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她睡着,又把她的伤口给扯开了。
姜唐冷冷瞥了他一眼,暂时不去管为什么自己没有察觉到痛觉,默默站起身,一步走上前,面色不删的把宋乃朝逼到墙角,然后伸出手,一把抓住男人的毛衣袖子,狠力向下一扯!
“嘶啦!”
毛衣撕裂的声音,在这空旷的大厅内显得分外刺耳,宋乃朝难以置信的低头去看,眼睁睁看着姜唐把自己的半边袖子,给扯了下来,白皙的手臂裸露在空气中,而姜唐看都不看他一眼,利索的把毛衣袖子缠绕在自己受伤的手腕上。
衣服质量很好,柔软而又光滑,勒紧了可以抑制血液流通。
姜唐能成为大众情人,主要原因在于她有一身白皙光滑的皮肤,但凡是能暴露在众人视线中的,都是半点瑕疵都没有,是真正的牛奶肌,看着细腻又有弹性,像是艺术家手里精心雕琢过的羊脂玉,因此姜唐也是当代模特圈里,第一个给自己的皮肤上天价保险的模特。
现在好了,手腕上的伤口这么深,肯定会留疤。
姜唐莫名在意,总觉得这副身体完美的像是艺术品,现在却被破坏了,可惜了。
可没办法,伤她的是宋乃朝,她总不可能会为了这么点伤口,去打他一顿吧。
但如果这比还是对自己的血液虎视眈眈,那姜唐就要对他不客气了。
简陋的包扎好,姜唐甩了个眼风给宋乃朝。
“车钥匙呢?拿出来。”
男人眼巴巴的看了看姜唐的手腕,又低头看看自己杯子里没有几滴的鲜血,最后咽了咽口水,嫣红的舌头轻轻舔了舔自己的尖牙,深邃的眸子里面满是遗憾。
最后姜唐总算是可以回去了,因为昨天夜里消失不见的秘书回来了,看到宋乃朝缺了一条胳膊的毛衣,稍稍诧异了一秒,便立刻错开视线,恭敬的打开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