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恒对顺子印象一直很好,说话都十分和蔼:“顺子,我和你婶子送阿秀回去,你有事等我们回来再说吧!”
顺子有些不好意思的将藏在身后的东西拿了出来:“我没有别的事情,就是做了一个小玩意儿送给阿秀,平时装些针线什么的,还望阿秀别嫌弃。”
顺子的手中赫然是一个编织精巧的小箩筐,最多巴掌大小,用细细的藤条编织而成,手工极为细致好看。放些针线剪子之类的最合适不过。
锦绣一看就很欢喜,笑吟吟的接了过来:“多谢顺子哥,这个小箩筐多少钱?”
顺子连连摆手:“不要钱,不要钱!”
“这怎么行?你用了材料又花了时间精力做出来的,当然要给钱。”锦绣说着就往丽娘看去,她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丽娘了,其余的钱都收在床底下的陶罐子里呢!身上正是空空如也。
丽娘知机的从怀里掏出几文钱来,就要塞给顺子。
顺子快速的后退两步,让丽娘的手落了个空。
“阿秀,你这么说不是打我的脸么?这小玩意儿值不了几个钱的,是我送你的。要是我再拿了你的钱,我成了什么人了?好了,天色不早了,你们快点出发吧!”然后拔腿就跑了。
半大小子有的是力气,一转眼就跑的没了人影。丽娘想追之也来不及了。
金大恒笑着说道:“顺子倒是有心,好了,送就送吧!大不了这个月我少收些束脩也就是了。”读书人最是讲究,学费都要找个好听的名字,叫什么束脩。
也只得如此了,总不能追到顺子的家里去。锦绣点了点头同意了。
看着那个不知花了多少心思的小箩筐,丽娘忽然心里有点异样的感觉。顺子的手艺果然不错,这样的一个小箩筐至少也能卖个七八文钱。
顺子在家里已经算是壮劳力了,田里家里的活一样都不少干,还得抽空过来读书识字,更得帮着他爹做些手艺活,天天忙的团团转,空闲极少。也不知道是寻了怎样的空闲才做了个这样的箩筐出来。
金大恒自言自语道:“顺子真是个不错的孩子。”
丽娘也点头,夸了两句。夫妻俩再次感叹:可惜了,自家的阿秀是没这个缘分了。
锦绣边走边看着手里的小箩筐,越看越喜欢,细看才发现这个箩筐是多么的精细。小巧玲珑的刚好够一个手拿着,颜色是浅浅的灰色,用再长时间也不会显得脏。
女孩子谁不喜欢这些精巧的小物件?装些零碎东西再好不过了。
到了街上,看到有糕点铺子,锦绣忽的想起一件事情来:“爹,娘,我想进去买些糕点带上。每次都吃别人带的东西,我也该带些东西给别的姐妹吃才是。”主要是曾经答应过了锦月要带东西给她吃,若是不带锦月定会生气。失信于人可不好。
丽娘毫不犹豫的点头应了。
其实糕点对金家来说算是奢侈品,不到逢年过节是很少买这些东西的,连温饱都困难的穷人家谁舍得吃这些东西?
不过,锦绣每个月将所有的钱都拿了回家,这两个月又是奖金又是赏钱的,比夫妻俩赚的钱加起来还要多。再说了,锦绣是个懂事的孩子,很少提出此类要求,丽娘哪有不同意的?
金大恒和丽娘一个想法,二话没说领着娘儿俩进了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