家二闺女跟隔壁村那混混头子不知咋地就看对了眼。”
“那脸上有刀疤的?”
盛家大婶摇头,“不是他,隔壁那个可凶多了,那人都跟人动过刀子,咱这十里八村的都怕他,他凶,可长得也是少见的俊,不少闺女都对他另眼相看,村长家二闺女巴巴的给人送过不少吃食呢。”
好吧,不管哪个时候,长得好看总多几分便利。
“我相公才俊美。”冯轻对那混混的风流韵事不感兴趣,不过要论俊美,在冯轻心里,无人能及得上自家相公。
盛家大婶赞同地点头,笑道:“往常我都没见过有几个能赶上那个混混的,今天可算是见到了,你家相公可是少见的俊。”
冯轻眉眼俱是自豪,她点头,“那是。”
水正好开了,冯轻用热水烫好了碗,又给方铮跟宋镖师他们一人倒一碗。
盛家大婶本想给冯轻他们的碗里加点糖的,冯轻拒绝了。
她不太喜欢喝糖水,这大婶家的水喝着本身就有些甘甜,加了糖反倒是遮盖了原本的味道。
冯轻跟方铮没加糖,宋镖师几人倒是喜欢喝糖水,他们各喝了一碗。
喝了水,不光解了渴,身上也暖和起来,冯轻从包袱里拿出一包糖果子,趁着盛家大婶出去的时候悄悄放在灶台。
之后她出了门,跟方铮点点头。
他们跟大婶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