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好说,我现在就起草契约文书。”既然是有备而来的,这些问题叶宗楠自然是已经考虑到的了。
具体实施的过程,以及最终的结果可能不好说,毕竟王家村什么情况,人品如何,好不好相处,这里面有太多的变数。
所幸,结果是好的。
而且,具体的没法提早都计划好,但大致的方向,基本的框架总归是有的。
最重要的是,这份契约文书,约束的是君子,却是防不住小人的。
这是因为,这份契约文书还真没有什么律法的约束力。毕竟整个王家村人都还是黑户,他们在官府没有备案,没有注册,他们都只是没有身份的人。
虽然说朝廷为了新朝建立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只要没什么大错的官员被继续沿用了。就是县衙等机构内留下的文书等内容,也还算是有用的。
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所有民众都是有据可查的。
像那些曾经被暴乱的起义军给烧杀抢掠过后的城池,大概是什么也剩不下的。因为暴军最先破坏的就是官府。
抢完了,杀完了,砸完了,最后还要一把火全部给烧个干净。
所以说,即便王家村的人愿意出去重新办理户籍,想要找回曾经的信息,也是不容易的。他们只能重新入户。
在这样的先决条件下,连官府承认的安静王朝子民的身份都没有,签订的这份契约文书,又谈何有什么法律效应?
一份契约文书,约束的是两方。作为其中一方的身份不明不白,而另外一方的叶宗楠,不已隐瞒了真实的身份吗?要知道这份文书里出现的名字是叶楠,而不是叶宗楠。
所以说,这份文书只是君子之间的一个约定,一个在双方都愿意维系的基础上,才会继续有效的契约。
简单的写写画画,用炭笔没什么,要写一份存起来的文书的话,自然要有正式的笔墨纸砚的。文书也是有专门的格式的。
即便这份文书不能经官府,不能入档,不能盖红戳,叶宗楠也珍而重之的准备好好写一番。
“叔,您等等,我去找笔墨纸砚。”
“哎,好,我给你准备桌子和椅子。”
叶宗楠和王村长分工,一会儿就将要写契约文书的东西都准备齐全了。
叶宗楠接过王村长递过来的碗,往砚台里倒了少许些水。因为叶宗楠所带的墨锭已经用了有一小半了。所以他就以画圈的方式,开始研墨。
这边叶宗楠和王村长在忙着商讨签订的契约文书的细节,那边王家村子里已经热闹的要翻天了。
他们讨论的内容,无非就是叶宗楠这一行人。关于他们带来的东西,关于他们的衣着服饰,关于外面的世界,关于很多很多。
叶宗楠和王村长的契约合同是签的很快的,甲方也就是“叶楠”,他一个人代表他自己,也可以全权代表他们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