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走了多久,他们停在一棵大树前,然后坐下来休息。
金斯从包袱里掏出水递过去给明欢,明欢拿起水瓶喝了一口。
他们此刻已经出了精灵族。
精灵族与外界隔着一片迷雾森林和一座山头。迷雾森林地势复杂,毒瘴和毒草遍布,稍有不慎可能就会丧了命。
高山处是矮人们喜欢居住的地方。矮人性情暴躁,最喜金银,要想从山头借道而过就要献上他们满意的金银。
但是只要走出森林,迈过高山,就可以到达繁华的城市。
原本城市里多为人类,但也有少部分矮人居住。人类大多是进行商业的生意,而矮人因为冶炼金属的天赋,大多从事一些重工业的活动。
但是与前世不同的是,在明欢推动下,精灵族与外界交往增加,也有部分精灵进入城内甚至取得了较高的地位。精灵的代表还与人类矮人共同签署了合约,成立了一个精灵保护协会,明确了对精灵的立法保护,防止精灵被拐卖等行为的发生,也保护了精灵多方面的权益。
…
因为精灵是可以把翅膀收起来的,而且收起翅膀后除了超乎常人的美貌和略微娇小的身材,看上去与常人无异。
所以只要稍作伪装,一般人看不出来。虽然金斯和神明雕像上的脸不相同,但金斯的脸实在是太过吸睛了。他的脸即使在美人如云的精灵族也是百分百的回头率。因此,明欢强烈要求他把自己变得普通一点。
于是金斯只好有点委屈巴巴地在脸上抹上了一层褐色的树汁,然后用白色丝巾在自己脸上围了一圈,只露出一双湛蓝的眼眸。
尽管看上去还是魅力四射,但已经好多了。他的眼里赤裸裸地写着:明明你不是很喜欢我这张脸嘛。
明欢忍不住抬起手在嘴边清咳一声。就是因为喜欢,所以要藏起来。
然后明欢把自己的脸也用白色丝巾围了起来,这和原主去外面所做的装扮是一模一样的。当初原主出精灵族的时候没有什么精灵保护协会,拐卖精灵也不是违法的,因此伪装是很有必要的事情。
明欢他们走到森林中层的时候,到溪边打水,远远地看见一对穿着十分朴素的人类男女看上去有几分狼狈地倒在溪边的岩石上喘粗气,大概三四十岁左右。
明欢立刻意识到,她的第一个目标对象出现了。
那一对男女是原主出精灵族后最先遇到的人。
原本,原主由于族人的提醒对人类是有些警惕的,只是看这两人身上有些狰狞的伤口有些不忍。因为他们身上的伤口是被毒草所刺伤的,如果不及时处理伤口可能会感染甚至会让他们有性命之忧。
治愈是精灵的基本技能,因此原主只是打算帮他们治愈一下伤口就离开。
但她发现这两个人对她这个精灵不仅看上去毫无恶意,反而对她笑语晏晏,还把人类的食物分享给她吃。
渐渐地,原主放松了警惕,还答应与这两人结伴而行。到了城内,这两人更是表示要好好感谢她的救命之恩,对她呵护备至,甚至还专门给她安排了住宿。
原主也感动不已,还特意把自己带出来的珍宝分给他们。
但原主万万没想到,她刚住进去的第二天就被抓了,看着原本笑颜相迎的两人一下子翻了脸,得意洋洋地站在护卫后看着她。