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门婚事,在刘家人看来,更像是一场恩赐。
不管姜春菊为了刘家做了多少贡献,都觉得她是应当应分的,甚至还嫌她做得不够,做得不多,做得不好。
连带着姜家为她所做的各种付出,在刘家人心里,也都渐渐地变得理所当然了。
姜春菊也不是没试过努力去讨好刘老太太。
然而,一个人一旦对你产生了偏见,看你不顺眼,那么不管你怎么努力想要博取他的好感,结果都终将失败。
回忆起这些,姜春菊觉得嘴里满满的都是苦涩。
当年她在整个桦树林公社,那也是十里八村,一等一的好姑娘。
又孝顺又能干。田里地里,家里家外,什么活儿都拿得起来。身形俏丽,模样周正。偏偏又识文断字,还打得一手好算盘。
虽然没有文凭,但是写个信,记个账,算个账,全都手到擒来,又快又好。
然而,跟黑瞎子岭镇上的那些干部家庭出身的好姑娘们比起来,这些优点,似乎又都不算什么了。
有了孩子之后,跟刘国庆的感情,渐渐地步入了老夫老妻的阶段。
取悦刘老太太的努力,也一再失败。
次数多了以后,她也有些麻木了。
由于自己本身段数不高,偏偏本该站在自己身边的队友,又无条件全力支持对手,这场旷日持久的婆媳较量,姜春菊输得毫无悬念。
后来,她便一直被婆婆压得死死的,不得翻身。
痛定思痛,除了“一失足成千古恨”之外,再无其他答案。
然而,往事不可追。
失足已经成为历史。
不可挽回。
更没有重来的机会。
姜春菊能做的,无非就是抓住现在。她之所以那么卖力地想要办上这个工作,也是想要趁着年轻,再拼一回。
即使不是为了自己,哪怕只是为了自己的三个孩子,这该抓住的机会,也必须得抓住啊!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
那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天杀的小贼,竟然这样轻而易举地坏了她的事!
婆婆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安排她回娘家借粮食、借猪肉,她实在没有办法拒绝。
既不能,也不敢。
……
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后,姜春菊已经走到了杨树沟村外。
除了双脚冻得有些针扎似的疼痛,嘴里苦苦涩涩地,感觉嗓子眼儿里和嘴唇边上,都起了一溜不碰都疼的大火泡,别处倒是还好。
因为走了远路,身上倒是一丁点儿都不冷,反而热气腾腾的。甚至肚子里还觉得有些饿了。
这一路上,她仔仔细细地回忆和反思了很久,然而最终,还是不得不做这个马前卒。
爹娘待她一向宽厚,也许,还会一如既往地不忍心,再拉她一把吧。
她没有把握,却不能不再试一次。
姜春菊抬手去敲姜家的院子门,却见院门已经开了。
门口站着的小矬子,是三房的那个不招人待见的四丫头,姜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