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毅一直在边关酿酒,本来齐王说给他捐个官位,但赵毅拒绝了,他性格是个纯粹的人,不喜欢当官就喜欢酿酒,他酿的酒就比别人做的好喝,很多师父来了一样的工序和手艺都不如他的酒好喝。
王乐也是个乐天派不稀罕官太太的位置,整日乐呵呵的,和赵毅真是绝配。
齐王欣赏他的为人和手艺,反倒很看重他,尤其是他现在酿造的葡萄酒也一次比一次好,对于酿酒造诣的天赋真是没人比得上。
赵毅身边有齐王派的好几个护卫随行保护他们一家子的安全。
赵凤经常跟大哥开玩笑,赵毅把自己活成了能下金蛋的母鸡。
赵斌笑着点头。
想想确实如此,能赚钱的支柱产业就是酱料和酒最稳定了,其中酒是最赚钱的。全都离不开赵毅,他可不就是下金蛋的母鸡么。
“你今年给皇上的生辰礼送了什么,皇上哈哈大笑。”
“我送了一点新出的葡萄酒,还有一套夜光酒具,哄皇上开心的。”
赵凤笑了笑,送啥金贵的皇帝都不一定稀罕,哄他一乐就完了。
“还是你厉害。”
李瑜笑了。
到了宫门口,李瑜扶着她下了马车往宫里走,今儿特意穿了皮靴,暖和。
今年下了两场雪,尤其冷,宫里的雪已经被扫干净了。
李瑜给她裹紧了身上的大氅,这一身红色的披风是特意从边关为她寻了两年多才攒够了红狐皮的毛。
红狐皮特别好看,火红的颜色,但要做成披风就太少了,且不易捕捉,进贡的都是白狐皮没有红色的。
满京城她是唯一一个能穿上红狐皮大氅的人,其他人再没有。
“呦!我说前面是谁呢,凤丫,等等我。”
孙氏瞧见了赵凤火红的披风,好半天没认出来背影。
“小婉,你怎么才来?”
“我儿子闹腾了一会,不带他来,今年太冷了,我怕他来了生病。你这身红狐皮可是太漂亮了,太珍贵了。”
孙氏摸着柔软顺滑的披风,一脸羡慕。
赵凤微微红了脸,“阿瑜托边关的将士们给我找来的,攒了两年才攒够了一件披风,拿回来我自己做的。”
“太漂亮了,我也想要。”
孙氏拉着她的手往里走,两个女人小声说话。
李晖瞪了李瑜一眼,“你又给我惹祸,那玩意那么难搞,你整这干什么,穿不了两年。”
李瑜憨憨地笑了笑,“好看么,我瞧着稀罕给我媳妇整一件哄她高兴的。”
赵凤却笑着说了,“我那还有一点剩下的皮子,可以做一个脖领和抹额,衣服镶边还是行的,您要是不嫌弃我给你送去,做件新衣服穿也不费事。”
“真的,好啊好啊,你明儿就让人给我送去,我要穿新衣服,没有大氅镶边弄个脖领也行啊。”
孙氏立马就高兴了,红狐皮的披风实在太难搞了,进宫都不会弄它去惹事的。
“你不嫌弃我就行,我给你送去。”
“咱俩谁跟谁,我怎么会嫌弃你。你听说了么老五生了个儿子,总算翻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