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伦醒来时,已经是次日午后,太阳已经渐渐西斜。
他犹豫了一下,没有打开系统页面,只是随意洗漱一番,直接来到魔杖店里。
店里有一位新生正在挑选合适的魔杖,老奥利凡德手边已经堆了三四个打开过的纸盒。
“又是一位挑剔的客人吗?”格伦问道。
正在测试的小巫师转头看向他,冷不防魔杖从他手中挣脱出来,在他头顶轻轻一敲,重新跃回纸盒里。
祖孙俩的表情都变得有些古怪。
“我们受过严格的训练,无论多好笑,我们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一句电影台词跳进格伦脑海里,逗得他险些破防。
被敲了脑袋的男孩也不生气,憨憨一笑,用手摸了摸被魔杖物理攻击的地方。
看到他的正脸,格伦只觉得有些眼熟,却又实在想不起他的名字。
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最是难受,让人觉得被吊起了胃口。
突然,一道信息凭空出现在脑海中。
马科斯·贝尔比,混血,魔杖:暂无
父亲丹尼尔·贝尔比,魔杖:十三英寸,松木,凤凰尾羽。
叔叔达摩克里斯·贝尔比,魔杖:十一英寸,山楂木,独角兽尾毛。
信息刚刚冒出来的时候,格伦还有些没反应过来,直到出现了达摩克里斯·贝尔比这个名字,他才恍然大悟。
原来这个瘦高的男孩,就是在《混血王子》中有那么几分钟出场的角色,被斯拉格霍恩秀了一手变脸绝技的鼻涕虫俱乐部成员。
他的叔叔则是那位大名鼎鼎的魔药大师,狼人教授莱姆斯·卢平的福音---狼毒药剂的发明者。
“这就是人脸识别的特殊能力吗?”格伦瞥了瞥嘴,暗自想着,“好像有点鸡肋啊...”
马科斯·贝尔比还在继续测试。
不知为何,这个小可怜就像天生跟魔杖八字不合一样,直到纸盒堆满柜台,都找不出一根合适的。
如果说格伦的特殊能力是魔杖亲和,那么恐怕这货应该算是魔杖排斥了。
老奥利凡德在货架之间飞快地往返穿梭,展示出这个年纪不该有的矫健身手。
“太神奇了...”他兴致勃勃地自言自语着,“好多年没有遇到这么有意思的客人了!”
格伦耸了耸肩,收拾着柜台上的狼藉,用绸布仔细擦拭掉魔杖上的指纹,再放回纸盒中。
两父子显得有些尴尬,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马科斯·贝尔比抬着左臂,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放下。
“别紧张,我祖父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见怪不怪地对不知所措的小巫师说道。
“谢谢...”小可怜放松手臂,小声道谢。
龙套角色,马科斯·贝尔比,友好度+1,兑换币+5
格伦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微笑着冲他点了点头。
5枚兑换币,有个锤子用哦!龙套怎么了?龙套就活该这么没有存在感吗?
落地橱窗外,一个红裙少女正饶有兴致地看着店里的场面,大概是完整的看完了龙套哥的全套社死场面。
格伦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目光投向窗外,正看到笑意盈盈的少女。
这女孩看上去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举手投足间透着惊人的魅力,精致的俏脸上带着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娇媚。或者应该将其称之为,妖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