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宴再过七日,应该能与自己会面,一想到此处,心中难免期待了许多。
只是难搞的事情是,苏苓笙这个素来被太后捧在手里的掌上明珠,要给太后准备什么礼物呢。
这可愁坏了苏苓笙,金银玉器奇珍异宝,这宫中最不缺的就是这些。
“云茉,宫中可有天资聪颖的乐师。”苏苓笙第五日时终于下定决心,准备在孟太后的生辰宴结束后,偷偷给这位皇祖母献上一舞,就懒得在宴会上出什么风头了。
现在这副嗓音她已然习惯,虽然甜腻,但胜在音色确实出众。好好磨练磨练,也是个唱歌的好料子。只是短短七日内,肯定成不了事。
所以她选择献舞,一是自己当过爱豆有不错的功底;二是这原主的所有艺能中本就最善舞,只是很少在人前显露罢了。
有这么两个基础,想必不会太难。
“殿下,天资聪颖?怎么个天资聪颖法?”云茉一脸不解。
“本宫若是谱一曲,宫中乐师多久能学会?只需学会就行,不出岔子便行,现下也来不及了。”
苏苓笙没抬头理会云茉,自顾自地在纸上谱出周杰伦《兰亭序》转换为宫商角徵羽的曲调。
她中学时学过好几年的琵琶,再加上这副身子的思维,这谱写出来也不算困难。
“符合您要求的乐师倒是有一位,唤作傅乐,是名女乐师。殿下,您都无需作谱,您只需在她面前弹奏一遍,她便能一个音节不落地将您的曲子弹出来。”
还有这种好事?苏苓笙心中暗喜,立刻扔下手中的毛笔道:“云茉,摆驾乐坊。”
傅乐还在乐坊里和其他乐师一同为太后寿辰排练之际,苏苓笙近乎以冲刺的速度从码头上冲了进来。
“傅乐师,本宫有事相求。”
一连三天,苏苓笙都在乐坊里和傅乐一起度过。
傅乐不仅是个人淡如菊的大美人,音乐上的造诣确实极高,每样乐器都十分得心应手。
苏苓笙没怎么费心,傅乐确实在短短几个时辰内熟练弹奏了《兰亭序》,两个人便达成了很大的默契。
最后一日时,苏苓笙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拍了拍傅乐的肩膀道:
“傅乐姐姐,你真厉害,我这次事发突然,幸得你相助。”
“殿下谬赞,您的舞姿也翩若惊鸿,傅乐能为殿下出谋划策,是傅乐之幸。”傅乐躬身拱手道。
苏苓笙当日便早早睡去了,也不敢在睡前多喝水进食,生怕自己第二天水肿。
睡前,她久坐在镜子前面,第一次如此仔细地观察这张脸。
其实这张脸和她少女时代的长相并无差异。一样小巧精致的小尖脸,淡眉杏眼;花瓣一般的小嘴,唇珠圆润大小适中,嘴角自带上勾之形,随时都藏着笑意似的;秀巧的鼻子,鼻尖微翘多了几分俏皮之意,仔细一看甚至还有些混血感。
只不过比这副面容比她自己的多了两颗泪痣,右眼眼下也有一颗泪痣——左右眼总共是三颗。
此时虽是素面朝天,但她皮肤细腻,几乎没有什么纹理,而且白得近乎瓷器一般。所以这张脸即便不上妆,也是十分赏心悦目。
“难怪泪腺这么发达,天生就是个爱哭的命。”苏苓笙有些自嘲地吐槽道。
她已经习惯了这具身体,毕竟本就长得一模一样,同时她也开始习惯了如何做一个古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