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杀气这么重,丫头,这东西灭了多少阴灵啊……”
我轻轻的挑唇,“就是我在哈市干的那个活啊,刀身隐约粉气是因为我在干那个活之前用纯正的黑狗血浸泡了两天,后期又灭了一百多个黑猫的邪灵,我用的趁手,就带来了,再说,屠夫那杀猪刀能辟邪也是靠着日积月累的,可我却能有个机会一晚就练成两把上好的祛邪武器,你说这个以后就做我的家伙事行不行?!”
百十个猫灵给我的镰刀开光加利,这机会,大概一辈子也就这一次了,所以这镰刀,我当然要随身携带了啊。
廖大师摸了一会儿就送回小六的手里,“这被你开的比一般祛邪的法器都要狠辣啊,当家伙事儿倒是行,就是这镰刀你在这里用用干点祛邪的活还成,可回城里终究是不好看的么……”
这倒是个事儿,镰刀么,刀把太长,我这还合计怎么把这两个东西带回滨城呢。
廖大师替我想了一会儿就看着我张口,“这样吧,咱先干这个活,要是能顺顺利利的完事儿了,这俩镰刀我给你想想办法,实在不成找个地儿给它融了,做成个小点趁手的,短匕,好看还好带的!你用着还方便!”
想不到这廖大哥看着粗人一个心还挺细的,我只能点头,“好,先干这个活,回头等忙完了我在合计这镰刀的事儿。”
这都是小事儿,眼把钱最要紧的事儿是这个毛尸。
上楼看了一眼房间,还是我和安九一个屋,小六和廖大师那小徒弟一个屋,俩人倒是挺像的,都是秃瓢,背对我的时候一晃神我还挺容易认错的!
简单的熟悉了一下住宿环境后孙警官就在楼下喊我们,美名其曰,开会!
一行人随即下楼,孙警官已经坐在沙发那里等上我们了,等我和廖大师坐到他对面,他随即皱起了五官,“刚才我给上级打完电话,他们对这个情况非常的重视……”
“废话!”
廖大师没什么耐心的样子,“哪次不重视啊,你说重点。”
“重点就是尽快解决,一个星期要是解决不了那上面就只能上报,最差的打算就是等市里派武装特警过来歼灭……”
“等不了一个星期。”
我没什么表情的打断孙警官的话,“之前我说的上报,是因为这个东西还不敢白天出来,那就说明,他也怕有的东西,怕光,怕阳,他需要躲,这就有给上面派人下来的时间,但是现在咱们都看到了,这东西大白天都能出来四处乱飞,那说明那进化的速度是很快的,也就这两三天的时间,他肯定就要奔人来了。”
孙警官睁大眼,“你的意思是,现在我上报也不赶趟了是吧。”
“如果你能保证那武装特警这一两天到位,那就赶趟。”
“可上头说能压就自己压,这还要一个星期啊,我这也说了,那东西浑身大绿毛的在林子穿,你知道……哎呀!”
“行了,你也别哎呀了!”
廖大师看着孙警官一脸的郁闷接茬儿开口,“薛丫头说的对,现在那毛尸白天出来了,就说明是成事儿了,就这一两天,务必得给他灭了,不然他就得进村,要是再因为他死几个村里人,那事儿就是想按也按不住了!”
“对啊!”
孙警官一拍沙发,“所以你们赶紧想办法啊,只要是你们需要我去办的,那我没二话,我全权配合你们,功劳啊啥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咱把这篇儿赶紧掀过去!”
廖大师闻言却有些心事重,大手在自己身前少有的搓了搓,“我他娘的就是没闹清楚,这东西怎么就不过十五就蹦出来了呢,怎么就能那么快啊……”
“是啊,这也不科学啊!”
我被这孙警官这接的话茬儿弄得差点又是一乐,科学,要是科学这尸体就不应该四处乱飞了!
清了一下嗓子调节情绪我看向廖大师,“廖大哥,这事儿我也想了一路了,其实,书上的一些记载只说化煞的尸是要在十五月圆时吸取天地之精华……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只要是月圆,或者是有月光,那他就可以接气。
《子不语》中称呼这种僵尸为毛僵,就是说尸体会长出毛发,尸气由绿色变成黑色,形成黑色煞气,也叫黑僵,是出了名的铜皮铁骨,修为越高,身体越结实,行动敏捷,可跃屋上树,若是已经不畏惧凡火或者阳光,那就只有修真者的法术得以克制,绝对不能硬拼。”
孙警官就跟听神话故事似得看我,也没打岔,我就缓了口气继续说着,“咱们见到这个,是绿毛,但是黑脸,虽然跟书里写的稍微有些出入,但也算是八九不离十,况且他已经不怕阳光了,这就说他已经借完了月光的气,现在进步飞速,马上或者是已经……成事儿了。”
音落,一时间雅雀无声。
孙警官有些发傻的看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我说蒙了。
四年的书,当然不能是白看的了!
我吐出口气转脸看向廖大师,“廖大哥,所以现在你不需要纠结十五月圆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想办法确定这东西藏匿的地点,然后在布阵给他引出来,灭了。”
廖大哥紧着腮帮子点头,“看来是我低估这东西的进步速度了,现在能做的就是先确定他在哪……丫头,那咱俩也别再这浪费时间了,抓只鸡上山,先瞄一眼他的老巢,心里有数了咱这回来!”
对于廖大哥的用意我自然明了,大师级的么,应战时肯定最先做好的就是防守!
“等等!这么着急干啥啊,抓鸡是啥意思啊。”
孙警官见我们起身明显不解,“这山这么大,你们上哪找啊……”
我一看这廖大师的火气要上来了赶紧看着孙警官解释,“廖大哥抓鸡是为了留个后手,一但和那东西碰上了鸡一放他就会追鸡去了,不管什么尸,都是对活物有个狩猎的本能的,这个时间段要去,就是敢在三点之前,阳气最足,咱们看到那毛尸时他跃的很快,这说明他白天虽然可以出来但还没到在日头下可以长时间停留甚至无所顾忌那步,最后一点……
上哪找则是可以根据血迹,刚才那个毛尸刚咬死了一只野鸡,这给我们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根据那只野鸡散落在林子里的新鲜血迹就可以摸到毛尸的老巢了,所以廖大哥说要现在去。”
意会起来很简单的东西,解释出来就有些累了。
廖大师手朝着后面一背,挑眉看着被我再次说晕的孙警官,“老孙,这丫头你还敢说啥,脑子转着快着呢!”
孙警官看着我只能陪笑,“是了不得,我这就想着害怕了,都要吓蒙了,那……这,这不用我陪着吧……”
“你想去我都不带你去!”
廖大师一摆手就把孙警官的心放了,连带着不着痕迹的给了他一个台阶,“不够听你在那废话的,你要是实在想知道事情经过,想有个自己人跟着我们,那就找个年轻的!”
孙警官自然能听清楚好赖话,嘴张了张就开始点头,“那成,我这岁数体力上也的确是跟不上,我给你们找个人,开我们那金杯去,一辆车,省的折腾!”
眼见着孙警官去联系人了,我抬眼看向廖大师还皱了皱眉,“廖大哥,之前他们警察看到那毛尸放枪了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